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读书可以放飞自己的梦想,不少学生都喜欢阅读,通过读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读后感其实也是议论文的一种,不妨静下心来读几本好书,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张爱玲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张爱玲读后感篇1
这次读书,我尽力不让自己强求能收获什么,粗粗读完了一遍,以为不会有什么感触,却不自觉地又翻回去,看了好几遍那些让我留恋的几个段子,几个情节,慢慢地便像是心里涌出了什么似的,却又有些朦胧,说不太出来。现在也只是粗略地谈谈感受,在写的过程中再逐步提炼,总结感悟与所得。
?半生缘》中不乏名门贵族,然而给我的感觉却远远不止富丽堂皇,更多的是那隐藏在金灿灿的名利下的一股子莫大的悲哀。
曼璐这女子,便正是如此。起初我对她颇感同情与崇敬,为了家庭,才做了舞女,放弃了尊严,娇艳做作,只为讨那千万男人欢心,捞了他们钞票好维持全家生济,她为全家付出太多,最终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我的确欣赏曼桢的高雅天真自尊自爱,也为曼璐的擦脂抹粉,疯疯颠颠的行为感到不适,但一开始我始终觉得她虽会与鸿才撕打,会艳妆浓抹企图遮掩渐苍老的容颜,却仍是美丽而伟大的,她宁愿付出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全家的幸福,那时,曼桢世钧甚至还不及她给我的印象深刻。
但当她嫁进了鸿才家,在华丽的房子里,独自忍受病痛,没有丈夫的疼爱,甚至还要拖着病体与醉酒的丈夫撕打吵闹一番,这日子里满满地尽量悲凉,虽有再多的财产名利,生活却徒有止不尽的空虚,甚至受尽了侮辱,又同谋害惨自己的亲生妹妹,也难怪最终年纪尚轻便郁郁而终,虽然越到后来,越厌恶她,最终她死去了,也隐隐地有些同情这女子了,她也曾有过青春,有过豫瑾,但最后却成了凄凉虚弱狠毒的女人,以病死退出了舞台。
仔细回味,仿佛结婚什么的也不再重要了,曼桢把事实告诉世钧,虽然回不去了,其实说不定也是可以回去的,但这样便够了,不需再结婚,在一起白头偕老,那个时刻,只要说出这经历,解开了心结,便知足了,将一辈子恋着对方,再没有遗憾,曼桢曾想着出去以后一定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世钧,可真正面对面坐着,诉说了,却仿佛在说一件很远很远的别人的事,平静得让人心疼,世钧知道了这一切,就足矣。
这样的结局,的确掺着丝丝的苦意,但更多的让人回味,让人留恋这份感觉,或者说,正是这丝丝苦意,让人不禁含泪微笑,享受着苦尽后的涩涩的甜意。
在都市中,豪宅里,却住着无人理解的悲伤孤独的人,人前像小丑强装欢笑,背地里暗自抚弄伤痕累累的心。
半生缘,仅仅只半生而已,缘份至半生便已尽矣......
半生缘,却又远未至“半生”,以为经历了大半人生,却只是匆匆几年光景......
张爱玲读后感篇2
看《小团圆》看得有些恍惚,其实前半部分的很多内容之前在张爱玲的其它作品中一再读到过,而心中隐隐期待的正是由她自述那段著名的斑驳陆离的情感过往。
张与胡兰成的事多多少少知道些,不管是一身寂寞情迷云雨还是为才倾心唯此知音,总逃不开自愿委身汉奸的污名。张的文字令人恍惚,而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始终蜷缩一隅,随时恍惚的人。在那个小角落里,家国恩仇不过是淡到可以忽略的背景,义务与责任感更无从谈起,这或许在于她自幼父母亲情缺失,连“爸”“妈”都从来没有叫过的孩子,与任何人之间俱是隔膜——无人于我有责任,我又有责任于何人?更兼脆弱与敏感,便把恍惚当做自我保护的方式,让周围所有都不真切,不清晰,裹成一具模糊的壳,似乎不仅能滑开伤害,还能维持内部温度,至少可以令自己觉得不太冷。被迫形成的封闭及戒备如心结茧,只有渴望被填满的虚空在又迷惘又明确地等待。
乍见某君,伊竟颇解衷怀,一句话,一个眼神,好比忽然被初春野地里的毛毛草搔进鼻孔,又痒又想笑。其实不过是随手拈起来,怎么之前却没谁这样做过?然后就陷进去了。不是不能早一点抽身,不是没见到伊拿着满把毛毛草在手里。或有因舍不得而忍耐的成分,更可能是习惯了勿施责任于人而若即若离地放任。一面清醒刻薄地批判,一面却任由自己混沌其中,保持恍惚。即便到“汉奸之妻,人人可戏”的那一日,她恍惚里瞬间坐上老虎凳,如此悲凉的一幕竟也能信笔轻轻带过,可见当时心茧之厚,层层包裹,他人无法触及也就罢了,自己更是碰也不碰。
而胡竟是这样的一个滥人啊!小说正文前罗列出张与友人的有关通信,里面称其为“无赖人”,提到当年之所以“雪藏”《小团圆》都是因为担心为其抓住利用,好在台湾政界苟延残喘,害怕为其连累而被拖下水。曾经爱侣而今如此避之唯恐不及,可以想见胡为人。
无论真相是什么,后来人总是愿意当成传奇来回味。以前看电影《滚滚红尘》感动得稀里哗啦,现在想想,那里面的沈韶华性情激烈忘我,绝非张爱玲,而纯是三毛写照。男主角行止尚算收敛,乡下三人尴尬见面那幕也因戏里他窘迫嗫嚅的形象似乎并不如何令人厌恶。三毛大概只想拿大时代里众生对命运的无奈来做稀释剂,以泼洒她轰轰烈烈的“爱情即生命”的主题颜色吧。忽发奇想,《色戒》里易先生杀了王佳芝,倒象是看见张爱玲自己被胡兰成杀了,至少是她的某部分就此死了。
“大考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斯巴达克斯》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的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是等待。”——《小团圆》以此段开头,又以此段结尾,而她终于可以不再等待。
张爱玲读后感篇3
—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张爱玲读后感篇4
葛薇龙这一名词,可以作为为了物欲而放弃平凡朴素生活的代表。她是一个令人悲哀的女子,因为她牺牲掉了她的快乐,去典当了一些拜金的物质生活。薇龙在衣橱里一混就混了两三个月,她得了许多穿衣服的机会:晚宴、茶会、音乐会、牌局,对于她,不过是炫弄衣服的机会罢了。物质生活的浮华如此快速的堕入空虚和麻木,这是而那个纯洁而富有个性的女学生时的葛薇龙所没有预想到的。当初的那些柔滑的软缎似蛇一般萦绕在心头,令她心中微微一颤,虚荣心和物质欲就这样被激活,当司徒协将那只三寸来阔的金刚石手镯重重如套上手铐般戴上她的手腕上时,她心中的天平已经无可挽救的一头向虚华的交际世界重重栽了下去,等到这个浮华的世界露出吞噬人灵魂的邪恶面貌时,原先的那个薇龙是连挣扎出来的机会也没有了。
这同时是一个沉沦的故事。葛薇龙,在姑妈家中入住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读书,但当她第一眼见到香港山头奢华而高贵的住宅区:齐整的长青树、艳丽的英国玫瑰、流线型类似最摩登的影院般的白房子、仿古的碧色琉璃瓦、坞的两三丈高一排的白石圆柱,她有了做古代的皇陵里的妃子的冲动。就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子卷进了物欲横飞,利欲熏心的交际圈,被世风的浓黑所污浊。她开始向生活腐落的富孀姑妈学习,并听从她的调遣,努力扮成梁家所需要她扮成的那个角儿。在与浪子乔琪乔的爱情失败之后,心中所想的全部竟然是:只能找一个阔人,嫁了他。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子,因为物欲和虚荣,最后选择了吧自己囚囿在奢华的堕落圈子里生活,这的确令人悲哀。
张爱玲女士笔下的女子许多都是寡妇出身,她们成为寡妇有这样或者那样不可知的愿因,而维持寡妇的身份只是因为得到了可观的财产。葛薇龙为了财产,也准备选择做寡妇——嫁一个有钱的阔人,管他年龄大还是身体差,她甚至恨不得一嫁过去那阔男人就死掉,这样钱财就归为己有。她感觉自己和那些寡妇唯一的不同是她们是不得已,我是自愿的!。她的言语中透着犀利的赤裸裸物欲的快乐。但这又是怎样的自欺欺人啊,她和那些寡妇有什么不同呢,她们嫁出去就是为了等着守寡的那一时刻,她们都是标准的物质主义者,为了物质利益,什么都可以,爱情可以出卖,肉体可以交易。
婚姻更是攫取财富的最佳渠道。等到买卖成功,日盼夜,盼着丈夫早死也实现了。她会突然发现,人生一片空虚和苍凉。因为钱财填补不了她们内心缺失的真爱,她们只能带着满心的创伤和曾经的贪婪留下的毒瘤,无奈而痛苦的渴求着,如同在美丽的罂粟花下徘徊一样,有毒,却不能放弃;美丽,却不能拥有。
张爱玲读后感篇5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
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张爱玲读后感篇6
这两天花了点时间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让我对爱情的认识更深一步。《倾城之恋》里面描述了流苏和范柳原的一段爱情故事,虽然故事不长,但话里往往有话。
不难发现,在范柳原在三次打电话给流苏后,流苏已经爱上了范柳原。流苏也知道范柳原的爱是精神爱恋,需要的是肯定的是范柳原是一个有承担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一些手段递进的。比如说话技巧,心理琢磨。感情是否需要这些额外的因素来组建?虽然我认为不需要,并且觉得这是虚华。而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手段成了必须品。
最后,他们认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在战火之后。他们在战火之后把对方看做是唯一。我很疑惑,如果没有战火的发生,那么这段感情是否有变淡的可能性。如果变淡的,他们的轨迹就发会有很大的不同。用事情来证明一段感情,是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么?流苏是的——我这么认为。要知道一个人的有没有肩负,是否一定需要一些手段,或者说一些事情?也许在我的意识里,太多童话或者片面。我认为最直白的沟通,是最好的方法。感情,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感情的存在不需要证明,因为感情不是一门充满理性的学科。
我读完了《倾城之恋》。“传奇里的爱情大抵如此”是否总结了整文?人们之间的感情加入了非常多的其它成分,最终也不过回归到最简单的感情。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倾国倾城的情况,感情依然存在。还是那句话:绚丽归于平淡。
张爱玲读后感篇7
上周五下午,上课回来,正百无聊赖地收拾桌子,一低头,突然看到了邻桌老师桌子上赫然放着一本《自己的文章——张爱玲》,我的情绪立刻兴奋起来,伸手拿过来,翻看起来。
第一篇《迟暮》,第二篇《秋雨》,看着看着,近几日心情一直在浮躁状态中的我竟渐渐浸入了张爱玲细腻、柔婉、深刻、独特的文字中。
这是第一次看她的散文,那种感触真是细腻又与众不同啊。再看她的生平,她写这些文章时竟然只有十多岁。
在《迟暮》中,她写道“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红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的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春雪,飞入了处处簾栊。”喜欢这句话里她对桃花的描写,拟人的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桃花的艳丽娇柔,一支桃枝上缀着那么多开得茂盛分外娇艳的桃花,此刻静倚在封姨的臂弯里,真的是“人面桃花相映红”啊。再看她笔下的柳,那么多情,那么俏皮,正借着风儿,骚乱行人的发,那柳絮在她眼里,就是春神脚下的祥云,正模仿着春雪,飞入帘栊中。这样的句子,从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笔下流淌出来,真是让人惊叹啊。
在《秋雨》中,她写道“雨,像银灰色粘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多么形象啊,雨如蛛丝般闪闪烁烁、牵牵连连、绵绵不断地笼罩于天地间,丝丝缕缕,缠缠绵绵,如梦如幻,这是十六岁的张爱玲眼中的秋,从她细腻多情的文字里我看到了一个温婉含蓄、眉宇间蹙着淡淡哀愁的少女,那棵宿舍墙外种的娇嫩的洋水仙,似乎也看懂了她的少女轻愁,此刻正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原来它们在叹息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熏蒸的雨天。一切景语皆情语,这样的描写中流露出了她怎样细腻的女儿心啊,再往下看“那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淡淡的轻愁中不乏新生的希望,在那样一个如花的年龄里一味的愁怎不叫人心疼呢。
最喜欢文中这样一段话“灰色的癞虾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扑通扑通的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这几句话里对癞虾蟆的颜色、动作的描写如此传神,我的.眼前又浮出了小时侯我在南京住时的那一溜平房,房后那片秋雨里一团泥泞的烂泥地,和那只偶然间跳上我的脚面吓我个半死的丑陋的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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