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可以让我们的阅读变得更有价值,其实每个人都是知道读后感的写作的重要性的,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生读本》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1
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写得情真意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的深刻含义。
散文一开始,老舍先生就明确地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读罢全文,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优”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事物充满了爱的感情,那么这种爱就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贪玩,拿起书来就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始终稀松平常,尤其是作文总是干干巴巴那几句话,只能混个及格的水平。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引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有时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因此,学习成绩,尤其是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爱,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学习成绩的“步步登高”。
由此我又想起生物学家达尔文的故事。他从小就爱观察小蚂蚁,不知厌倦。中学时,他更对生物着了迷,采集到的昆虫标本多得双手拿不住了,就用嘴叼着带回家。父亲执意让他在大学学医学经济,可到头来他还是转学了生物。毕业后,又不辞千辛万苦,随海船周游世界,采集标本,研究生物的演化。爱的力量激励他追求。爱的心血孕育出成功之果,他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巨著《进化论》。还是达尔文说得好:“爱自己的事业吧!爱,能使你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取得事业的成功。”
爱就是动力,就是《养花》一文给我们的启示。爱知识,爱自己的事业吧,因为爱的感情是扬起的帆,荡起的桨,使你到达成功的彼岸!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2
我读过不少好书,其中不乏名著经典,但印象最深的,却是《小学生丰子恺读本》。
最早想读这本书,缘于丰子恺其人。在老师的描述中,他留着一撮短短的山羊胡子,一副小眼镜挂在鼻梁上,滑稽有趣。他内心童真,希望能像儿童那样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有时还趴在城墙上开心地看着嬉戏打闹的儿童流口水!
然而当真正细读《小学生丰子恺读本》后,我才真正地走进了丰子恺的神奇世界中里。你看:
在“生物乐园”,“不生眼睛”的扁豆秧,“不喝肉汤”的杨柳,调皮搞怪的猫伯伯,骄傲自大的鹅老爷,还有那可怜撞窗的蜜蜂……一个个原来不起眼的动植物,在丰子恺的“神笔”下栩栩如生,真是万物皆灵,就仿佛看到了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一样呢!
在“儿童乐园”,有一个儿童的崇拜者,用漫画和文字记录了儿女成长的快乐足迹。“软软新娘子,瞻瞻新官人,宝姊姊做媒人”,这在大人眼里不着调的游戏,在丰子恺眼中却全是美好和率真,全是“天地间最纯洁的精灵”。还有那引蚊深入的“自我保卫战”,“蚕豆水龙”、“吹豆梗苗”、用番薯刻印的好玩游戏,真是令人捧腹又羡慕。
在“茶坊乐园”,你可以品出人生百味,人间百态,“盆子三娘娘”爱吹牛,她的唾沫好像要从文字里溅出,喷人一脸;“咬瓜子”博士,“格”地一咬,“呸”地一吐,闲散的少爷小姐们吃瓜子的动作描写地惟妙惟肖;还有“贪污的猫”,“躲在那里分脏,分得不均,正在那里吵架!”,结果被发现挨打;“老羊奸”充当托儿,引导群羊进屠场而保全自己性命……这些人和物以前存在,现在也依然没有消失!
在“艺术乐园”,你可以从“画得好”和“画得像”的比较中感悟“画画之美”;可以从“自鸣钟”的修饰改造中体验“创造之美”;可以从把普通的玉米称为“珍珠米”,把吃螃蟹誉为“风雅的事”,用“白云一片去悠悠”赞美胡桃云片,用“醉翁之意不在酒”阐述喝酒之道中发现“食物之美”,还有用蚕豆茎制作“翡翠笛”吹奏出的“音乐之美”,桂林山、黄山松的“自然之美”,真是美不胜收!
在故事乐园,《旧上海的传奇故事》写了碰瓷式的敲诈,写了明抢暗盗,写了有托儿配合的“套圈”,写了明仇暗合的商业骗局,时代在进步,但丑陋却换了外衣顽固地存在至今;《生死关头》中王毅盗取神蛋后艰险逃生,靠的既是一颗慧心,一颗勇敢之心,但何尝不是令人感动的一颗孝心?《一篑之功》中老板娘最终成功掘得盐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归功于善的报应,也可以归结于科学与毅力。
看完一本《小学生丰子恺读本》,畅游五大乐园!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已经心里痒痒,狠不得立刻就找来读一读呢?我想只要用心,你也能在这不同的乐园里,找出丰子恺隐藏的一个个宝藏!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学生汪曾祺读本》的书,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汪曾祺爷爷写的短文。汪爷爷是上世纪20年代出生于江苏高邮的书香men第,因为他的祖父、父亲都是读书人,所以他从小就读《论语》,长大后经常写作、作旧诗、画国画,并写了一手好书法,而且还会做菜,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文章应该是《五味》了。在这篇文章中,汪爷爷介绍了全国好多地方人们的饮食习惯。写得细腻而又有声有色、生动现象。令我垂涎三尺。汪爷爷的一篇文章竟然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写作水平真是太高了,值得我们去了解一下。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地方都有独特的饮食,每一个地方的人都有独特的口味。从这篇文章中,我了解到很多有关饮食方面的知识,我决定长大后也要去各地品尝一下独特的风味。
另一篇《葡萄月令》也是令我印象深刻。这篇文章按时间顺序记录了葡萄生长的过程。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原来种葡萄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这使我理想到我们的粮食也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和葡萄一样来之不易,而我原来却毫不在乎,经常浪费,今后也要珍惜。我也很想种一棵葡萄树,尝试一下自己的劳动果实。
这本书还有很多有意思的故事。《师恩母爱》讲了汪爷爷幼稚园老师的故事;《五小的校歌》讲了汪爷爷小学时那荡气回肠的校歌;《跑警报》讲了汪爷爷大学是躲避日军空袭的事。都很精彩,让人身临其境。
汪爷爷小时侯除了读书就是玩,这种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实令我向往。我的童年也很幸福,在家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小伙伴玩耍。我希望每一个小朋友都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4
人间至味——读《小学生汪曾祺读本》有感
时值寒假,临近春节,透过玻璃窗的阳光照在堂前,我悠然的坐在椅子上,一边捧着《小学生汪曾祺读本》慢慢品读,一边吃着坚果水果,屋子里还弥漫着大灶中飘来的阵阵粽叶的香味,用鼻子使劲一吸,还能闻到挂在房檐下咸肉的味道。
汪老先生的文章我是极爱读的,文字简单,如此的有生活气息。尤其是他谈吃的,我简直觉得他作为一个美食家更甚于作家,像我这样的吃货对《读本》的第五编《五味》更是情有独钟,或因为高邮、杭州同属江南,书中之菜皆为平常之所见,阅之则调动视觉、味觉、嗅觉,于半空中如vr般呈现出杨花萝卜、干丝、咸鸭蛋、咸菜茨菇汤……
“萝卜原产中国,所以中国的为最好。有春萝卜、夏萝卜、秋萝卜、四秋萝卜,一年到头都有。可生食、煮食、腌制。”如此普通的食物却能让台北的女作家赞不绝口,惊为美食,何故?究其答案,实为应时搭配。应时就是讲究和节气的配合,是人与自然界的完美和谐,“不时,不食”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在饮食上的朴素体现;搭配就是讲究物与物的完美配合,取它所长,补己所短,烩鱼羊而成鲜,这是和而不同思想在饮食上的体现。拍萝卜、羊汤汆萝卜、萝卜排骨汤、牛肉炖萝卜,不同的搭配经过精心的烹饪,引领食物超越自身达到更加美味的境界。顺天应物,这不仅是菜品的完美境界,也是中国人在为人处世、甚至在治国经世上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和,调人间滋味。
“一种特制的豆腐干,较大而方,用薄刃快刀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这便是干丝。讲究一块豆腐干要片十六片,切丝细如马尾,一根不断。”普通的白干,化成千万根细丝,最后被美籍华人女作家聂华苓将汤汁都喝得涓滴不剩。块变成片再成丝,看似简单的形状变化,其实背后蕴含着人对器的运用,对技的传承。西餐的厨师,每个动作都有不同的刀具;中国的厨师则不同,手中一把刀,劈、剁、砍、片、切,运用的出神入化,行出无数种刀法。真是对手中之刀的了如指掌,才能在方寸之间运用自如,如此这般,化腐朽为神奇。与干丝相比,还有一道名菜恐更考验刀工——文丝豆腐,将豆腐切成细丝,与常人而言犹如天方夜谭。美食江湖的刀光剑影是在深藏功与名的岁月修炼中。美味的每一个瞬间,在厨师技艺的代代相传中。传承中国文化的不仅是唐诗宋词昆曲京剧,厨师也是文明的伟大书写者,他们不仅是技艺的传承者,也是技艺的坚守着。技,传人间之味。
“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高邮咸鸭蛋在江浙确有盛名,但如汪老这般爱好之人却也少见,与我则一个足以,多则偏咸。汪老之爱咸鸭蛋更在于它是家乡的产物,就如“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我想念家乡的雪”。咸鸭蛋也好,咸菜茨菇汤也罢,人间美味其实是家的味道!无论脚步走多远,在人的脑海里,只有故乡的味道熟悉而顽固。它就像一个味觉定位系统,一头锁定了千里之外的异地,另一头则永远牵绊着记忆深处的故乡。不管身在何处,总有一种味道提醒我们,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家,是人间至味!
我正沉浸与书中的美味,一股粽叶、咸肉和板栗混合的香味钻入我的鼻子,沁入心脾,奶奶将一只盛着刚煮好的咸肉板栗粽递到我面前,说:“去年你吃了之后说好吃,今年又给你包了几个,趁热吃。”
人间至味!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5
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它伴随我们成长。暑假,我遨游在茫茫书海中,读了不少好书,在阅读中享受着无穷的乐趣。汪曾祺写的《詹大子胖》一文,给我留下了印象的深刻。
?詹大子胖》这篇文章写的是关于作者母校的斋夫(校工)——詹大子胖的故事。他的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印在了作者童年的记忆中。詹大胖子是个大白胖子,他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摇上课铃、下课铃。为了让孩子们能准时上下课,他每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屋里的挂钟“喀拉喀拉”上很足的发条,到点了,他就会提一只铃铛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詹大胖子还有一件事,就是剪冬青树,一个学期得剪好几回。他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好像跟冬青树有仇似的,但其实他很爱这些树。他还常给校园里的花浇水。秋天,刮了大风,校园里满地的梧桐叶,詹大胖子就会用一把大竹扫帚,扫地上的梧桐叶,然后把它们都堆在一起烧掉。平时他还要帮先生印考试卷子。每到寒暑假,詹大胖子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共有二百人,詹大胖子要一家一家去送。詹大胖子就是这样年复一年过得平静而又简单。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用平淡的语气,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娓娓地讲述了生活在他身边的一个平凡人的故事。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詹大胖子这样的人,他们普普通通,平平常常,他们都是凭着自己的手艺和辛苦劳作,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双粗糙的大手和一张瘦长而又饱经风霜的脸,他就是我家小区附近的那位修鞋老爷爷。他的鞋摊就摆在小区的拐角口,一出小区便可看见。老爷爷约摸六七十岁的年纪,其实像他这个年纪大多数老人都已在家安享晚年了,但他还要靠修鞋来挣些小钱,而这些钱仅仅只够养活他自己。
虽然日子过得很清苦,但是老爷爷对待生活总是那么乐观,每天都乐呵呵的。他的修鞋摊上除了别人送去修补的鞋子外,就只有一台破旧的修鞋机。其实老爷爷的修鞋手艺也不错,但由于修鞋设备比较落后的缘故,修鞋的质量可能比现在年轻人开的“金碧”美鞋店等修出的鞋子要稍稍逊色些。但老爷爷的收费很便宜,只要几块钱,尽管这几年物价飞涨,可他还是坚持按原来的价格收费,有些老街坊邻居提醒他涨些价格,老爷爷说他摆这个小摊一方面为了赚些生活费,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方便大家修鞋,赚的钱只要够过日子就好了!所以他的修鞋摊生意总是很好。老爷爷只要顾客满意,他便高兴。每当人家去取鞋子,露出满意的笑容时,老爷爷就会显得十分开心。
记得有一次我忘了带钱,我说我马上回家去取,老爷爷硬是让我下次来付,还说要是忘了也没关系的,这倒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了!其实我与老爷爷的接触并不多,不过是天天看见罢了,但是我对他印象非常深刻。他的样子,他的小摊,他的为人,我想永远都不会从我的记忆中消失,就如詹大胖子也不会从作者的脑海中消失一样.
詹大胖子也好,修鞋老爷爷也罢,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可能你还没有注意到他们,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寻找身边的“詹大胖子”吧!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6
我一向喜欢看科普类的书籍,对于妈妈所说的“散文”类的书,我都不是很有兴趣。但这天,妈妈拿给我一本《小学生丰子恺读本》,并告诉我,这是本“有趣”的书,我应该会喜欢它的,于是在妈妈的指导下,我们一起读起了这本书。
果然,当我读起这本书,心灵似乎马上就坐上了一列旅行之车,在丰子恺爷爷的故事中遨游,一个个故事都是那么妙趣横生,一次次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看第一章《生物乐园》,每一个小故事的主角都与动物有关,题目都相当有趣。例如《小猫送信》,妈妈让我先不要看书,想象一下丰子恺爷爷会怎么让小猫送信,于是我猜了起来——是象小狗一样叼在嘴里?拿根带子绑在身上?猜了几个,揭晓答案,原来他把信拴在邻居家猫的尾巴上,晚上小猫回家吃饭,就把信送给邻居了。听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相当有创意呢?
“蚂蚁也有家,也有爸爸妈妈在等它。你踩死了它,爸爸妈妈会因它而伤悲。他教导孩子不要踩死蚂蚁,不是为了“积德”、“报应”一说,而是为了培养我们从小就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还说如果丧失了这颗心,今天可以踩死一只蚂蚁,将来就有可能会成为虐杀者。”这是书里的一段话,从这里看出丰子恺老爷爷很有爱心,是一个善良的人。
“我是妈妈生的,哥哥是爸爸生的;表是自鸣钟生的;凳子是桌子生的;小汽车是公共汽车生的;饼干里有骨头!茶壶不肯走过来!凳子不肯站起来!蜻蜓不肯飞过来!要把月亮拿下来玩!要山茶马上开花!叫太阳不要落下去!花猫不肯同我看动画片······”书中到处可见这样充满童趣的话语,你看丰子恺爷爷是多么幽默风趣,真是个“老顽童”。
读完了这本书,妈妈问我:“书里讲的故事是不是都是很小的事,我们平时都可能碰到?可是你会想到用这样的语言写出来吗?我们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这样最简单的事我们都会发现不一样的乐趣。”
?小学生丰子恺读本》,用简单易懂的漫画来叙述着一个个深刻的道理,用淳朴至极的文字说着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让我们的心灵坐上了列车旅行,让我们爱世间万物,爱惜幼小的生命,我们可以跟动物对话,跟动物做朋友,所有的一切都那么充满了童趣。大家都来读一读吧,你也会喜欢上它的。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7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原籍太原,后迁居下郢(今陕西渭南县东北),他是唐代大诗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与唐代另一大诗人元稹齐名,世称“元白”,有《白氏长庆集》七十五卷。
白居易生活在唐朝由盛到衰的时期,倍尝离乡背井之苦。他的祖父和父亲做过县令一类的地方官,祖母和母亲都能诗善文。他从小就受到很好的文化熏陶,五六岁时开始学写诗,八到九岁时已通晓声韵。他学习非常刻苦,读书、作文、学习写诗,一日也不间断。因为经常朗读和写字,他的口舌生了疮,手肘磨出了老茧。
贞元三年(公元 787 年),16 岁的白居易带着自己的诗稿,去京城长安,行进在咸阳古道上。此时正值早春,冰消雪融,刚刚生出的嫩芽,沐浴着春风在枯蒿腐草间探出头来,他喃喃自语道:“果真是‘春风吹又生’了。”
原来他触景生情,想起他写的题为《赋得古原草送别》的诗来了。
白居易来到长安,拜见了担任著作郎、掌管编纂国史和起草重要文件的大诗人顾况。白居易恭恭敬敬地从书囊里拿出自己的诗稿,恳请顾况指教。
老人将诗稿漫不经心地打开,低声吟读起来。读着读着,他忽然被那首题为《赋得古原草送别》的诗吸引住了。他反复吟咏品味着: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妙绝!妙绝!”老人读完这首送别诗,情不自禁地拍案叫绝。他喜欢这首诗真挚充沛的情感和朴实无华的风格,尤其欣赏前四行耐人寻味的独特意境。作为人,不同样应该像那莽原上的野草一样,在逆境中顽强地斗争、倔强地生活吗?“恩师过奖了,晚生无地自容。”白居易红着脸,喃喃地说道 老人从白居易口里知道白居易家世,知道他从 11 岁起就远离故乡亲人,在浙江一带过着萍踪浪迹的生活;知道他今天来长安是希望在这人才荟萃的国都,得到诗人的推荐和延聘,找到一个理想的出路,施展自己的抱负。老人越发怜爱这位才华横溢的少年诗人了。顾况开始看到诗稿上写“白居易”
三个大字时,还打趣说:“长安物价猛涨,只怕居住很不容易呢!”后来紧紧拉住白居易的手说:“年轻人,能写出这样的诗句,不要说住在长安,就是走遍天下也不困难了!老夫刚才开了个玩笑,可不要见怪噢。”
由于得到顾况的夸赞,白居易很快在长安出了名。不到几年,他考中进士。唐宪宗听说他的名气,又提拔他做了翰林学士,后来又派他担任右拾遗。
白居易并不是一个追名逐利、阿谀奉承的官僚。他创作了大量乐府诗,有不少是揭露当时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对官僚统治集团鱼肉人民的罪行进行无情的抨击,对劳动人民的痛苦遭遇表示无限的同情。他又敢于向皇上犯言直谏,大胆发表意见,所以皇帝反感,同僚妒恨,他一生政治上很不得志,后来降为江州司马。以后虽然又几次回到京城,做了几任大官,但因为朝政混乱,像白居易这样的人不可能有所作为。他把主要精力用于诗歌创作,共写下二千八百多首诗,这些诗成为我国文学宝库中灿烂的明珠。
《学生读本》读后感篇8
在春来江水绿如蓝的江面上,一位身着官服的人站在画舫上,看着日出江花红胜火的美景,完全陶醉在春日江南的婀娜当中我眼中的白居易,这么多情,这般陶醉。
我眼中的白居易,是人间美景的化身。我喜欢他那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细心发现和对美好春天的悉心欣赏,喜欢他那半朽临风树,多情立马人的深情感叹和对人生的黯然神伤。我更喜欢他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离离原上草,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大火无法烧尽那小草的生命,春风吹来,那生命的绿色又重新铺满大地,无论是古老的荒路,还是荒废的古城,在荒路瓦砾间都有它亮丽的身影。读了白居易的诗,我看见了青春的美好和大自然的美丽。
我眼中的白居易,是一朵同情百姓疾苦、忧国忧民的伤感之花。她可怜琵琶女的悲惨身世,同情琵琶女的凄婉人生,于是,用那枫叶荻花秋瑟瑟的笔触写出了别时茫茫江浸月的伤感之情,情感的芦花在秋叶的凉风中瑟瑟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是啊,此时的白居易也是身处被遗忘的角落里的人,处境悲哀,所以江州司马青衫湿,在官场的伸张正义抵不住小人的谗言献媚,数年的心血免不了被贬斥的厄运。读了白居易的诗,使我多了一份对世事的哀叹,多了一份同情心。
我眼中的白居易,是一枝熬寒凌雪、不屈于官场腐败的红梅。他虽然是朝廷命官,但爱憎分明,敢于直抒己见,利用诗歌直抒胸臆,讽刺和鞭挞贪官污吏,揭露朝廷的黑暗统治。他痛恨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值腐败官吏欺压百姓的强买强卖,他同情田家输税尽,拾此充饥肠的悲惨、自叹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的愧疚,他嘲讽三千宠爱在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的糜烂昏庸。读了白居易的诗,我看到了一个刚正不阿的人格,使我学会了明辨是非,与一切黑暗势力作斗争。
如今,物是人非,千年又一季,而白居易的诗歌及其精神仍然鼓舞着我们。野火春风中的小草,秋江夜中的那轮明月,风雪寒天中的腊梅,这就是我眼中的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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