硒读后感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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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是我们记录读书后想法的文体,目的就是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抒发内心的感受,完成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同学们对名著内容的领悟,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硒读后感最新8篇,供大家参考。

硒读后感最新8篇

硒读后感篇1

这两天我读了作家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这本书讲了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的故事:

男孩子叫青铜,女孩子叫葵花。一次特别的经历使城市的女孩儿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生活。当葵花十二岁时,一次特别的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儿青铜常常遥望葵花的城市,对葵花的思念使得哑巴青铜喊出了声音。

本书中有真情,有友谊,有血浓于水的亲情。

这本书形象生动,深深地刻画出了兄妹的亲情与友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葵花。葵花的命运里有跌宕起伏的波折。葵花从小就没有了母亲,与父亲相依为命。可是葵花的父亲在干校劳动时不幸被水淹死,这是葵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而青铜家收留了葵花,可是在葵花十二岁时,命运又将她召回自己的城市。让她的命运地不断起伏,而她也 青铜的亲情与友情使人感动。

这本书惟妙惟肖、生动地写出了一家人的亲情。我建议大家也可以看看这本书。

硒读后感篇2

“所谓的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目送》中的一席话。龙应台用她温柔细腻仿佛微风般的文字,写下了这本《目送》。看完整本书,我思绪万千,淡淡的心酸和无奈涌上心头。每逢春节,爸爸和叔叔们都会回来过年。我想,这应该是爷爷奶奶最期盼、最高兴的时候了吧,毕竟一年一次的大团圆早已让人望眼欲穿。当年过完,儿女们又要再次踏上各自的征途时,他们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袋袋的东西,那些袋子红红绿绿的,甚至带些淡淡的泥土味或鱼腥味,但是却很轻易地就装满了一整个车厢,也填满了我们的心房……车子启动了,我透过车窗回望,两个步履蹒跚的老者跟着车子,一直笑着,露出了参差不齐且发黄的牙齿,两只干瘦的手弯曲着悬在半空中缓缓地摇着,嘴里喃喃着似乎在诉说些什么。但为什么在那温暖的笑容里我分明看见了点点泪光?那两个佝偻的身影越来越小,慢慢地消失了……很多时候啊,我们总是走在最前面,朝着前方大步迈。但如果这时候回回头,你会看见,在某个地方,有一个或是两个人,一直在注视着你,带着满满的不舍和期待,从我们到这人世,开始。

我也不禁想起自己,在家里,我总是低头玩手机或者玩电脑,不愿和她交流,她给我烧的青椒炒肉,我是多么不喜欢。偶然的一次,我看见她在厨房,仔细地将青椒一条一条地切开。夏日的厨房就像一个大蒸笼,豆大的汗珠不断地从她额头上冒出来,但她却依旧不慌不忙地切着,直到把青椒切得很细很细。下锅后就更痛苦了。浓浓的油烟,呛鼻的辣味,整个空气都油腻腻的,额上的汗珠不停地滴落下来。但她依然不厌其烦地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调味,最后再端上餐桌。那一次,我才明白她为我做的远远不止那一盘我认为极其普通、随意又不好吃的青椒炒肉,这一盘菜中,蕴含了一个母亲对孩子无微不至的疼爱。她每一个细腻的动作,都重重地敲打着我的心房,让我为以前只知嫌弃的自己感到羞愧。那一次我吃下了一整盘的青椒炒肉,她很高兴,也很诧异,欲言又止。我看着她,对她说:“很好吃,谢谢你。”

当我们渐渐长大,告别父母,踏上属于自己的道路,这路上的艰辛,沿途的风景,都要自己闯,自己看。父母,就站在这路的开端,目送着我们渐行渐远的背影——摔倒,爬起,前行……眼里是经历大半生风霜后的不舍与不忍。他们很清楚这条道路上的艰难与困苦,他们舍不得让自己的孩子独自承受,独自疗伤。但是啊,成长,总要义无反顾;伤痛,更不可避免;而梦想,定要执着追求。

?目送》这本书,让每个人都能产生共鸣,让每个人都心有所感。

“再多的遗憾都知不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的释怀与生命的和解。”让我们展开翅膀去飞翔吧,但不要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父母,他们一直都在。

硒读后感篇3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中国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史记》的最高评价。《史记》共130篇,包括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和列传70篇,记叙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之初年间大约3000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

阅读《史记》,我们可以在作文中旁征博引,因为《史记》中的典故、成语、人物、史实能使我们妙笔生花,使文章生动,具有深度和广度。记得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鉴“,这在我阅读《史记》的过程中心领其会。

司马迁在遭遇腐刑的不幸之后,并没有气馁,而是立志”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历经20余年的专心著述,他终于完成了”穷天人之迹,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由此,我深深地被司马迁这种发愤著书,且不畏人生险阻的精神所感动。自我反思:现在的我成长在日趋小康的幸福生活里,还有什么理由去埋怨,去气恼?人生坎坷,我应用心去面对每一天的新鲜,健康,快乐!

阅读了《史记》,再加上听了古代文学老师的讲解,我对其中项羽这一历史人物,颇感兴趣。项羽不再是自己心里原先所认识的那个人物,而是对其有了一个比较全新的认识。《史记》中主要描写了项羽一生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件事:巨鹿之战、鸿门宴和垓下之围。在巨鹿之战中,项羽充分显示了其骁勇善战的军事才能,进而为其霸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鸿门宴里,又由于他的不善于考虑后果,没有听顺其谋士范增的计策,而使得刘邦顺利脱逃。

这也就预示了他会因此次的疏忽(即没有为后来的统一大业扫除障碍),而不能坚固其西楚霸王的地位。因而,在垓下之围的兵败情形下,他落得个自刎的悲惨结果。其中也充分表现了一代英雄在面对爱姬时,不忍分离而又不得不离别的儿女情长,和那种不服输的倔强性格。我认为项羽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英雄,只是他的勇大于他的谋。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我们不能片面地评价项羽,更不能仅仅从他的失败中而否认他也是一个有谋略的人。

硒读后感篇4

我阅读了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了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高尔基《童年》一书讲了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小社会,充满了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了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了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了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小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阅读了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硒读后感篇5

这些谜团终于在我读完后得到了解决。原来草原民族的这种做法也不无道理。狼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反而,它是一种十分智慧的动物:它们会利用各种地形来进行打围,成功率很高;它们懂得食物不可一次性吃完要留一些才能让明年也丰衣足食。它们会把食物储存在“雪湖”中,十分有远见;它们还能识破“野兽克星”捕兽夹;它们的毅力很好,有耐心,为了一顿饭常常会等上一两天来选择时机;它们是草原大害——野兔、旱獭、野鼠等的天敌,可以有效地保护草原……它们用这些胜过《孙子兵法》的手段方法在草原上生存了千百万年,成为了草原霸主。它们舍弃“小命”,保护草原“大命”,是草原的守护神。它们这种强悍智慧敏捷勇敢的精神受到了草原人民的崇拜,成为了草原人民心中的图腾。

然而,书中以包顺贵为首的农耕民族的介入,打破了额仑草原千百万年的平衡。他们只看到草原狼猎食家禽,就肤浅地认为草原狼对人类只有害,没有益。于是,他们大肆地杀狼,用枪打,用车追,用火烧。一只只蒙古草原狼倒在了血泊中。使那些懂得狼图腾的老牧民,如毕利格阿爸感到痛心。但那些人却引以为荣,变本加厉地捕杀狼甚至捕杀草原的其他物种,最后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在书的最后写道:额仑草原严重沙化,旱獭、野鼠成群,丝毫看不到往日的美丽风景,令人感到深深的惋惜。

正视自己的弱点,面对自己的弱点,向狼学习是中华民族崛起的必然的要求。让狼的精神在我们的心中扎根生长,做勇敢不屈的炎黄子孙。

硒读后感篇6

波澜如画的海面映着天边雕饰的云朵,一只白色的海兽正穿梭其间肆意玩耍。一座座小喷泉充满了欢乐,喷泉深处隐藏的不是海兽可爱的身姿,而是一支支插在肉体中的残缺的标枪……

初次接触麦尔维尔的作品,让我感到一丝陌生感,看着书面上充满生机的封面,我心里又添了一份新鲜感。本书讲述了一段传奇的捕鲸故事,中间穿插介绍了关于鲸的资料。例如,鲸的历史,鲸的分类,更是将鲸从嘴到尾叶都做了详细的叙述,至于对如何捕鲸,如何割脂,如何提炼鲸油毫不吝惜地做了一番记述。待读完此书,我感觉自我都快成了半个捕鲸能手,想要出海捕鲸了。

打开此书,犹如走进了社会的大门,形形色色的人物走进了我的视线,首先当推冷漠、报负心重的亚哈船长了。他是个出色的捕鲸手,却因捕鲸失去了一条腿,现实的痛苦将他折磨成了一个偏执狂,最终带领全体船员走向死亡深海;其次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标枪手魁魁格,他刚出场,是一个贩卖人头的生人番的身份,但生人番出身的他却有一颗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心,使他多次不顾自身安危去拯救他人的生命。没想到凶蛮的外表下还隐藏着一双天使的翅膀。当然还有许多血肉丰满的人物:忠厚、朴实的大副斯巴达克,充满神秘色彩的妖教徒费达拉等。

读完此书,让我为这本具有传奇色彩的杯具感到愤懑,如果没有亚哈船长的偏执,如果不是他鬼迷心窍想要复仇,如果不是他向船员们灌输疯狂的报复信念,如果不是他一味地冷漠无情,那全体热情而善良的船员怎会葬身大海,他怎样会勒死在捕鲸索中?

合上此书,我的心仍在震撼当中,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这样一幅画面:一只白色的大鲸,蠕动着自我伤痕累累的身躯,游向大海深处,再也不曾浮上来过……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情绪,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明白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仅有人类才有幸福的欢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今日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白鲸》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和鱼叉手奎奎格在旅店相遇后坐上亚哈船长的船出发寻找白鲸的故事,下头,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详细的过程吧。

他们就这样踏上了征程,可是他们并不明白,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无限的恐惧……

他们要杀的这只白鲸是白鲸中最凶猛的一只,它以往撞断过亚哈船长的一条腿,所以亚哈船长才会不顾一切的去杀他,对它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不顾一切的去杀死他,这个仇还让亚哈船长变得十分的暴躁,并且他整天都把自我关在船舱里,研究白鲸会在哪个地方出没,并且不关于白鲸的事他一概不管,全都交给大副,他发誓:不到最终一刻,我绝不会放弃,必须要杀掉白鲸,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也要放手一搏。这样的性格让我们的主人公奇怪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可是他也要立志跟随亚哈船长杀掉白鲸。还有一次,奎奎格得了一场大病,他让主人公把他放在楠木棺材里,可是,奇迹发生了,奎奎格竟然在之后的几天里病情有所好转,最终彻底好了,他舍不得棺材,就让工匠把它改造成了救生圈,以便急用。

到了最终,他们最终发现了那只白鲸,决战的时候到了,船长亲自自我驾驶着小船向白鲸驶去,狠狠的用鱼叉插在白鲸的眼睛上,它嚎叫了一声,好像不服输似得,使出全部力气向船撞去,然后倒下了。全船的人全部掉入海中,仅有主人公很幸运的抓住了当初用棺材改造的救生圈,意外的获救了……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轻轻合上《白鲸》,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不喜欢杯具,就像阅读的过程中,我期盼着莫比·迪克的出现,但又有些害怕,因为它的出现意味着毁灭,不仅仅对于这抹香鲸之王,并且还有睿智又狂热于复仇的亚哈船长、善良冷静的斯达巴克、裴廓德号上终年风吹雨淋的捕鲸人……

有一段时间,媒体和论坛上铺天盖地充斥着对日本捕鲸船的谴责,可直到今日我才对这个行业有了模糊的了解。或者能够把它当作一部历史看,杰克·伦敦笔下记录了美国长达半个世纪的淘金热,麦尔维尔同样向我们展示了另一幅血腥的画面,只可是背景从茫茫荒原转移到了更大的一个世界——浩渺的海洋。

书中一向渲染的莫比·迪克与亚哈船长对决,是一个英雄的盛宴,而结局是早已注定的,我想到了离开南塔特时以利亚的神秘出现,我在远处看见的几个模糊的人影。费达拉被捕鲸索紧紧绑在莫比·迪克身上,作为亚哈地域之门的领港人,他很尽责,而裴廓德号的覆灭则让这个东方人的预言变成现实。我不明白是否能够将这个故事理解成人与自然之争,亚哈是个英雄,可是当复仇的念头占据他的心灵的时候,英雄却意味着毁灭;莫比·迪克也是英雄,它无意于争斗,但却在捕鲸人为荣誉而战的圈子中纠缠不休,如果是普通的一头抹香鲸,也许它能够在海洋中颐养天年,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错的是人,亚哈船长的第三次追击激怒了它,激怒了从来与世无争的自然,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是不会留情面的。

国家地理上一期关于澳洲考拉的节目,因为考拉的过渡繁殖对澳洲的森林造成了灾难,有人在争论谁之过,人类的救助固然无可厚非,但千百年来繁衍生息的生物却在人类高度发展之际频临灭绝,而人类的工业现代史,仅有短短可是300年。于是,我们开始付出高昂的代价,对其迁移、节育,谁又能断言,这样违背常理的行为不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麦尔维尔在书中陈述了鲸类不会灭绝的理由时说到了南极和北极,可是在他谢世百年之后,人类把触角伸向了以往的禁区,抹香鲸也失去了最终的荫庇之地。当茫茫海面重归于平静时,我仿佛听到了鲨鱼频频撞击木板的声音,我伏在里面,而这是魁魁格的棺材,是人类为自我打造的归属地。远处,是那个白色的神话,莫比·迪克很安闲地浮在水面,喷水孔上插着亚哈船长的标枪,在夕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弃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仅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可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可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只要仍然存活,一切都不重要。

这是小说《白鲸》里的一句话。看封面,这本书咖啡色的背景中,一头白鲸在巨浪中开辟道路,无数海鸥在白鲸的头顶飞过。这本书是美国著名浪漫主义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于19世纪创作的。19世纪,正是捕鲸运动风靡全球的时刻。不一样国际、不一样年龄、不一样肤色的人们为了相同的利益而聚集到了一齐,扬帆出海。而这本书的主人公亚哈船长恰恰相反,他为了除掉咬断自我一条腿,夺走上千条人命的恶魔白鲸——莫比迪克,这才出海。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莫比·迪克,四处航行。最终,亚哈船长使白鲸身负重伤,白鲸也带着亚哈船长沉入了海平面下。他们的决斗,早与生死无关。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

居里夫人说:人类也需要有梦想者。歌德说:不要怀有渺小的梦想。亚哈船长最终葬身海底,这无疑是一个杯具,可是世界上最欢乐的事,莫过于为梦想而奋斗,如果一个人不明白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

亚哈船长更是个疯狂的人。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

亚哈船长的疯狂蛮横、魁魁格的友善勇敢、以实玛利的诚实善良以及其他船长的贪图利益,向我们道出了美与丑、善与恶、礼貌与野蛮、民主与奴役、命运与自由,这个世界的黑暗尽收眼底。字里行间的悲怆与不安,诉说着19世纪水手们甚至整个世界人民生活的艰苦,性命随时可能被海上的白色泡沫吞噬。没有民主的黑暗社会,也许下着暴风雨的黑色海洋就是最好的诠释吧。

复仇的火焰往往使人成长得最快,也会使人最堕落。《圣经》之中,天使长路西法堕落成撒旦有时因为什么?为了复仇而产生的力量和影响力是巨大的,但这股力量应当用于正途,否则造成的灾难将无法估量。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硒读后感篇7

以前经常听人说起稻盛和夫,他的传奇经历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开始相信,按照他的哲学,或许能够创造奇迹。所以一直对他很是仰慕,在心里念念不忘,直到最近开始读他的书——《干法》。

说实话,读完之后感觉挺失望的。不是对稻盛和夫本人失望,而是对我自己失望,因为稻盛和夫的哲学非常的简单,但是我去无法执行。比如稻盛和夫说,在工作中,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这是一件显而易见的,通往成功的道路,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能够做到的人少之又少。凭心而问,我做到这一点了吗?自然是没有,虽然工作比大多数人都要认真,但也仅限于此。这就相当于曾今听说有一份独步天下的武林秘籍放在那里,你苦苦寻求,最终终于得到了,但是发现上面只写了四个字“日拱一卒”。

“日拱一卒”,其实这就是很多人成功的道理,也是世界上最为正确的道理,万事万物都是如此,你认为有捷径,但是实际上真的有捷径吗?至少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发现没有捷径。就好像身边的朋友羡慕我每周都能静下心来读一本书,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的这种习惯是从每天读一万字开始的,到现在我每天能静下心来读两个小时了。而写日记和读后感这件事,刚开始每读完一本书我只能写几句,到现在能写上千字,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这也确确实实是一种进步。而这些进步都是每天的坚持,等到坚持到一定程度以后,就发现阅读已经成为我的一个习惯,然后又发现,心里有些想法,不写下来就觉得心里不舒服。

或许这就是稻盛和夫成功的原因吧。只不过他的成功在于将工作和事业结合起来,然后重复了几十年。而我们大多数人所喜爱的事情跟工作毫无关联,或者说,我们没有及时的培养自己在工作上的爱好。

那么如何爱上自己的工作呢?书中说了不少作者的经历,总结起来就那么几点,首先是让生活和工作彼此融合。在我看来,这是让自己一直处在工作的状态,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这一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哪怕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也不会愿意这样活着。因为大多数人都将工作视为不得不做的“必要之恶”。这样理解并不能说错,但是这必然错过最佳的成长时机,因为你在工作上所付出的时间,必然就少了很多。所以我的建议是,虽然你做不到“抱着产品睡觉”,那么尽量的在上班的时候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吧。以此为起点,执行起来会更容易。

其次要做一个“自燃型”的人。什么叫自燃型?总结来说,就是能够自我驱动的人,能够想办法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整天抱怨的人,也不是总是跟别人比较的人,更不是总想找一份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的人。只有自燃型的人,才能不断的向中作中投入自己的热情,我想,这应该从为自己的成绩喝彩开始。将自己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搜集起来,每次看到的时候必然有一种成就感。

然后是面对困难,“日拱一卒”,每天都一样的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让时间成为自己的朋友。无论遇上任何困难的事情,日拱一卒,每天都有进展。要知道人生的道路是一次长跑,我们要做的是始终保持不慢的速度,每天进步。

再次是创造出“划破手的产品”。对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赞同的,完美主义确实没错,但是很多时候,做事要先完成,再完善。但是现在很多人所做的只是完成,完成之后很少有人想着主动去完善,乃至完美。同时,这也是现在很多人的通病,包括我在内,需要以此为戒。

最后是创造性,也就是每天不停的改进自己的工作。每天都思考一件事情,所做的工作,那个地方还可以改进,还可以做到更好。某些难点为什么难,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反复思考,反复总结。

所以,在这条路上没有终点,一旦走上去,要么放弃,要么不停的走下去。当然这也是一条自我修炼之路,每个人都能在践行当中变得越来越从容,越来越明白自己的方向,变得不再焦虑,未来的道路清晰可见。

这就是我通过稻盛和夫的《干法》总结出的几条原则,相信只要做到这几点,一定可以让任何人适应任何工作。只是道理易得,执行却很艰难,让我们共勉吧。

同时,希望大家在明白了一些道理之后,就马上去践行,不要成为那个“知道了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人。

硒读后感篇8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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