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不仅是为了开拓个人的眼界,也是增强内在修养的最佳方式,相关的读后感可不能忘记写好,许多人会认为读后感的写作是非常复杂的,其实不然,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豈读后感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
豈读后感篇1
1、书名是什么,是关于哪方面的?作者是什么背景?
书名:《干法》从这个名字猜测应该是讲工作方法的,作者稻盛和夫是知名企业家,曾经让几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在日本享有很高的声望。由这样的企业家来讲工作方法,价值很高。
2、看目录,理清整本书的结构;
从目录来看,本书的结构很简单,为分-总结构,先分两个大部分阐述为什么要努力工作和如何努力工作,其中如何努力工作这个部分又分为心态、高目标、坚持、完美主义以及创新五个部分,再在最后的结语进行总结。
3、看序言,看这本书谈了些什么问题;
序言很短,没有多少信息,就是告诉我们本书将会讲到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方法。
4、选择本书的核心章节或自己最感兴趣的章节进行阅读;
根据本书的结构以及自己的兴趣,我选择了第一章和最后一章进行阅读,中间的方法论部分,看到标题就知道大概内容内容了,所以略过。
第一章:人为什么要努力工作?
本章的主旨是为了破除大家对工作的负面看法,从以前“工作就是为了生存”的消极想法中走出来。为此稻盛和夫提出了一个观点:人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也就是说,我们工作不应当只是为了谋生而已,而且还必须为了自己的成长而工作。所以在本章里,他提倡要认真对待工作,在工作中磨砺自己,从而达到自我成长。
最后一章:结语
稻盛和夫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公式:人生结果=思维方式x热情x能力,也就是说,要想有一个好的人生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三者缺一不可。他认为人的能力是天生的,而热情决定了你能发挥出多少的能力。而思维方式,即品行则是最重要的:好的品行能够使热情、能力得到好的运用,对社会有贡献。如果品行不好的话,能力和热情越高,越有害。
5、看完书之后总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作者写这本书想达到什么目的?想表达什么?
这是一本表面是工作方法,其实最主要讲的还是工作态度的书。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激励读者能够努力工作,从“为生存而工作”转变到“为磨砺自己而工作”。
对于稻盛和夫的这本书,我是持部分接受的态度,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确实能够让自己在工作中获得好的表现,这点我是接受的。但工作方法中的高目标、完美主义这些做法还是有待商榷,目标太高达不到会让自己有挫败感,而过度追求完美又会让自己纠结于细节而忘记了审视全局。不过总体来说,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豈读后感篇2
“国学”是中华民族博大智慧和美好情感的结晶,国学透射着人文的光芒,其价值历久而弥新。
?弟子规》作为国学经典,对世人的影响自是不必多言,同时也让我受益匪浅。弟子规虽浅显却极富哲理,能够给人以生活上的指点、学习上的教导,成长中的导航……它教会我们: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学等方面应有的礼仪与规范;它还特别讲求家庭教育与社交礼仪,这也是我们父母长辈的行为准则,因为只有以身作则,才能教育好下一代。
国学激励着我们,当发现自己不如别人时,应乐观积极,努力争取向上,不要被挫折打倒,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指导自己的人生。
古人所言:“百善孝为先。”《二十四孝》记载:“周朝闵损因母亲早逝,父亲怜他衣食难周全,便再取了后母,而后母却虐待子骞。在寒冷的冬天只给他穿单衣,父亲知道子骞受后母虐待后,便要休了她,子骞便为后母求情,最终一家人生活和谐美满――单衣顺母。想想我们呢?身为人子,我们对父母却知之甚少,关心更是不多,任性的我们往往忽略了父母对我们的关心,还天真地说着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话语。真的觉得自己不懂事。
细细体会,其中包含着尊重师长、孝敬长辈、诚实守信等可贵的品质,它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传承下的民族精神,是流淌在中华民族文明血管中生生不息的血液,是中国人民代代相传的传世之宝。
让我们一起了解国学,一起走进知识的海洋;跟我们共同走进《弟子规》,体会国学的经典;让我们一起诵读经典国学,品味精彩人生;让我们一起倡导经典国学,完善自己的人生吧!
豈读后感篇3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他一飞出天,亵渎朋友们对他的劝告,一个人孤独的踏上了追梦之旅,一路颠沛流离,风餐露宿。此时的他终于明白了一句话“到不了的地方都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他多么想念与他相依为命的父亲啊。
或许有人会赞赏他的坚持不懈,勇于追求的心与勇气,但也会有人批评他的刚愎自用。对于莫衷一是的评论,我更赞许第一种。
他只是一个猎人,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梦中的那声“救救我”深深地触动了他的心。或许是一种孩子气的叛逆,也或许是小大人的直觉判断,让他义无返顾的去追寻。在当时的情况下,作者以根鸟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对追梦少年的鼓励与反叛,鼓励了他们对梦的执着与追逐的勇气;批判了他们不以现实出发,不以实际为基准,盲目的,不加思索的固执。
相对于他们的执着,而我更糟糕。青春是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我不知道它在什么鬼地方没完没了的游荡,固执的不肯回来。原以为心中有梦,只是一份义务,一种无形的压力,意味着一种虚无,却渐渐发现,其中糅合着淡淡喜悦与忧伤,还有一份淡淡的从容的心。梦因为有了我而现实,我因为有了梦而努力,但努力也是要有现实为基础。
他历尽沧桑找到了梦境,而什么都没有,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平静。他哭了,也或许是傻笑,笑他的天真,笑他的痴迷,笑他……此时,我已无心再读下去,或许是自己的多愁善感,限制了我继续行走的思路,但我清楚的知道,真正限制自己的还是自己。很多时候,做了正确的选择,不一定能得到正确的结果。没有绝对的人生,得此而失彼,再正常不过。
得到与失去,有时是千里鸿壑,有时仅是一念之差。多少好年华都消磨在颠沛流离的岁月里。少年易老,前尘如梦啊!
如今桃花落满了衣襟,暂借花香引你返转路径。
豈读后感篇4
最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海蒂》。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个心地善良、天真烂漫的小女孩。而她的爷爷阿尔姆大叔却是一个十分冷漠的人。小海蒂自从被她的姨妈送上山后,她就爱上了这里。在故事中她用爱心溶解了爷爷的冷默,又给瞎眼老婆婆带去生活的希望,还教会牧羊童彼得识字,更令人喜出望外的是,她和爷爷一起帮助残疾小姐克拉拉恢复了健康……
在这本书中不仅描写了许多真实感人的生活故事,也描写了很多美丽的自然风光,比如:一条细细的小路,从玛伊恩菲尔特这个安详而古老的小镇伸出,穿过长着树丛的绿色大平原,一直蜿蜒到山脚下……我仿佛看到了这样的景色;还有那湛蓝的天空,延绵起伏的山峦,艳丽的山花,清新的空气,瑰丽的晚霞,看的我心驰神往,好想去见识一下那美丽的风光。还有些地方写得非常生动,让人看了真想笑出声来,比如:“天鹅”和“小熊”是这群羊中最漂亮出众的,它们俩看上去有点说不出的高贵,又总是单独在一起散步,特别是经过那只厚脸皮的“土耳其人”时,它们就露出一幅不屑一顾,瞧不起人的样子来,看到这里我不禁为它们可爱的样子笑出声来;还有一只从小没有妈妈的小羊,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白雪”,它和海蒂非常要好,每当海蒂一来它就黏着小海蒂,怎么也不肯离开;还有“淘气猴”等等可爱的小羊,对它们的印象都非常深刻。
?海蒂》是一本非常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书,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心地善良并且充满爱心的人,因为爱心可以战胜孤独、击败病魔,它还会给我们带来很多快乐。希望我以后能像海蒂一样聪明、果断、乐于助人、尊敬长辈。
豈读后感篇5
月色如水,水映月轮。身周的点滴丝缕皆朦胧于融着点点星光的水汽中。河边,迅哥儿极目远眺,似乎能看到赵庄的戏台上老生摇头晃脑地唱着些什么。
双喜正信心十足地向迅哥儿母亲打包票;身后几个少年目光灼灼,眼神中的期盼似比迅哥儿还强烈些;不远处,阿发又带几个少年撑船前来。小船于座座高山间飞快穿过,刚换下的几个划船的少年直嚷着浑身疲乏,却依旧陪迅哥儿说笑......
几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白日里虽已看到了社戏最精彩的部分,却仍怀饱满热情张罗带好友再次看戏。无论是出于对朋友情绪的关心还是年少时天然的玩心,又或是朋友间互相帮助的“侠义之心”,几人的天真、质朴、单纯皆流露于作者的字里行间。
文章结尾,迅哥儿道:“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好戏了。”细读文章中间部分便知,那夜的戏并不好看。品读文章,我想起迅哥儿怀念的应是身边有好友相伴的充实;渴望的是怀一份童真去发觉几处野趣,欢笑看台上老生咿呀着听不懂的戏曲。再读文章,又觉得不只是迅哥儿在怀念,鲁迅先生也许亦将自己的情愫融入其中。作为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历经沉浮,见人情冷暖,才会嫉恶如仇,于是便更珍视更渴望少年时的稚气与单纯,朋友间义无反顾的帮助与陪伴。
人总是怀念过往,小心翼翼地捧着“小时候”的回忆念念不忘,于我来说,大脑忙里偷闲之时思绪便会不经意间轻跃至姥姥家的老房子内。那间屋子实在不适宜居住,每个房间又小又窄,唯有阳台格外宽敞。我便时常想起姥姥因睡意愈浓而渐渐低沉的读书声又因我的一“念”而高昂起来,想起我凑到厨房中吃刚炸好的花生又被嫌碍事而赶出。没有面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少年强说愁”般的唉声叹气,笑语间是无法藏匿的天真烂漫与稚气单纯,那段极致温暖的时光便应被保存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年少时强说的愁绪变为真正压力时,它又会由内而外地将人温暖,混沌复杂的心又泛起层层涟漪,最温柔的回忆又支持着你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也许正因如此,鲁迅先生会回忆童年、渴慕童真;文中的迅哥儿会那样珍视一次看似平平无奇的看戏经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会频频回头,寻找记忆与过往时光。
豈读后感篇6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豈读后感篇7
随着夏天的到来,老天这把火烧得愈来愈旺,地球这个大锅炉内的温度稳步升高,更可恶的是,正在我们不停地抱怨时,老天还给我们加了个锅盖儿!厚厚的云层将高温向我们压来,连花草树木都被压得弯下腰喘着热气。我现在多希望一个响雷把这云给劈开,或者下场瓢泼大雨,把这些烤热了的、焦躁的灰尘给冲走。
听到打雷,我现在可以面不改色,但是读小学时,我还是个“闻雷色变”的胆小鬼。一遇到打雷下雨的晚上,不管多热,都会用被子把头捂严实,然后睁着眼睛不敢闭上,但一遇闪电,还是会被吓得直眨眼睛,直打哆嗦,除非雷声停止,不然我会一夜無眠。但是,后来我变勇敢了,因为弟弟。
弟弟两岁左右时,特黏我,晚上一定要和我一起睡。一天半夜,我被弟弟的哭声吵醒,原来外面打雷了,我就坐起身来开灯,又发现停电了。弟弟还是哭个不停,在漆黑的夜里,伴着我最怕的雷电,我心里想着去找爸爸妈妈,但感觉有热乎乎、黏糊糊的小东西把我的大腿抱住了。我慢慢摸索,摸到了弟弟汗湿的小手,再往上摸去,弟弟的脸颊全是泪,而汗水又把他的头发浸湿了。可能弟弟知道是我在摸他,所以停止了哭泣。
我把弟弟身上的被子掀开半边,又从枕头边摸出一把扇子,朝弟弟的小脸扇着风,另一只手轻轻拍着他的肩,用他最熟悉的三短一长的节奏,嘴里哼着“娃娃乖,娃娃乖……”在这近乎催眠的声音中,弟弟紧抱着我的双手稍稍松了一些,但只要我一停止拍他,他就会哼哼地表示抗议,于是,我只能一直拍着他。
眼皮越来越沉,刚想合眼,一道闪电、一声响雷接踵而至,弟弟的身体抽搐了一下,指甲狠狠地掐进我的肉里。我一个机灵清醒了,连忙又拍他的肩……他便又稍稍安详了一些。为了不让自己犯困,我讲起了故事:“从前有三只小猪,猪老大、猪老二、猪小弟……‘呼——呼——’大灰狼把肚子鼓得像皮球一样大,可还是吹不动面前的砖头房子,于是边狼狈地跑开,边气呼呼地说:‘我一定会回来的!’”
故事完了,再讲一遍,一遍又一遍,我头上爬满了密密的汗珠,摇扇的手也越来越酸,偷偷伏在腿上休息,讲故事的声音也越来越含糊,因为头越来越沉,直往下栽。还好,弟弟睡觉的呼呼声已经响起,像一道号令,宣布我任务完成,我半躺在床上,沉沉地睡去。
其实雷声早已停止了,只是还有滴答滴答的雨声,梦里,一个小男孩牵着我的手,撒娇地说:“姐姐,姐姐,你给我讲《三只小猪》的故事吧。”于是,我拉着他肉嘟嘟的小手,在雨帘后面讲:“从前有三只小猪……”镜头慢慢往后拉,我和小男孩的身影慢慢缩小,消失在雨的世界里,继续往后拉,雨的世界被装在一个玻璃球里,而我,却拿着玻璃球,细细把玩,脸上露出了小孩子般天真的微笑。
豈读后感篇8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张爱玲曾经写给胡兰成的话,虽时隔了半个世纪,我认为这依就是最理性的话之一。
张爱玲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苍连、凉无望的,牵手过后便是放手,“死声契阔”却还要说永不分离。是啊,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个谎言的世界,当爱情之花温柔的凋谢时,才明白真爱只是美丽的童话。其实,所谓的爱情在冥冥之中,苍天早已有所注定。
想起了繁漪,一个在《雷雨》中被爱情伤的体无完肤的女子。繁漪,她就像一个活死人,有着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冰冷的心。但是爱情始终是女性永恒的期待,无论你身处在怎样的环境之中,你依然渴望一把像火一样的爱情点燃你内心冰冷的坟墓。正如繁漪一样,她十八年来陪着一个暴躁专横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而周萍,正好是点燃她内心之火的救命稻草。
我认为在《雷雨》中,繁漪是个罪人,也是个受害者。她就像在黑暗之中铿然而泊的血莲,冷漠。诡异。妖艳。将生命之火点燃到像光电一样白热,但你却如同灯丝一般短促,将生命顿时化为乌有。“也许爱与恨正是《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周朴园。鲁侍萍哪一个不是恩怨情仇,只是繁漪将爱与恨诠释的更加淋漓尽致罢了。”
喜欢繁漪,觉得她很可爱,也许这样的用词不是很恰当,但我认为她的可爱就在于她的不可爱,她用一种传统一种端庄,一种贤妻良母去野性的爱一个人。套用《士兵突击》许三多的说话方式,这比大胆还大胆。
至于周萍,我不喜欢他。他根本没有爱过繁漪,他说“我尊敬父亲”,我敬佩父亲,多么虚伪,他见着四凤,觉着她有“青春”她有美貌,就因为这一点,他根本就配不上繁漪。
周萍死了,在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爱与恨的嘶杀之中死了,当一切又回归平静时,我们应该明白,爱恨终究不能长久,繁漪只是做了那个年代的牺牲品。
爱是什么?“只不过是你伤我,我伤他,痕已请,痛尚存”,为此而已。它就如同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宗教信仰一样,一直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心证罢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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