书写一篇读后感帮助深化同学们对名著知识的领悟,大家应该都有写读后感的经历吧,可以强化同学们对书上人物的分析,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91字精选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91字篇1
艾青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诗被我们这些后辈永远的歌颂,因为艾青的诗中富有人生的哲理。
?失去的岁月》其中有一句写的很有道理:“失去的岁月甚至不知道丢失在什么地方——有的零零星星地消失的,有的丢失了十年二十年,有的丢失在喧闹的城市,有的丢失在遥远的荒原。”
是啊,过去的岁月都不知道丢失在了哪里,我的时间都丢失在了发愣中,本可以好好的学习,我却在那里发愣,别人的时间安排很充实,还觉得时间不够,而我却在那里浪费时间。
鲁迅有一句名言是:浪费时间是在慢性自杀。我却浪费了多少时间,本来今天的事情可以做,而我要推到明天甚至后天才去做这件事。
“有的是人潮汹涌的车站,有的是冷冷清清的小油灯下面;丢失了的不像是纸片,可以捡起来,倒更像是一碗水泼到地面被晒干了,看不到一点影子;时间是流动的液体——用筛子,用网,都打捞不起;时间不可能是固体,即使过了几万年也能在岩层中找见。时间也像是气体,像急驰的列车头上冒出的烟!”
时间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一种东西,一瞬间就擦肩而过,流逝的时间不能像一块固体一样,即便过了几万年或几千万年,你都可以在地下找到它,时间有如陌生人,擦肩而过,你可能见过它,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有可能是某一个城市,也有可能在梦中。
时间过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所以我要好好的珍惜时间,让每一天都过的充实,今天的事情就是要今天来做。
读后感91字篇2
一直以来,从不知道昆虫,有着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情感。是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对毫不起眼的昆虫,有了全新的认识!它们的本能,习性,婚恋,生育和死亡,原来一样的精彩!
从未关注过的昆虫世界,让我领略了个中的奇妙!法布尔的文字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完全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另类世界!带着作者独有的情感,讲述了昆虫的一生……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交配,养育后代,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让我置身于现场,感受着它们的点点滴滴!难怪,会被鲁迅先生称之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
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用尽心血所写下的《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他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
,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情感细腻的法布尔,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呈现了昆虫世界的精彩一面!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在昆虫身上,也能看到我们人类的身影。虽然,它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语言表达,但是,它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声啼鸣,都有着属于它们自己的含义!以前,我从来不会顾及到小小昆虫的自身感受,一味的任性杀伤它们。然而,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对昆虫有了不同的认识,也让我感受到了它们虽渺小,却也一样精彩的生活轨迹!当其他人把昆虫杀死做实验的时候,法布尔研究的,却是昆虫活的生命体;当其他人把昆虫制作成冰冷恐惧的标本时,法布尔却是在感受它们的鲜活和可爱;当其他人在解剖室和碎尸间研究的时候,法布尔却是在蓝天下边听蝉鸣边观察;当其他人把细胞和原生物质分离时,法布尔却是在它们的生命巅峰期研究它们的本能!其他人探索着死亡,而法布尔,却是在探索生命!
法布尔对昆虫的执着,也让我感触深刻!不管你所追求的,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枯燥乏味,只要你坚持,你一样可以创造奇迹!《昆虫记》是一部严谨的科学著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更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
因为,读懂了《昆虫记》,所以,爱上了小小昆虫!
因为,感受到了昆虫的生命轨迹,所以,更加的珍惜它们的生命!
读后感91字篇3
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学史则不能不提鲁迅--鲁迅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发轫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新文学,无论从语言形式还是表现对象上看,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新的高峰,而峰巅之上的领军人物便是鲁迅。
上述话语没有一丝半点的夸张,鲁迅先生的确是一位伟人。从小学就开始阅读他的文章,我认为《呐喊》中有更多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知的镜头和实例,其中有几个令我"刻骨铭心"。一个是自己整天光幻想别人要生吃自己、甚至大哥也不"放过"自己的"狂人"。另一个是客店老板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宝贝儿子小栓而让其吃沾了人血的馒头,还要在火上烤,直至烤焦!文中对烤焦的人血馒头有这样一句描述"一碟乌黑的东西。"光想想就让人感觉反胃,而小栓却"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而且来他家店里吃饭的人都说:"有了'人血馒头',什么病都能治好。你们家小栓真有福。"我看完以后感觉到当时人们受封建影响太严重了,科学知识没有普及,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人们的思维和想法几乎成了迷信,这实在是太可怕、太恐怖了。
还有那可怜的孔乙己。一介书生,却沦落到被人打死的地步,仅仅是因为"窃"了别人家的书来看!"读书人窃书不为偷",但在当时那个时代,有多少人被这样杀害了,给一个个原本美好又幸福的家庭带来多少伤痛,这样给社会带来了多少不可挽回的损失!当时的人们是自私自利的,现在的人们呢?距离我们所盼望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还远着呢。"墨写的谎言掩盖不来血的事实。"就像是小栓的死,无论是什么灵丹妙药,都比不上相信科学靠谱。
还有可爱又可悲的阿q,一个高傲自大、还有点傻兮兮的人。就因为他相对来说比较"无知",就处处被人欺负最终当了替罪羊,被别人判了刑还替别人吃了枪子儿。这的确让我感到有些吃惊。他是那么的老实安分,这真的让我感到有些无话可说了。"伟大的心胸,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一切的不幸。"正如阿q那样。
鲁迅先生的《呐喊》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他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他的语言犀利,他的作品尖锐,犀利与尖锐的背后是对国家和民族深深的热爱。鲁迅是我们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们必须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会创新,学会拼搏,学会努力。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读后感91字篇4
通读完呼兰河传这部作品,感受最深的便是呼兰河这座小城里面的愚昧无知贪婪——人性的一切丑陋,都似乎在这里集中了起来。文中出现的团圆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三个典型的代表人物。有的受尽欺压,有的愚昧无知。
然而文章用的语言却十分朴素,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天真而又烂漫地述说着她眼前的一切,读来更加令人回味无穷,具有很深的讽刺意味。文中“我”见到有二伯偷东西,而有二伯也恰巧遇到“我”,在“我”一个孩子看来,有二伯是见到“我”偷东西,“我”心中却先着了慌,这样的写法让人感受到“我”的天真的同时,也看到了有二伯的无耻,颇具讽刺意味。文中还有“我”见到冯歪嘴子的孩子,觉得小孩好玩,冯歪嘴子的房子零下几度也很好玩,但实际上,更让人看到了冯歪嘴子的凄惨境地,令人沉思。
但这样的语言也并不是全盘反讽,天真可爱的语言,为这篇文章也添上了几笔欢快的颜色。文中描写“我”和祖父读诗的描写,对祖父的描写,都具有小孩子的天真无邪,“我”读了诗以后,每次都不满足,要求祖父再来一首,祖父就会说道:“就一首。”读完后“我”又会“耍无赖”,要求祖父再来一首,每每读到这一幕,我就感觉很温馨,脑子中就浮现出:在温暖的炕上面,一老一少就在那里嬉笑,屋中的热气和气氛的温馨让冬天不再寒冷。文中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全是用着那个年代所说的“大白话”。缺少文学的优美,但又不缺乏优美。
我印象最深的,还有团圆媳妇这个人物。
团圆媳妇最初来到婆婆家里,“我”看到的团圆媳妇是始终笑呵呵的,面色乌黑,令人想到一个天真的少女形象。可是随着作者的笔,团圆媳妇开始遭到不公平的对待,天天遭到打骂。可是“我”每次见到她,她始终是笑呵呵的。后来被打生病了,却越来越离谱,街坊邻居们的各种药都是一片好心啊,可却让人看得如此愤恨无奈。接着跳大神,接着抽帖……每个人都是起一片好心,可却又有谁知道这明明就是虐待!到最后将团圆媳妇在大锅里煮,让人看得字字惊心,其中对群众的描写很有鲁迅先生的色彩:无恶意的看客。看着团圆媳妇被煮,个个来帮忙把她按下去,可是当把团圆媳妇捞出来时,每个人又成了菩萨心,上去要救团圆媳妇。群众的无知愚昧展现的淋漓尽致。
全书以最天真的话,述说着这样最残酷的事实,读来令人深思,令人沉默。呼兰河是那一个时代的泪珠,落在读者的心头。
读后感91字篇5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读后感91字篇6
读完《活着》,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者因为福贵悲惨的命运,或者是因为他穷其一生,终究却只剩他一个人。
福贵是书中的男主角,但故事是以他的诉说展开的。余华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展开了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地改革运动,再到大炼钢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福贵经历的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不幸。
这篇故事以“我”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为头,在初夏的时候“我”遇到了福贵,而与福贵开始交流,正是因为福贵在吆喝让牛时干活时喊的那几个名字。我想故事的开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福贵是旧时代的“富二代”,他的父亲是地主。但是却有个奇怪的癖好,喜欢去村口粪缸上拉屎。或者就是福贵这富二代的身份,她爱上了嫖,也爱上了赌。他怀着六个月身孕的妻子家珍曾去赌场劝过他,但福贵没听,后来被二龙和沈先生两个人骗去了所有的家产。他和父亲、母亲、女儿和怀孕的妻子一同搬回了乡下。父亲因为这件事去世了。而他因为去帮母亲找郎中时被国民党抓了而被迫离开了家乡,他不敢逃,也逃不了,命运似乎对他特别无情。他离开后,母亲也走了。等他回到家后,已经过去三年了,他的女儿凤霞因病聋了又哑了,儿子有庆长大了,却不认识他。在之后凤霞嫁给二喜之前,有庆因为给省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之后凤霞也因为生孩子难产死亡,妻子因为软骨病死亡,女婿二喜因为凤霞死了之后心神不宁在做工时被石板砸死。而他唯一的外甥苦根,因为吃东西吃太撑撑死了。命运似乎对福贵特别不公,他的命运多舛,上天似乎总喜欢跟他开玩笑,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他。书的名字叫《活着》。但我觉得福贵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忍受了命运的不公折磨。忍受生活残酷,忍受人生的无奈,每个亲人的离世都是那么地毫无预兆,措手不及。
文中记得很清楚的是家珍在得知有庆死了后说的一句“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看到这里我觉得心痛。有庆是个乖孩子,他爱他的羊,对它们好,为了不被父亲骂,还把鞋脱了才去跑步。但是这样去世了,他难过,他心痛。但他又能怎样呢?书中有句写得特别好:“月光照在路上,撒满了盐”。我想,福贵每次走过有庆常跑的那条路,心都会痛的吧?但是他空有一身悲痛却无法宣泄,他还有妻子女儿要照顾啊……
他无法对命运抱不公,他只能忍受,然后活着。这个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面对命运的不公平折磨,生活的残酷,努力而坚强的活着。
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女儿,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似乎平淡如水,却又意味深长;似乎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这样的结尾让人无法不佩服余华。让人深思,让人回味。福贵的活着,注定是一种苦难,一种悲哀,但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字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这本书的真谛。只是阖上书本之时,似乎还是不能平静。或是为福贵的悲惨生活罢,或者因为他穷其一生,最后只剩他自己。但他不孤独,他有那头牛,有那些悲伤却美好的回忆。这些会陪伴着他,直至死亡。
福贵活着,都以苦难为船,悲伤做桨,时间如水,独自划过历史的长河,不留一丝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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