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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篇1
夏洛克·福尔摩斯,身高约183厘米,鹰钩鼻头戴黑色礼帽、身材消瘦而欣长、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手拿手杖。他的名字和形象历久弥新,毋庸置疑他已成为名侦探的代言,与中国诸葛亮一般的象征着智慧的不朽符号。
历史上出色的小说数不胜数,那么到底哪里能够让福尔摩斯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破天荒地授给福尔摩斯这虚构人物爵士爵位呢?
外人看来他思维古怪,虽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却对解剖学很在行而且又是一流的药剂师。研究学问劲头很足,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脑子装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书中小斯坦福曾对因中枪伤而回英国休养的助理军医华生说过福尔摩斯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曾拿一撮提炼出的植物碱来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用棍子敲打尸体看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而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用自己的血向华生展示他的新发现后随意简单地用橡皮膏贴在伤口处。华生注意到他手指上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且因为接触有毒物而被强酸腐蚀的变了色。
在任何正常人看来这简直是不要命的做法,长期处理伤口只用橡皮膏,还不经处理地接触有毒物,又注射可卡因。而福尔摩斯却不甚在意,他信奉“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工作本身就是报酬。”,他认为其他器官只是脑子的附属品,所以不在乎挨饿只考虑脑子的需要。他对工作的热爱认真到疯狂,有几分令人发指,也为他增添了英俊坚毅的男人魅力。
福尔摩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私人侦探,为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提供援助。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锁定目标,灵活利用自己的特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冷静睿智,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将案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终真相大白。偶尔有些恶趣味地把情节戏剧化,也为他无边冷漠理性中透出一丝可爱,让他更加迷人。
福尔摩斯说:“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他高傲目中无人,携着天才的孤傲,我行我素,厌倦世俗的荣誉。当他侦破一件案件奖赏功劳全部归于警探时,福尔摩斯却可以放声大笑毫不在意地对华生说道:“我已有言在先,咱们的研究便是为他俩挣得奖赏”。这是其他侦探绝对做不出来的事,只有他,只有福尔摩斯,将名利视为粪土,是一个鲜有的清高没有铜臭味的纯净世人。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做的贡献并不是像超人那样拯救世界做个盖世英雄却足够真诚地令人唏嘘。
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还有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的讽刺,反映了维多利亚时代下人性的丑恶欲望,作者道尔赋予福尔摩斯惩恶扬善且富有人道主义的思想。小说在当时残酷剥夺人权的背景下具有伟大的进步意义。因此,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了历史长河中不朽的经典,福尔摩斯也成为了别样的英雄,别样的里程碑。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篇2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必须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齐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先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透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最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篇3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篇4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篇5
黑色的版面,黑色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的封面,乍一看,给人一种不寒而瑟的沉闷的感觉。当然,在你没看这本书以前,你总会感到一种令人厌恶的恨感,谁都不喜欢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当你再仔细一瞧时,会突然发现上面还有个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冲着这个微笑的人才翻开这本书的。不要笑我平庸、势利,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是我的superstar。
这个人叫福尔摩斯,一个侦探。
这本书,就是为他而写的。
轰轰隆隆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蹦出来,但却没有繁琐感。一个又一个的神奇故事,让我感到惊奇。每一段文字,都给人一种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里你正站在一个小破房的面前,凄凉,无助。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当我读他的时候,就像在黑暗中,没有光,没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围……
好可怕。写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坏人的地盘就是坏人的地盘,不会有好人来救你。因为还没能够见着你就已经死了。杀人不见血,这就是坏人的做法,换句话说,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坏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无助。
但我真庆幸我能结识他,福尔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尔摩斯的胆量。他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正在消失的东西,使他发出熊熊烈火,就这样烧啊烧,最终伫立在的这片草地上,哪怕这光微不足道,还是消失的话也没关系,因为,至少让这个世界多关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盏灯,只要别人愿意靠近他,那么,他就会将自己最无私的光射向他们,最后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半的胆量的话,我想,我就是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点动静,都能吓得我满地打滚,直呼救命。
还好我结识了福尔摩斯,使我往他身边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请记住,是一半,因为另一半,不是学能学来的。
请允许我的自私,只从一小方面,从自己的方面来考虑他这个人。
其实他这个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后来我仔细琢磨琢磨,福尔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别人的闲事,给自己惹来麻烦?
后来我则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帮助别人,才能使这个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妩媚,多一分光明。正因为有了他,这个世界才多了一份乐趣,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爱你,疼你,关心你的人,哪怕这个人远在天边。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个世界,照亮被他关注的人的世界。
话说侦探都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福尔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脑子的话,他就应该明白什么对他有益,什么对他无益。他就应该多向跟他寻求帮助的人要点钱,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后去音乐厅狂听音乐,再回来告诉主人说自己去办案了。福尔摩斯就不,这不是傻是什么?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钱,还帮他们省钱;他不但不去喝酒,就连音乐厅,歌舞厅也不去。只让自己一个人伴着缠绵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着越来越少的行人匆匆走过。
在走到小路尽头时,天就突然暗了下来,闪电再远方扭动着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恶心。然后灯就噼里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尔摩斯一人。福尔摩斯轻轻摇摇头,笑笑,仰望天看着深邃的天空,黑的让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来形容了吧?福尔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脏,让它在空中闪烁着红光,天就红了,红的耀眼,耀住了整个世纪,黑就变红了。
真的好谢谢福尔摩斯,因为,我正站在他的身后。
如果说灿烂的星空中满是星星的话,或许有一颗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撑着整片星空;如果说无垠的草原上满是羊群的话,那么,站的最高的那只羊正掌握着整个大局。
在他面前,或许我只是个奶腥味为干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强强站好,等着他发布时令,哪怕,他让我走向悬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前方的路我不再害怕,因为有我的superstar正在给我指引方向。谢谢你,福尔摩斯,让我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哪怕只有一丝。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篇6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述了神探福尔摩斯及其助手毕生依靠逻辑分析推理手段侦破系列悬案的故事,内容涉及英国社会各个阶层及人物,情节跌宕起伏,曲折迷离,富有神秘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是一个机警,敏捷,思考严密,细致入微的侦探形象。你会发现福尔摩斯在每一个案件中,对人物看得很准,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以前怎样,现在怎样,简直像是在算命,什么都算得出来,可是当福尔摩斯把那些不可思议的问题,一一讲出个道理来。人们才恍然大悟,那些看起来神秘的像算命一样的东西居然这么简单,只要我们留意观察,留意我们的生活就可以找出答案来。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那么细心地观察,并把观察到的事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那些看起来深不可测的问题也就随之而解了。他像算在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的事,要处处留心,处处留神,你便会发觉原来处处是学问,你不要不信,那是真的。
也许我们都忘不了一个故事,是关于”铁柱磨成针“的故事,它在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恒心,有耐心,铁柱都能磨成针。也间接的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想做的事,下了恒心耐心,那你就会有所收获。道理很简单,但这却是我们留意生活活得的知识。
福尔摩斯,他嫉恶如仇,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案件的侦探十分仔细,并善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把人物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的脉络,最后作出判断。面对这样的福尔摩斯,我们不由的惊叹,他的知识面广,思维敏捷,简直可以当做明星偶像那样崇拜。谁会不被他的侦探思维屈服呢?
福尔摩斯的侦探形象已经深深的印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忘不了一个机智,敏捷,细心的侦探——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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