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书后我们会收获很多的知识,赶紧写份读后感吧,要写读后感,首先要总结原文内容,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满》的读后感模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满》的读后感篇1
有一种称呼,叫做母亲,有一种力量,叫做母爱。
对于写亲情的文章,我早已司空见惯,然而从来没有哪一篇像《疯娘》一样,每读一次,都能让人泪流满面。
文章以一个儿子的口吻记叙了自己的母亲——一个疯女人与自己的故事。起初,文章介绍了一个来自外地被人唾弃的疯女人,然而作者奶奶的一个决定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成了作者父亲的媳妇,成了家中传宗接代的工具。不久之后,她果真不负众望,生了个大胖儿子——作者小树。对于这个贫穷的家庭,她变成了只会消耗粮食的负担。狠心的奶奶要赶走她。然而她的举动让我第一次震惊了:她将自己碗中的饭扒一半到锅中,眼巴巴地望着奶奶,示意她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虽动了恻隐之心,奶奶还是狠心将她赶走。她走前的惟一要求,竟是抱抱襁褓中的儿子。那一刻,她笑了。
可怜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儿子,我不禁有些厌恶那狠心的奶奶,对疯娘的同情也油然而生。
然而故事并不能这样就收场。离开多年的疯娘回来了。她能从一堆玩耍的小伙伴中一眼认出自己的儿子。而原本对她日思夜想的儿子呢?竟然感到万分丢脸,对她不理不睬。看到这里,心里不是滋味,有对疯娘寻子感到不值,也有对小树不孝感到气愤。
她再次被愧疚多年的奶奶领回了家。重新回家,她学会了做好多事情,然而小树,对她仍十分冷漠。又一件事改变了他们的关系。
那天,下了雨。小树被同学嘲笑有一个疯娘,感到很生气,和同学扭打在一起。这一幕被送伞来的疯娘撞见,她英雄一样地冲进去举起那同学,走出去,扔进了水塘。接着,又对小树露出了讨好的神情。小树被吓呆了。在感动的同时惊叹于瘦弱的她怎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在母爱面前,哪有什么不可以战胜的呢?那天,小树喊了她“娘”,她高兴得像个孩子。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小树上了中学,奶奶也去世了。每天中午给小树送饭的担子就落到了疯娘身上。在母爱的指引下,她顺利地走完从家到学校的路,竟从未迷路。有一次,她还给小树送去了亲手摘的桃儿。小树高兴极了,夸她越来越能干了。而就是为了这句赞扬,疯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小树在山崖下找到了娘的尸体,虽然嘴角的血已凝固,但她手中仍紧撰着一个鲜红的桃。几年后,小树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放在了母亲的坟头……
悲惨了一辈子,最终命运之神也没有眷顾这位伟大而不平凡的母亲。但同时,她是幸运的,因为上天赐予了她母亲的身份,让我们看到,即使精神有缺陷,母爱仍很清醒。
《满》的读后感篇2
?赤壁之战》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周瑜采用部下黄盖火攻的计策,在赤壁以三万的兵力大败曹军八十万大军的故事。这是我国战史上一个以少胜多的典型战例。
在这次的战争中,我们可以学习黄盖的三个优点:一.要正确估计双方的力量,用对方的弱点,发扬自己的优点。黄盖懂得利用火攻来对付曹军。二.能综合利用天时、地利、人和。懂得选择吹东南风的这一天去进行“投降”,利用火船去攻打毫无防备、民心疏散的曹军。三.考虑周密,准备工作安排有序。还懂得利用曹操疑心重的'这个致命弱点,用信来表达“投降”,而不是亲自去告诉曹操,让曹操消除了有阴谋的想法;带兵士和粮草去“投降”,就是为了表示自己投降的“诚意”,让曹操对自己更加信任,从而轻易地带上火种实施火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抓住对方的弱点,发扬自己的优点,就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
《满》的读后感篇3
他是个平凡的人,但他却是伟大的;他的离去,犹如一颗巨星陨落……他是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人,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林肯于1809年2月12日出生于一个贫苦的木匠家庭(并不是某些故事说得鞋匠家)父亲没多少文化,天天伐木,狩猎。家里穷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房顶是漏的,墙上有缝,没有地板,连门都没有。
正如俗话所说:逆境出人才。小林肯聪明好学,爱读书,没有经过正规教育,却已学来不少才华。
1836年,林肯通过努力当上了律师。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1861年,林肯当选为总统,当时正值南北战争时期,林肯心怀解放黑奴的信念,指挥军队南征北战,终于于1865年4月9日打败了敌人。
在他成为总统前的一次演讲中,一个人以身世的高贵到处拉票,在讲台上,持着傲慢的态度讲了两个半钟头。而林肯则衣着朴素,用谦虚的态度与真诚的心,打动了所有人。
可我们有时却做不到这一点,有了成绩,更多的却想着高傲的炫耀一番,但是,这是没有意义的。有时还会产生负面影响。不如就做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这样可以让自己得到好的名誉,让自己更快乐。
他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做人要谦虚忠诚,林肯外号“忠实亚伯”就是对他的赞美,他一生功劳很多,却从不张扬。我觉得他如托尔斯泰所说的那样,他不当总统也一样伟大。
《满》的读后感篇4
读完《傅雷家书》,傅雷对傅聪的严格教育与音乐上的交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傅雷曾说“艺术若是最美的花朵,生活就是开花的树木”,那么我想说“傅聪的修养若是最美的花朵,傅雷的教育就是开花的树木”。在事业上,傅雷尽力助儿子一臂之力;在生活上,傅雷周到地考虑到了儿子可能会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思想上,父子完全结合成了一体,即使相隔千里。傅雷,他用他的行动,点亮了傅聪傅敏心灵的灯。
在这伟大的父爱背后,在一封封信的千言万语背后,其实也隐藏着至关重要的线索——故事的背景。在最开始,傅聪为追求自己的梦想奔赴外国求学时,傅雷和妻子用温和贴切的口吻,仿佛近在咫尺地在与孩子聊天,字里行间透露着他们对傅聪的思念,还时而不经意暴露出傅雷因对傅聪的'生活和学业太过紧张而显得焦急的口吻。
这时的故事背景一切都安好,感情也是那么纯真。可是读到1961年5月23日的那封信时,我总会感觉哪里怪怪的,细心摸索了一下便发现傅雷的口吻变了,虽然表面上是一封再简单不过的信,但是在写这封信时的背景是这样的——傅雷被污蔑且被错误批评,还要进行“思想改造”(其实就相当于坐牢)。
傅雷当时的心境一定是复杂、混乱的,所以这封信也显得迷茫和硬板,傅雷好像另有所思。可惜的是,以傅聪从波兰出走英国为转折点,政治的包袱日重一日,傅雷和妻子朱馥梅最后选择的结局,总让我心有所戚。
家书中,充分体现了傅雷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儿子无私关爱,为人坦荡、秉性刚毅的形象;也充分体现了傅聪孝敬父母,热爱音乐,心怀祖国的人物形象;傅聪的母亲朱馥梅在我眼中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在傅聪还小的时候,她就像家庭的润滑剂,承担着傅雷的冲动怒火。
傅聪大了,在海外留学,作为爱子情深的母亲,端庄贤淑、温厚善良的慈母形象跃然纸上。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傅雷家书》以真挚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傅聪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怀感人至深。
《满》的读后感篇5
前几日闲来无事,本在淘宝搜索的书籍,却在房子的书架上寻得宝藏。
纵观朱光潜先生《谈美》一书,其一是谈对美的欣赏,其二是讲美的创造,最后引申到了人生的艺术化,朱光潜先生本人也认为这是他自己最重要的理论。这本书看完后,对人生与艺术,自己与美有了自己的感悟。
真正的美
美学书籍作为如今工作单位的培训用书,想必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基本的审美能力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必备的能力,对于工作,提升个人关于美“”的能力以及朱光潜先生透过艺术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为今后的工作生活作为更好的铺垫;对于生活,提高我们基本的生活质量;对于工作单位,为了提高整体团队的工作能力等。
书中开篇就解释了谈美的原因,“要求人心净化,先要求人生美化。”“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业”,要做到“免俗”。而探讨现如今美的意义,或者是美学的意义,有一个很著名的观点就是现代美学的美育,美学可以把人的存在纳入形式表达的方法,审美的本质就在于让人的存在变得更加美好,意味着唯有通过审美教育才能真正获得对人生的的深层把握。以我所学,美育能够成为可能的基础,是因为艺术主要就是负担人的感性认知以及美感意识的水平的职责。而审美之所以如此重要,就在于通过艺术的审美教育,才能摆脱生命的慵常性,复苏被现实麻痹的感知,重新领悟到生命的真谛。而现在的社会是一个被技术统治的时代,艺术成为了消费文化的一部分,在这种大潮里,唯有通过美育获得存在的感知,得到真正的本真。
美的含义
在对美的欣赏上,首先是态度问题,对一颗古松不同的身份会有不同的感悟,而无论何种感悟都是带有个人的主观,这也体现出艺术与人生之间存在着紧密地联系。“极平常的知觉都带有几分创造性;极客观的东西之中都有几分主观的成分。”引出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有审美的眼睛才能见到美”。仔细观察生活,确是如此,生活中极平常的东西都带有我们自己的主观意识,看到公寓旁边与楼齐高的参天大树,我们可能习以为常,而当我用审美的观点去看待它,它又是那么的特别。站在树底下观之,只觉望不到树尖,树干上都是风霜的痕迹,凹凸不平,却带有一种古朴美;有次站在楼顶观之,别有一番景象,居高临下,它是那么的孤立,独树一帜,显示出傲然挺立之感,不畏寒冬,心中不觉对此敬佩。当时正值我背书背的很烦闷,忽觉树都能如此不畏环境的艰难,何况人呢。我想这就是审美给我带来的精神上的体验。
艺术与实际人生也是有距离的,而艺术与极端的写实主义不相容。他说“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他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艺术本来就是弥补人生和自然缺陷的。”在许多文学作品中,本来现实的结局完满的,而改写成文学作品后,去掉了完美,给了他一个不完美的结局,这就在于这样使得悲剧更深入人心,能够起到更大的艺术效果。我们感悟艺术作品的时候,也要记得这个适当的距离,书中的古希腊和中国旧戏的角色往往戴面具,穿高跟鞋,表演时的声调不像平常,这都体现距离。而这个是适当的距离,距离太远变成无法理解,而太近则不像是艺术。所以朱光潜先生说“一般人不能把切身的经验放在一种距离以外去看,所以情感尽管深刻,经验尽管丰富,终不能创造艺术。”要以主观的参与者退变为客观的观赏者。
朱光潜先生也谈到了几点对许多人对美感的误解。美学不是享乐主义,而这个享乐指的是快感,我们欣赏一件作品时候的快感,愉悦之感,并不就是美感。“美感有普遍性,快感没有普遍性。”“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这个也解释了我心中的的疑问,对于一件事物的喜欢,并不能说明这个事物是美的,正如“实验美学”的人做的实验,问受验者喜欢哪些颜色、条纹,而艺术上部分之和并不等于全体,每个人都不尽相同,不能以大多数认为而断定它是美的。另一个误解是联想带来的就是美,“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每个人的知识水平不尽相同,看到一件事物的联想也不会相同,看到一件事物的联想只是持有实际人的态度,在它的艺术本身以外去求它的价值,这显然是不对的。最后,考证和批评也不是对美的欣赏。当你看到一件文学作品,探析作者的一切,透析写作缘由,社会背景等,这可能会在无意之中磨灭了美。“遇到文艺作品如果始终持批评的态度,则我是我而作品是作品,我不能沉醉在作品里面,永远得不到真正的美感的经验。”或许对待作品,我们应该不掺加杂质,以本真之心去看待,这样也能更好地阅读作品,得到其中的真谛。
在美的创作上,朱光潜先生谈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艺术游戏说。“艺术的雏形就是游戏。游戏之中就含有创造和欣赏的心理活动。”我觉得这在一定程度上把艺术变得更加具体化。游戏和艺术一样是把欣赏的意象加以客观化,使它成为一个具体的情境。也是一种“想当然耳”的勾当,游戏也带有移情作作用,把死板的宇宙看成活跃的生灵,是在现实世界之外另造一个理想世界来安慰情感。这可能是受到席勒认为人有一种游戏冲动,这是以美为对象的艺术创造冲动。但是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同时,也使艺术成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工具,承担了太多的“说教”功能和“神圣”色彩,弱化了游戏的实践性、对话性和非功利性等。
总之,我认为在美的创作上,朱光潜先生提到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的十分正确。以前看过一段话说,读书有什么用,还不如拿读书的钱出去旅行,古有“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接着就有人回复说,你不读书,即使行了万里路也只是一个邮差。说的不无道理,心中没有知识的储备,更不会说对美有任何感悟。现在的我们,应该打好基础,多充实自己,不管是知识上,还是能力上。正如书中所说,灵感是突如其来,出于作者自己意料之外的,是不由自主的、突如其来的。“不过灵感的培养正不必限于读书。人只要留心,处处都是学问。”这就要求我们要注意观察生活,也就是对美的欣赏上说的有一双审美的眼睛。要留心观察生活,对生活中的事物要有自己的见解和思考。
最后朱光潜先生说道人生的艺术化。以上见解可观之艺术与人生的关系紧密,朱光潜先生也认为“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而他也把人生分为了实际人生和整个人生。实际人生只是整个人生中的一部分,艺术与人生都有一种完整性,都是以“情趣”为本体的生命精神的显现。朱光潜先生说,艺术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我想这里的本色是指的有趣的,有源头涉水的生活,而不是机械的、干枯的生活,而是显露人生真性情的生活。
艺术和生活的创造之中都含有欣赏,朱光潜先生说:“善于生活者则彻底认真,不让一尘一芥妨碍整个生命的和谐。”而我们对于生活也要怀有一定的严肃性,正如前文所说,在持出世精神与做入世事业之间、在超脱人生与淑世主义之间的圆融。或者说,严肃与豁达尖山的艺术与人生态度,还喻示着道德精神与审美主义的同一性。我觉得这种豁达的精神很值得学习,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过度的在乎我们自己的得失,斤斤计较,殊不知这是在丧失生活的乐趣。
而朱光潜先生说的阿尔卑斯山谷公路边的标牌:“慢慢走,欣赏啊!”许多人在这车水马龙的世界里生活,恰如乘坐在疾驰而过的汽车上,“慢慢走”有的人认为是以时间换空间,把实用的人暂时变成审美的人,把路旁的风景变成审美的对象。“欣赏啊”,就是完成一次完满的审美经验,体验到真正的“美”。现实世界名缰利锁,人生很难自由超脱,而我们可以怀着美感的纯粹意象的世界,看淡我们名利得失和利害关系,做一个纯粹的本真的人,即使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做到,我们也可以在自己心中找到自己的平衡点。从心中开始做一个本真的人,找到我们自己人生与艺术的联系。
《满》的读后感篇6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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