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学弈的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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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在看完一本书之后而需要书写的,读后感是一种表达形式非常灵活的文体,帮助深化你们对名著思想的领悟,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二人学弈的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7篇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篇1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追风筝的人》里面的原句,是仆人哈桑对少爷阿米尔的忠诚表白,不是地位阶级下的谄媚阿谀,而是一种奉献,无关压迫——它是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时期的纯真的友谊和信任。

可是,这个故事并不是一个歌颂超越阶级的友谊的故事,即使它在开始构设了一个有着炊烟、笑声的烟火人间。或许,这与作者的经历有关。卡勒德`胡塞尼,一个美籍阿富汗人。他在书中讲述了一个身移民美国的阿富汗男孩的童年往事以及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忏悔和自我救赎。

这部小说似是被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在阿富汗,另一部分在美国。而在我心里,它像是阿米尔的灵魂,一部分埋葬在阿富汗,一部分却活在美国。

我尤其喜欢在阿富汗里的故事。那里有一段故事,我印象深刻。那是十二岁的阿米尔和十一岁的哈桑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的事。

风筝比赛比的不是高度,而是比谁的风筝能在厮杀中留到最后。风筝留到最后才只是胜利的起步,最大的荣耀却是要追到这个最后的风筝,追到这只承载着荣耀的风筝。

哈桑是最出色的追风筝人。而这次,他更为努力,因为他知道阿米尔想要通过这次比赛向父亲证明自己。追,为阿米尔的风筝;追,为阿米尔的心愿;追,为你千千万万遍。在追逐的最后,蓝色风筝在哈桑忠诚的保护下和阿米尔的懦弱和背叛下成了阿米尔的荣耀,阿米尔的“罪证”——对纯真友谊和信任狠狠伤害的证据。

我不禁心酸,想到阿米尔那句“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人们喜欢忠诚,好比如不会拒绝命令的忠诚。可是在当下,“从未拒绝”算是一种愚忠。如果一味顺从只会让一些无耻之人得寸进尺。在我们的班里,有的人喜欢欺负别人,而却有人愿意顺从。这也算是从未拒绝、一味退让。这样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最终失去自我,逐渐去习惯了自己讨厌的生活。自甘堕落。

类似的,像阿米尔那般性格的人,懦弱而渴望。懦弱的,是一些自己无能为力,一些于自身有威胁而能逃避的事情。渴望的,是自己最希望得到的,或许是一些本来属于自己却被迫和别人瓜分的东西。

有的人懦弱大于渴望,可能会失去了最初的勇敢。怯怯懦懦的去逃避自我,只会失去“渴望”。

有的人渴望大于懦弱,可能会泯灭了最初的良知,从而失去可以蜕变的机会。如果只会渴望去做,便会变成野心的放纵,将会渴望懦弱。

在追逐中我们会遇到许多抉择,有的人会是像哈桑那种执着和相信,有的人会是阿米尔懦弱而又真挚的渴望等,而且追到的风筝不一定心中所想。可是,我相信不管是那一种,愚忠和服从终会逐渐变成明智的平等,懦弱和渴望终将会被面对、改变。

我追,我的风筝,像哈桑,也像阿米尔。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篇2

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篇3

最近看《追风筝的人》,阿富汗战争前的乡间街市上的那份繁华与安宁让我想起了老家村中的那小条街。

这条街是村间宅落交通的主道,因此,也是整个村子除大集以外最为繁华的地方。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街角的叫卖声便交叉作响,不绝于耳。油条、油条豆浆,新鲜刚磨的哦糖火烧,烫呼烫呼啰。叫卖声有节奏地此起彼伏,勾起了我的味蕾,也赶走了迷糊的困意。那叫卖油条、豆浆的声音有些浑厚,是前排广老头儿的。他家的油条香脆可口,只需一口,就满口生香。叫卖糖火烧的,那是邻村的一位中年妇人。我忙忙地披上奶奶的青布大褂,寻着声音在街中央的一条小水沟的桥边找到了她。在我的记忆中,每次她都推着那辆半旧的木车,来到那座桥旁停下,然后,一边撕弄着黄晕晕的包裹纸,一边放声叫着。她的声音清脆悦耳,飞上枝头,都可以与晨雀媲美了。最妙的是烫呼烫呼啰中的一个啰字要拐几个弯,跨越好几个音域。老街的清晨是一天中幸福和乐的前奏,跳跃着,起伏着。

到了晌午,日头已经很毒了。田里的老农们收了工,肩头扛着铁锹,走在回家的老街上,卷起的裤腿随着踢踏的步子落了下来。街两旁低矮的红瓦房顶上的烟囱升起依依徐徐的青烟,满街飘散着五谷的杂香回来啦!嘿,刚才你家大黄把小二黑咬了!啥,这畜牲这是东边院墙内传来的对话。新鲜事是没有的,而这些平凡的杂事却却给村里人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要说最让大家期盼的,数正月里的大年会。村里的文艺青年和资深表演家们纷纷搭起各式各样的戏台喜庆中,透着浓浓的年味;笑声里,露出深深的欢情。

老家的村子不大,村子的环境也算不上优美,不曾有特殊的历史,也没有光彩的荣耀。它永远是平静的,日复一日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无法替代的,那份淳朴,平静,诚挚。生活是一团麻,扯不断的思念。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篇4

当命运一次次的戏弄,当现实一点点的铺开,爱、恐惧、愧疚、赎罪慢慢交织,在你的面前织出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是否,你还愿意义无反顾地去追。

阿富汗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本身亲密无间的好友,却因为一场风筝比赛,将他们的友谊送上了支离破碎的道路。阿米尔逼走了哈桑,随即他也跟随父亲逃往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一心想着赎罪,他后悔当年的背叛,还是踏上了久违的故土,愿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的努力。可他不曾料到,原来他二十多年来都生活在一个惊天谎言之中。

原来他自幼敬重的父亲,那个告诉他"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的父亲,他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盗窃犯,还将真相同时一并掩埋。

对于阿米尔来说,那个为他高喊"为你千千万万遍"的男孩,是无比重要的。哈桑明知阿米尔看见了一切,明知他背叛了他,他还是再次救了他,也是最后一次。那一刻,阿米尔爱上了哈桑,爱他胜过爱任何人,这大概就是真正友谊了。

拉辛汉在与阿米尔通话的最后,意味深长的说了句"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也明白,有些没赎完的罪也该做个了结了。

处于战乱时期的阿富汗危机四伏,阿米尔犹豫了,胆怯懦弱一步步将他笼罩。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值不值得,扔下恩爱的妻子,拿出自己的生命去做最后的一搏。幸好他没有放弃,没有甘愿背负罪恶去过完一生,他要救回哈桑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肉。

生活就是这么可笑,处处充满了巧合。阿米尔发现,如今伤害索拉博的人,便是当初伤害哈桑的阿塞夫。仇恨的交织让阿米尔不再畏惧,他不顾一切的救出索拉博,甚至甘愿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

在生死关头,上帝的天平还是偏向了阿米尔,他和索拉博创造机会逃了出去。尽管伤痕累累,但阿米尔绝不后悔。事后阿米尔夫妇收养了索拉博,但索拉博却不能敞开心扉,还曾一度有自残的行为。

故事到最后,索拉博笑了,只是一个笑,却足以说明一切。阿米尔的爱最终还是完成了救赎,心中的负罪感终于可以放下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犯大大小小的错误。人这一生,不代表不能犯错,但不能犯错后还试图捏造假象,蒙混过关,那只会是错上加错。最终纸包不住火,真相总会被揭露,与其等着仇恨步步加深,为何不努力用爱去救赎呢?

风筝意味着我们人生的一部分,大概只有追到了,我们才是一个健全的人,我们的人生才会完整。

为了人生中的某处风景,勇敢的去追吧。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篇5

当一个人对生活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即使是在年幼无知的孩童也会选择奔向天堂吧!

这是今天写这篇读后感最想提的一件事情,也许是因为自己今天中午才将这本书读完,对最后的阿桑的孩子的一举一动更加揪心的缘故。

当生命对于自己已经没有太大的希望,当世界上没有更多的期望,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失望,甚至一点点的希望也被一个自己以为已经逃脱困境的事情而打破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选择,唯一的选择只有是:死。他,一个孩子,一个仅有几岁的孩子就是这样,“我保证”,但是“我保证”却因为没有办法而变成“下不为例”,于是导致了死亡,导致了一个大胆的行动,即使对于一个刚开要开花的花朵。

“孩子终归是孩子,过一会就忘记了”语言大概是这样的,我提出这样的想法时,我忘记了索拉博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而是一个在战火中长大的孩子,是一个小小的年纪就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太多的人间疾苦的孩子,如果说“人恒过,然后能改”“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那么,这样的阿富汗,这样的悲惨的世界造就的不是一个天将降大任的人,而是一个人间炼狱下悲惨的孩子的童年和一个更加坚强,更容易获得希望的孩子。但是当一切的希望,那么一丁点都已经没有了,也是更容易丧失希望的孩子。

经历了大苦大难,这样的孩子的成熟度要完全超出他们的实际年龄,这就是我的低估,于是,没有太多的在意,悲剧导致了,满盆的鲜血,满眼的鲜红,这对于我无疑是一个噩梦,一个久久不能抹去的记忆。

上面的这段也算是,我如果作为作者会针对最后的几章节而写的自己的感想吧。

最后只想说一件事,请不要无情的打破别人的希望,请哪怕是在最最没有希望已经逼到绝望的悬崖边,也请留下下一根树藤,哪怕短短的一根,给予一点绝望中的希望,也许树藤的尽头,在悬崖边将会有别有洞天。

“一点点微笑,虽然不是很大但是我觉察到了”,“我知道,有那么一片雪花正在融化,虽然是一片,但是一年复一年,一冬的雪一定会在春天融化”大致书本的最后是这样写的,希望,一个春天足以融化深埋在索拉博内心的一冬的.冰雪。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篇6

在好友的空间里看到这篇书评时,我便迫不及待的买了下来,终于读完了它,合上书时,书中的文字仍以细腻感人的文笔吸引着我。

小说中的哈桑总是穿着绿色的袍子,对着阿米尔大喊:"为你,千千万万遍。"

小说主人公阿米尔同哈桑从小情同手足,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他们一起玩弹弓,打番吉帕牌,坐在"病玉米墙"上读书聊天。哈桑,那个生下来说出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而不是"爸爸",一个有兔唇的孩子,那个追风筝的人,忠心耿耿的仆人,让阿米尔愧疚,负罪了一生,也让我感动了太久太久。

一次最与众不同的风筝比赛,改变了他们的一生。那件悲惨的事,令阿米尔无比自责和痛苦,他的背叛或者说是懦弱,其实并没有伤害到哈桑,哈桑的信条"为你,千千万万遍"似乎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但阿米尔良心的谴责以及他对父爱的渴求,使他逼走了哈桑,为后来更悲惨的结局埋下了伏笔。阿米尔和父亲孤独地逃往美国,他孤独地守着得癌症的父亲,孤独地结婚,忍受没有子嗣的生活,他有着一个巨大无比的风筝没有去向,但他不敢去追。另一方面,哈桑和他的养父阿里在受到阿米尔的栽赃陷害后回到故里,哈桑长大娶妻生子,后来在阿米尔父亲的朋友拉辛汗的请求下,回到他出生长大的阿米尔的房子帮忙经营,但却为了保护阿尔米的房子夫妻双双被打死,留一个孤儿在恤孤院。可没想到的是,那个孤儿后来被卖给了当年伤害哈桑的那个人,然后被同样的伤害。时隔20年后,阿米尔在看望重病中的拉辛汗时,知晓了一个他从不敢相信的秘密: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经过拉辛汗的劝说,阿米尔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明白,血缘,是最重要的;喝同一个女子奶汁长大的两个人,就是兄弟!虽然这点,他和哈桑,一同被父亲欺骗了38年。他父亲,用拉辛罕的话来说,是一个被拉扯成两半的男人,他默默地承受着自己的罪过,他爱着他的两个儿子,可是他却只能表现出对哈桑,对一个仆人应有的举动。他唯一流过的眼泪,就是为哈桑和阿里离家的那一刻。

于是,阿米尔迈出了重回喀布尔的那一步,重又鼓起勇气去追他人格中的风筝,为他父亲,他自己,赎罪。为此,他和阿塞夫决斗,负伤奔逃,在大使馆为他的侄子寻找移民的出路,饱经折磨的索拉博在获得希望后的兴高采列,当希望又破灭时,这个孩子终于厌倦,选择自杀,被救以后严重的自闭,在阿米尔拉着他的手,和他一起放飞那个风筝的时候,他隐蔽的笑,是发自肺腑的。而阿米尔,在割断对手线后,主动提出为索拉博追风筝的那一刻,"为你,千千万万遍",沁入骨髓,他终于治愈了他的心病,他也终于得到了他生命的风筝,成为一个健全完整的自我。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二人学弈的读后感篇7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激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便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老友。彻底称得上是寸步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咱们的方针是一个很尖刻的老婆婆家。素日里,她老是怒斥咱们。咱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宝贵的手表,咱们早就觊觎它了。所以,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分,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变节了他,但是仍是再次容纳了我,或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知他,在某种程度上,我或许便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魅。”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怪,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暴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磊落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相同的惊骇,相同的内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不管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比及来不及的时分再懊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觅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自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浅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巧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照不宣的盯着我,苦口婆心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咱们应该感到幸亏。由于这样,咱们才有去抢救,去抱歉的时机,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终身,抓住时机别让它定格成永久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咱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追到了归于自己的风筝,咱们才干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服气与感谢。而对于咱们来说,不管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咱们英勇的地去追吧!

我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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