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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爹和妈读后感篇1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爹和妈读后感篇2
近段时间,我班统一看了一本故事书,叫《你是我的宝贝》。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小贝贝,他有一个奶奶,还有一只狗叫妹妹。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贝、奶奶和妹妹是怎么相依为命。贝贝是个先天性唐氏综合症患儿,可是他最擅长的却是捉蝴蝶,奶奶帮他做蝴蝶标本。可是,后来奶奶死了,贝贝被送到了福利院,妹妹地被送到了洪主任的家。过了一段时间,有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人,说自己是贝贝的舅舅,把贝贝从福利院带回了贝贝的家。洪主任也把妹妹归还给了贝贝。 “舅舅”带着他的老婆孩子也来贝贝家住,可地方不够,就把贝贝赶到沙发上去睡,多亏小区里的水暖工小伙子,不然,贝贝真的要受一身的`气了。后来,贝贝在紫金山上捉到了中华虎凤蝶,又做成了标本,有许多记者问贝贝从哪捉来的,但贝贝只说:“蝴蝶躲猫猫。”最后,贝贝的启智学校组织大家“虎凤蝶行动”,每个孩子必须由一位家长带领参加,贝贝却希望他的家长是舅舅的儿子—小胖。最后,终于他俩登上了通往紫金山的大巴。
虽然贝贝是个唐氏综合症小孩子,但是我觉得,他只是还没有长大,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子。可他的捉蝴蝶智商比普通人高,高出许多。他会分辨善恶、真假,可以给人一次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不会抓住一件小事不放,他就是小贝贝,小贝贝就是他。
我的爹和妈读后感篇3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能放飞我们的心灵,也能陶冶我们的性情。最近,我在读一本名叫《亲亲我的妈妈》的书,其中内容令我印象深刻。
在书里,有许多令我难忘的人物:文静、平凡的赵安迪;美丽、冷漠的舒一眉;有“强迫症”的“血爪”张小晨;酷爱做饭的大姨妈舒宁静……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他们的性格迥然不同,让这部小说显得更加丰富多彩。
?亲亲我的妈妈》是从一场飞来的车祸写起,主人公舒一眉和安迪就是在下葬的墓穴旁开始了他们的故事。一辆发了疯的轿车夺去了安迪父亲的生命,安迪记得最后的印象是:父亲用有力的大手把自己摔出了一边,从而躲过了车祸。离开父子十年的舒一眉也来参加昔日丈夫的葬礼。“她美丽的像从相片上走下来一样”这是小安迪第一次看到母亲时的印象。后来舒一眉带着陌生的儿子离开了乡村,来到了南京。舒一眉是一位电台的'主持人,主持一档在深夜空中扩散的节目——《星夜心语》,为那些普通的老百姓化解他们生活中遇到的烦恼……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晓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情绪,自己的喜怒哀乐。就如我的爸爸妈妈,虽然他们看起来很强大,但他们也会有时开心、有时伤心,还有其他的烦恼。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平日里爸爸妈妈对我的严厉,其实这是他们对我的深爱,一切都是为了我好。他们的爱让我觉得我是多么幸福,我一定要好好生活、快乐学习。通读这本书,更让我非常真切地体会到:我应该听从爸爸妈妈的教诲,尊重他们的做法。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去理解他们、体谅他们,更加地爱他们。
时光如逝水,我一定要珍惜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每时每刻!
我的爹和妈读后感篇4
每个孩子都有母亲,亦慈祥、严厉、亦温柔,亦暴燥……但是不管怎样,母亲那颗爱孩子、处处为孩子着想的心永远也不会改变。暑假,我不经意间翻阅了胡适的一篇散文《我的母亲》。当我被这质朴的语言打动时,也深刻地反省了自己。
这篇文章没有刻意地描写母亲,而是通过作者家庭中的一些小事为人们展现了一个教子有方、气量大、性子好、待人仁慈温和又不失骨气的好母亲形象。胡适五岁丧父,全靠母亲一人将他含辛茹苦地拉址大。生活上,这是一位慈母,对儿子关怀备至;学业方面,这是一位严师,以身作则,教给儿子做人的道理。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母亲让胡适从她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的优良品质,胡适也在结尾处点明母亲是影响他性格及人生道路的第一人。全文文笔流畅,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深厚的母子情,让人潸然泪下。其中,一个小片段学深深地震慑了我。
“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会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位怎样的母亲?一般来讲,当孩子生病时,做母亲的只需照顾好即可,大多没想过做这种在外人眼里看起来非常恶心的事情。然而胡适的母亲冯顺弟却做出了这伟大的举动,令人震惊。虽然作者只是三言两语,看似轻描淡写,实则蕴含着母亲对儿子深沉的爱。前面的长段描写不就是为这几句简短的话作铺垫吗?由此,我联想到我的妈妈。
在我六岁那年,我才离开外婆,回到妈妈身边。许是我从小与她分开的原因,妈妈表面对我要求很严,其实在某些方面她十分疼爱我,以我为中心,为我“服务”,而我把她所做的一切看成是理所当然。直到我看我《我的母亲》这篇散文后,才真正意识到了我的错误。很多时候,我非但不理解她对我学习上的苛刻,还给她徒增烦恼。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羞愧,不什么不能学胡适那样懂得感恩呢?天下没有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人成才,我如今醒悟为时不晚,我决定要用我的好成绩回报妈妈,并且尽量为她减轻负担,做个至善至孝的女儿。
母亲,我一生中最亲爱、最重要的人。有一天她老了,我会做她的拐杖,陪伴她度过幸福的晚年!
我的爹和妈读后感篇5
?我的“长生果”》是我前天刚学过的一篇课文,一开始我还以为长生果是一种神奇的果子,可我又发现长生果这三个字是加了引号的,而且这一单元是关于书的单元,我猜想写的肯定是一本魔书。读完之后我才知道“长生果”原来是指许多有益的书。前半部分讲了作者怎样迷恋书,后半部分讲了作者从书中得到了启示,提高了作文水平。
其中,我对后半部分作者的领悟受益匪浅:“作文,首先构思要别出心裁,落笔也要有点与众不同的“鲜味”才好。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能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于是,我想起了暑假的那五篇日记,那一篇《钓鱼》得了个“优十”,因为我写的是真实经历,因为是真实经历,所以我找饵、挂饵、扔杆、挂钩、提线的情景,仍记忆犹新,就连鱼的形状、大小、颜色也历历在目。而那些“甲-”的文章可能是借鉴模仿的太多,该自己写的却没写出来,缺少真情实感,让人读着不真实。
但要把真情实感写的别出心裁,与众不同,并不容易,它需要多读书,读好书,需要积累好词好段,我现在读书是不少,但缺少积累,我以后要继续读书,多积累,但这需要一个呕心沥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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