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心得体会参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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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学习和工作中,常常会写心得体会来总结经验,心得体会是我们人生路上的导师,教导我们如何更好地前行,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道路交通心得体会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道路交通心得体会参考6篇

道路交通心得体会篇1

通过参加华联驾校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的学习,我真切认识到"车祸猛于虎"的残酷事实。那一幕幕因人们忽视安全思想学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场景令人触目惊心,车祸惨剧给国家和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日常驾车过程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会酿成恶果,发人深省。

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很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学车要谦虚谨慎,不可急躁。其次,开车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第三,要多学习了解交通法规,驾车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第四,全身心投入驾驶学习,刻苦练习,才能够更好的掌握驾驶技术,把车开好。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学习,我深刻体会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一名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行为。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汽车更好的为我们的生活服务。

为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保障以后行车过程中的驾驶安全,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驶中,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不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做到不带情绪开车,驾车、乘车认真系好安全带,开车不接拨打手机,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饮酒驾车。严格要求自身的同时,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道路交通心得体会篇2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道路交通心得体会篇3

交通,在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却也夺去了许多灿烂的生命……

学校的安全宣传让我深深认识到了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路巨大的潜在危险,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最近发生的一幕幕血的教训又再次为我们敲了警钟。那么,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未成年人不能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路。一方面,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或电动车是法律不允许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由于骑车没经验,不太会留意,关心周围的情况,交通意识比较淡薄,就很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留下永久的伤痕和记忆。

其次,我们除了要铭记“过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等基本的交通法规外,还要时时注意身边。比如:当我们要过马路时如果有汽车飞奔而来,切记不把自己的生命交给那些酒驾醉驾或者是心情急躁爱闯红灯的`司机手里,看清楚了道路情况再行走。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有可能这一等就避免了一场事故。

在这里我为大家提供一个数据:全国每年因交通死亡人数达10万人;二是每5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轮下;三是每1分钟就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而致残;四是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可想而知,交通安全是多么重要。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能尊重自己的生命、家人的感受和社会的秩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依法守法,进行安全交通。

道路交通心得体会篇4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此基础上,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变得多种多样,其中,汽车成为了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我们在享受方便快捷的交通方式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我们在各种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上都可以看到那些血淋淋的教训,那一幕幕的悲惨画面让人痛彻心扉,也同时警示着人们。但是现实中,还是有那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纷纷夺取了鲜活的生命,而且悲剧从未停止。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每天因为那些无情奔驰着的车轮而丧生的有多少,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此而忍受着生离死别,又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失去了原本美好的生活。“安全驾驶、交通安全”是了人们一直都在呼吁的话题,但是却依然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最终酿成了悲剧。

我深刻体会到,要成为一名驾驶员,最首要的是要拥有安全意识;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同样是对自己的家庭负责,更是对成千上万的生命负责。其次是要对驾驶技术的熟练,要努力提高自己的驾驶技术;再次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车要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第四是保持自己驾驶时候的充沛精力,切忌疲劳驾驶,更切忌三心二意的驾驶。

我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作为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坚决保障国家、人民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了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为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保障以后行车过程中的.驾驶安全,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驶中,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不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做到不带情绪开车,驾车、乘车认真系好安全带,开车不接拨打手机,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饮酒驾车。严格要求自身的同时,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道路交通心得体会篇5

今天下午在在我校进行了一个交通安全讲座,我校邀请了县交警队同志到我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大力宣传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杜绝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记,珍爱生命。

我认为开展这次活动相当有意义,我学校门口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拉沙的大车整天川流不息的,奔驰在校门口的路上,这就不得不天天给学生讲交通安全了,学校领导也天天在全校师生前讲,在开班主任会上也强调交通安全,我们班级也开了不少关于交通安全的班会,但我们讲的无非就是走路时要靠右走等最为基础的安全常识。

在本次活动学生和老师都收益匪浅,讲座的一开始警官提出一个问题,再凶猛的老虎一次只能吃掉一个人?而一起交通事故可以引起一人、几人甚至几十人的伤亡,这就映众了车祸猛于虎这句话。通过本次讲座知道了一些日常生活存在的安全细节,警官通过列举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如何应对交通事故,认识一些安全标示等等。 本次讲座中间还穿插着知识竞赛的形式进行,学生的参与度高涨。 我相信通过本次交通部门的专业知识讲座,能帮助学生提高交通安全素质。

珍爱生命就是要快乐的生活着每一天,每天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每天都生活在欢声笑语中,每天都生活在美好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多么幸福,多么惬意啊!然而当我们每次听到或看到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才知道现实是多么的残酷。

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高达10万以上,位居世界第一。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是,看了那么多发生在交叉路口,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的交通事故,我们深深地感到其实危险是无处不在的。 教官讲了交通知识: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不要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一定要左右观望,等到确保没有车辆时再安全通过,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报一丝丝侥幸心理。

综观几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我们生活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一定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就像派出所教官所说的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的家庭,一定要记住这些血淋淋的教训!

交通安全常识: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道路交通心得体会篇6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就因为自己的麻痹大意,造成了交通事故,参加了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通过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画面在我的脑海徘徊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

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后,我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保证在今后的行车过程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行驶。绝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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