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写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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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出色的心得体会是可以给读者带去无尽的遐思和感慨的,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建立目标和愿景,提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民警写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民警写心得体会8篇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1

“始终要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因为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更是一个共产党员。”这是车管所褚亚伟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她也是这么做的。

车辆查验作为车管工作的“第一岗”,是新车落户、签证的必经环节,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褚亚伟同志更是深知严把车辆查验关,杜绝带病车、问题车上路,对避免车辆自身造成意外事故很关键,也为十八大安保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在车辆检验过程中,她始终能够扑下身子,细致入微的检验每一辆车,保证经手的.每辆车都没有任何问题。十八大安保期间,天气转冷,褚亚伟同志由于长时间室外作业,她的腿关节炎复发,还患了严重感冒,高烧39。8度,但她只是晚上输点液,第二天她又带着沙哑的嗓子回到工作岗位。所长及同事都劝她回家休息,她却说:“我没有什么大病,顶一顶就过去了。”

在十八大安保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后,为了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褚亚伟同志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车管所民警与辖区重点驾驶人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而褚亚伟同志的母亲在11月2日才从**做完心脏搭桥手术,正是需要女儿陪在身边照顾的时候,但她仍然是以群众的安全为先,以安保工作为先,仍坚持完成好自己每天的工作,直到天黑之后,她才能回到家中,守候在母亲身旁尽一份女儿的义务。

褚亚伟同志就是这样,舍小家,顾大家,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每当有人叫她领导时,她都会笑着说:“我不是领导,只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为大家服务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后的人生征程中,褚亚伟同志定会沐浴着新一轮的金色阳光,立足本职,继续唱响”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主旋律,作出服务人民的新成绩、新奉献。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2

从监控录像中看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就是发表落网感言的李某手里提着六个礼盒

齐鲁网4月22日讯(山东台 周琦 丁宏娟) 以前报道过很多案件里面的犯罪分子被抓后,有狡辩不说的,有立刻认罪的,也有推卸责任的。可菏泽鄄城有一位大哥一进班房先来感恩。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嫌疑人李某称:“万幸的是政府把我抓住了,不然的话,也许将来罪行就很严重了。就想着积极改造,争取宽大处理。”这一番落网感言说的和参加颁奖典礼似的。先说到这吧,你这到底是犯了什么事啊?

从监控录像中看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就是刚才那位发表落网感言的李某手里提着六个礼盒,如果不是在凌晨1点,还以为人家是要去送礼呢。失主王先生介绍:“储藏室里面有两箱酒,一条烟,掂的鸡蛋,一些看病人的礼品都被拿走了。”失主赵女士介绍,早晨起来,骑电车呢,一看没有电瓶了,才知道被偷了。“这李某的胃口着实不小,如此“勤奋出头”,李某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鄄城县公安局打盗抢专业队副大队长吕卫国介绍,在第三天的凌晨,终于有一名人员鬼鬼祟祟出现在侦察人员的视线中,通过观察,和以前出现在监控画面的人员体态特征基本相似。

等李某再下手的时候,民警将他抓了个正着。犯罪嫌疑人李某称,他去年做生意没挣到钱,把本钱也搭进去了,生活紧张也就想着偷点东西换点钱。

一审一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之前竟然偷了20多次,涉案价值3万多元。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3

为了进一步关注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我于月召开了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研讨会,提出基于当前和长期,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

一是把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路。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年度活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部分警察仍存在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行为混乱等影响执法信誉现象,执法思想、执法思想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个警察明确权力、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为人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4

学习期间,省司法厅__副厅长、__主任和省厅相关处室领导及监狱局、戒毒局有关部门领导在百忙当中亲临培训班为我们授课,为我们指明方向、指导业务、启发思考,让我们受益匪浅;同时,培训中心还邀请了__大学、__民族大学、省委党校、省警察学院等高校的教授为我们讲解前沿理论、舆情应对、警务理念和警务实战技能等知识,帮助我们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升能力,使我们获益良多。

通过20天的培训学习,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有能力不足的危机感、知识不足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提升、不断开拓,努力做出新业绩和新贡献,为推动事业发展进步尽职尽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现将学习期间的思考和体会总结汇报如下。

一、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作为一名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要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我认为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素质:

一是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明确要求,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每一名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就需要我们自觉学习党的政治理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足精神之钙,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努力做“四讲四有”好干部。

二是应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既要大胆讲政治,又要善于讲政治;既要矢志抓发展,又要善于抓发展;既要勇于抓改革,又要善于抓改革;既要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又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既要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要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纵观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现已走到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的重要节点,司法部及省厅、局党委都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划出了路线图,列出了时间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而言,一方面,我们的硬件设施建设还有很多短板;另一方面,我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与实现科学戒治、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硬件设施建设需要单位谋划、上级支持,假以时日必能达标,但是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却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持之以恒自觉学习、自觉实践、自我提高,不仅要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还要学习管理、教育、心理、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知识,更要学习借鉴国内外戒毒工作好的经验方法,达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目的,切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干一行精一行。同时,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大队领导更要重视抓好民警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执法、教育、生产经营、生活卫生管理等业务工作实践,让民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升民警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工作发展进步。我们在工作中有很好的实践,如以固化业务学习日、重要执法文书轮班制作、基础资料自查自纠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坚持和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队领导层面,业务学习更不能放松,而且应该是更全面的学习,既要有管教业务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还要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和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党建工作引领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三是应具备过硬的心理素质。“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治也者心也,安也者心也。”现代领导干部,除了面临一般人都面临的心理压力之外,还面临着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的压力,戒毒人民警察在这方面的压力尤为突出,更容易被心理问题所困扰。因此,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谋划和推动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培训中心安排省委党校心理学专家讲授相关知识十分必要,给出的意见建议也很具有针对性。鉴于此,党员干部应主动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要有丰富的情感。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工作中维护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要有坚强的意志。不因困难而退缩,不因挫折而气馁。要有清晰的理智。生活、工作中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行为,越是在困难、挫折的干扰力大的情况下,越要保持良好的心境,冷静理智的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防止感情用事,克服消极情绪,以适应各种环境和条件下的领导工作。这一点对于管教一线的民警和领导干部很重要,是克服不文明执法的对症良药,可以有效防止出现不文明执法造成更大的被动。

除过上述三个素质外,身体素质是我们生活、工作的根本保证,如果说健康是“1”,生活、工作等是后面的“0”,失去了“1”,后面再多的“0”都毫无意义。党员干部应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加强身体锻炼。

忠诚担当

二、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应具备什么样的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把政法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他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四大建设”,履行好“四大任务”,创造“四大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面对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认为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应树立以下思维:

一是树立民本思维。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宏观层面讲,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形势安全感、幸福感的体验。从微观层面讲,每一个戒毒人员身后都关联着至少一个家庭,而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教育、感化、挽救一名戒毒人员就是帮助和挽救一个家庭,为社会增加和谐稳定因素,更为精准扶贫助力。搞清楚这两个层面的关系,我们就有信心、有动力做好本职工作,我们的职业荣誉感、生活幸福感、付出获得感就会增强。

二是树立法治思维。__厅长在授课的时候讲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本身就是执法者,要做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带动者。一要牢固树立信仰法律、尊重法律的意识,把牢法律底线。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公正执法,做法律的捍卫者;在平时生活、学习、工作中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做法律的践行者。二要致力于制度的构建,把法治落实落细落小。在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执法,大胆管理,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总要求,践行法治精神,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另外,要有“制度是法律的毛细血管、神经末梢”的清醒认识,着眼于构建科学合理、有价值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思考,积极建言献策,用主人翁的精神推动发展,不做局外人、旁观者。三要熟悉法律制度,提升执行能力。正如牛厅长指出的那样,一些年轻同志被批评能力差,其实归根结底是年轻人对规范不够熟悉,遇到情况不知道依照怎样的规范去处理。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提升能力和水平。

三是树立底线思维。这里从三个层面讲,第一个层面:做人要守底线。要立德、立言、立行,既要弘扬传统美德,又要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重品行、有道德的人。第二个层面:做事要知敬畏。党员干部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不碰高压线,不逾越红线,做合格党员、守法公民。第三个层面:要守好场所安全稳定的底线。落实治本安全观,必须要以底线安全观为基础,无法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就是一句空话。

四是树立问题导向思维。我们开展工作,只有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及时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结合当前工作,今年全省开展开展了“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省厅、局及所党委都做了相应的部署和安排,目标直指我们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作风是党的形象和生命,作风建设攸关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作风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作风方法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不作为、不尽责、慵懒散慢拖等作风的顽症痼疾在个别单位和干部身上表现还比较突出,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彻底祛除作风积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为推动工作发展提供良好作风保障。着眼戒毒业务工作,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戒毒人员管理方面,收治人员成份复杂,多进宫人员对抗管教经验丰富,不服从管理等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高发;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持续增加,他们身上也呈现出性格暴戾多变、人格缺陷、做事不计后果等特点。与之相应的是部分年轻民警工作经验欠缺,存在不敢管、不会管甚至不愿意管的问题。教育工作方面,也存在教材单一、民警个别谈话教育和课堂化教学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生活卫生工作方面,戒毒人员长期吸毒,导致身体素质低下,现在收治的戒毒人毒人员接触,传染病感染的风险也成为对民警健康的一大威胁。民警队伍建设方面,尽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部分民警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与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队伍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远不止这些,这些问题对我们的工作带来不小的压力和挑战,平时工作中我们就是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思维,用足够的智慧和勇气解决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我们的工作必然会取得长足的进步。

五是树立创新思维。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驱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事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创新驱动。一方面要在顶层设计上进行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在具体的工作事项、工作方式方法、工作举措上创新。我理解,这方面的创新绝不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而是我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要善于总结提炼好的方法、好的经验,通过发现问题从而改进工作措施,在工作理念和工作举措上创新发展。最鲜活的经验来自于基层,最生动的实践出自于基层,最绚丽的画卷源于对细节的真实描绘,我们要尊重基层民警的创新精神,鼓励创新实践,用长远的、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善于辩证思考,我们的工作就会展现出无限活力,从而精彩纷呈。

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应开创什么样的格局?

2018年5月29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座谈会在安徽合肥召开,明确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强调要通过2至3年的努力,建立起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框架,构建区域分离、专业戒治、医教并重、有效衔接的教育戒治工作体系,形成工作标准、流程和制度更加完善,基层基础更加坚实、工作特色更加明显、戒治质量更加突出的工作格局,实现戒毒基本模式与科学戒毒技术与方法的深度融合,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的水平。这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开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格局:

一是脚踏实地抓落实。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是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由转型走向定型的标志之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的必然要求。结合实际看,统一模式的实现既有硬件要求又有软件标准,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尤其是各项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作为基层一线民警,绝不能有置身事外的认识,要充分发扬三所的事是每一名三所人的事的主人翁精神,按照部、厅、局和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对每一项任务都要切实靠实责任,对每一项工作都要认真抓好落实,用每个人的实际行动推动三所事业迈上更高的台阶。

二是居安思危保稳定。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每一名民警都要把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作为政治责任记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消除麻痹思想,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为根本,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推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是治本安全促戒治。__副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上强调,当前,我们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第一个转变,教育矫治工作理念转变。要树立科学戒毒理念,在总结以往我们一些戒治方法和戒治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地探索强制隔离戒毒的新方法、新思路、新措施。要着力解决广大干警在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不适应的问题,牢固树立教育矫治为中心的思想,积极推动教育矫治工作实现由“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第二个转变,教育矫治科学化转变。要在不断探索总结自身教育矫治工作经验,注重借鉴应用国内外先进有效戒毒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警专业能力培训力度,着力深化教育矫治工作研究,根据戒毒工作科学化建设的需求,加大精神医学、运动训练学、临床医学、教育学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并通过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戒毒工作的办法,及时解决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第三个转变,康复手段多样化转变。要科学制定训练规划、设计训练项目,为戒毒人员开具运动处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差别化的身体康复训练,帮助戒毒人员逐步恢复体能。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广泛开展脱瘾训练和拒毒训练,帮助戒毒人员戒除心瘾。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按照“三个转变”的要求,主动对标找差,务实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教育矫治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践行好治本安全观,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四是强基固本带队伍。马克思在关于生产力的论述中指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抓工作首先要抓住龙头,抓住龙头就抓住了重点。落实好司法行政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民警队伍是基础也是关键。抓好民警队伍建设,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要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形成支部班子团结有力、支委成员示范带动、支部党员冲锋在前、一般干部爱岗敬业的干事创业氛围。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打开局面,撑起格局。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5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为_市公安局的一名公安民警,我立即行动,积极学习廉结从政准则,市局纪委严格履职,率先垂范,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第一时间全文学习《廉政准则》,逐字逐句地精读细研,准确把握其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市公安局纪委书记_还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过程中要学在先、用在先、守在先,进一步明确责任,树立廉洁意识,争当廉洁从政、廉洁从警的模范标兵,以敢为人先的表率作用促政风带警风。在学习中,我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我通过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把《廉政准则》作为各级党委总支理论学习、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我组织广大党员民警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我自觉做到比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同时,还对我局各级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办专栏,通过网络、媒体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新措施,大力弘扬公安民警公正清廉的典型事迹。

二、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全市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自觉纳入“三项重点工作”及“三项建设”中,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对照《廉政准则》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8条52个不准”的规定,我自觉接受监督,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切实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公安民警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三、检查督导,严格考核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廉政准则》印发至基层所队,保证民警人手一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保证民警对《廉政准则》内容耳熟能详。市公安局纪委将认真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拟定于底组织对全警进行《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进行离岗培训,组织补考。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6

忠诚、求实、勤奋、创新是公安大学学子奉行的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她强化的是每一个学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使命感和勤奋、踏实、敢于创新的的人生态度。严格地以这样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践行这一理念,当做立身之本,不仅对于自己的工作,甚至对于自己的人生,都是十分珍贵的箴言。

自从到分局政治处工作以来,自我感觉是勤勉的、努力的,可工作的效果如何?是不是圆满完成了交给的任务,把信送给了加西亚?我想没有,在许多工作中由于缺乏创新精神,往往是领导说一句,自己走一步,这样显然是很不够的。办公室工作点多面广、事务繁杂,有大量说不上口的琐碎小事,平心而论,在这些事情上,自己并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要求。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将更好地践行母校训言,时刻勉励自己要求自己,使自己在执行能力方面紧跟工作需要,以求无愧于领导的信任,并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怀抱忠诚,牢记职责。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忠诚是比能力更为可贵的素养。公安工作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实现自身理想与抱负、体现自我价值的载体。怀抱忠诚,不仅是对国家、对组织的忠诚,更是对自我的一份忠诚。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工作作为生命的主要组成,用心去感悟、呵护,通过完成一件件工作,去享受实现自身价值的乐趣。

第二、求实务实,自动自发。做实在人,办实在事。干工作、做事情难在实,贵在实。没有求实与务实的精神,浮光掠影,不得要领,只得是劳而无功。因此,我们要有求实与务实的态度,用行用心做工作,才能把握要领,增加实效。为人重修养,作文在雕琢。干工作好比做文章,要有一种十年得一句,一咏双泪流的执着精神。

当一个思想产品形成之后,不应急于出手,要反复锤炼,要善于自我否定,不厌其烦地去推敲、去修改、去充实,要调整好心态,摒弃孤芳自赏的狭隘圈圈。这样才能写出精典之作,才能更加出色完成任务。

第三、勤奋敬业,永不言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管做什么事情,勤奋总是一个人必需的品质。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敬业,做大事如此,做小事更是如此,有些人认为,伟大的工作自然能够激发一个人的敬业精神,我却认为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从事一些极其普通的工作更是难能可贵的品质。敬业更是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默默工作,为自己打下基础,这不是平庸的表现,而是一种财富的积累。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群、忠于职守的传统,敬业也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能做大事的人很少,不愿做小事的人极多。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做大事的人,而不是做小事的人。但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小事都做不好的人,怎么能够成就大事呢?

第四、创新争优,开拓进取。创新基在勤于思考。行成于思毁于随。要有超前思维,凡事多思多想,防止愚昧、防止失误、防止偏向。在政治上勤于思考,既埋头工作,也抬头看路,只有超前思维,深入调查,科学分析,才能增强对做人行事中一些问题的理性分析,增长人生哲学的思辨能力。毛泽东同志有一段至理名言: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通过总结,充分运用理性思维方法,认真分析、归纳、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创新更是理论品质,是实践活动,是时代要求。有创造才有特色,有特色才有活力,有活力才能更好地发展。要着眼时代特点,适应发展要求,勇于打破陈旧的思维定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大胆改进工作模式,运用新的思维、新的套路、新的方法,才能增强工作活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相信在领导的深切关怀下,在同事的鼓励帮助下,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踏实走好每一步,努力让自己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7

今年_月以来,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的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学习宣传活动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一批扎根基层、不忘初心、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最美基层民警”候选人脱颖而出。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展示新时代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增进全社会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10月21日、22日,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候选人事迹推介展示活动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举行,现场展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推荐的70位(组)“最美基层民警”候选人先进事迹。

推介展示活动在两天时间里共分六场进行,展示顺序在现场抽签决定。推介展示分为视频展示和推介讲述两个环节,由候选人本人或战友、家人、群众、媒体记者等担任的讲述人重点围绕事迹中的“美”进行深度讲述推介,增强事迹的感染力、传播力。推介展示结束后,由专家学者、公安部部属有关单位代表、公安英模组成的专业评审团和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网站编辑记者和新媒体记者组成的媒体评审团从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社会认可、倾斜一线、展示生动等五个方面进行现场打分。

此次推介展示活动是“最美基层民警”进警营、进社区、进校园的一次具体实践,70位候选人集中展示了新媒体平台和全国公安新媒体矩阵进行了同步直播,得到了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部分师生在现场观看了展示,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广大公安民警、公安院校师生在线观看并深入学习候选人先进事迹,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互动交流,为候选人加油鼓劲,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最美”、致敬“最美”的活动氛围。

民警写心得体会篇8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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