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则通的读后感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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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勾勒出丰富的情感世界,激发了深远的读后感,故事的情节引发了我们对人性的深刻读后感受,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变则通的读后感最新7篇,感谢您的参阅。

变则通的读后感最新7篇

变则通的读后感篇1

我第一次接触《边城》是在高中的语文课上,沈从文大师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

?边城》太美了,仿佛在你面前刻画出一幅美丽的湘楚景色,我总在《边城》的文字里面回到过去,回到如水的月华下,回到西子湖畔,回到了浙江秀丽的山水和深深的巷弄。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大地澄清,清辉四溢,仰望着夜空中皎洁的明月,我才明白,边城之于先生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地域上的眷恋,更在于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上的灵魂回归。

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再有那份心境了,想起从前的儿童时期,当一天的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落日划过西边的天际,那是的心情是年轻的,看着太阳渐渐变成灰色,然后宁静的落去,多梦想能再有那样的心情,去看朝阳,去看黄昏,去看明月。

许多年过去了,得到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岁月在生命的年轮上面涂上了痛苦,年少的梦想渐渐变成现实,虽然依然会有些顽固的梦想孤独的追随着时光,但失去的却永远的失去了。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多少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在浮躁中生活。在今天的物质社会里,我们多么需要《边城》的营养。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找回“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雄心壮志,找回“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虚怀若谷,然后上路?

变则通的读后感篇2

我并不是安妮宝贝的铁杆粉丝,却从她的《蔷薇岛屿》开始,陆陆续续买了她的书来读多年。一路读来,心得是:她的散文,比小说要耐读些。

在《春宴》被京东买断独家出售的当儿,我立刻请朋友帮买并读完。那天晚上,我感觉被倒尽了胃口。《春宴》这部长篇小说,其实从故事性来说,与她之前的小说并没有太大的分别:都市男女,纠结的三角关系,各自得到救赎。书评家们也许不想触怒众多的粉丝,遂给了“像张爱玲一样重复性写作”的评语,这也许是安妮宝贝某种程度上获得的最高级别的评论。

是的,重复性写作,像张爱玲无休止的写那些大家族的故事小女人的哀怨一样,安妮宝贝的小说也不停的在勾勒都市男女三角恋的纠葛。甚为好笑的是,类似“高山上的一支鸢尾”这样的句子出现了多次,使人不禁有安妮已江郎才尽的感觉。

这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使我放下此书,隔了几个月后,又再次触碰它。

这一次阅读我刻意绕开了反反复复的`情节,男女主人公可笑而狗血的纠葛,所谓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而注重在对遣词用句和意境的体会上。而这样的尝试,使我的二次阅读感受丰富了一些。我可以感受到安妮用词的风格,以及对生活场景的追求,风物的描画——-把这部小说当做虚拟的旅行描写来读,也不错。

有的时候,有的书并不是什么经典,但多读几次,从不同的角度去感受,也是好的消遣,比看看小报浏览网页强些。我期待第三次,第四次去阅读《春宴》,也许能发掘出一些新的乐趣。

在安妮的笔下,人生是一场盛大的春宴,荒诞,客人来来去去,散场后不诉离伤。我想起一句歌词: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变则通的读后感篇3

有些事,我们总说我们能理解这种感受,真的是这样吗?即使能,又能理解多少呢。其实,我想说,只有亲身经历过,我们也许才可以理解那种感受。

在读《家》之后,由于所写的年代不是这个年代。虽然,读到伤心处是和书中人物一样伤心,读到开心时和书中人一起开心。但是感觉确实淡了很多。

在生活中,我想我们也是这样的。在听故事时,我们拥有相同的经历时,如果讲故事的人是讲悲伤的故事,我们更容易被感染,感觉自己又一遍的经历那些伤心的事。但是如果你讲的是开心的故事,自己有类似的经历时,那种甜蜜又会再次拥上心头。

在《家》这本书中,让我感触较深的应该就是其中一位少爷和他家的丫头的恋情吧。其他的虽然可能更令人悲伤,但是读着却并未有多大的感触。反倒是这并不是让人很关注的恋情。

所以,在读这本书后,我更加的觉得换位思考的重要的。本来,我们很多时候是无法了解别人的感受的。更别说感同身受了。更多我们是觉得,出现这样的事,应该是怎么样的感受,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去要求别人。但如果换位思考,虽不能准确的知道别人的情感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思考,至少能比之前少很多。

我想这样更能避免很多的误会,而不是以自己的情感倾向来判断一些事情。在我自己家中,感觉母亲就很很喜欢用自己的标准也要求别人那么做,比如她觉得自己这样做很好,就希望我们也这么做。又比如让我们吃一些我们觉得不好吃但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她很多时候用的都是自己的一套标准。所以有时真的无法理解她的思维。和她交流真的会有些吃力。

但是换位思考。她总是为我们好的。每一个的想法都是为了我们,心中就觉得顺畅了很多。

变则通的读后感篇4

史铁声是当代文坛一位非常特殊的作家,他双腿瘫痪,又长年患病,却一直在与病魔抗争,这种生存状况使他的作品有一种独特的气质。《秋天的怀念》就是其中一篇。

?秋天的怀念》主要讲了作者瘫痪后,他的母亲在忍着病疼的情况下去照顾史铁生,并不时要带史铁生去北海看花。她既细心温柔,又懂得作者的心,但却不幸病逝。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也想了很多。当读到史铁生的母亲不顾自己病情,细心照顾史铁生时,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天下的每一位母亲,都会竭尽全力使自己的孩子成为最好,变成更好。无论付出什么,甚至自己的生命,都会使自己的孩子生活在幸福当中,不会让他们受一丝苦与累。

我读到史铁生的母亲连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都放不下史铁生和他的妹妹时,泪水朦胧了我的双眼——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对于史铁生,我从他以前的暴怒无常,甚至到想去死亡,到后来的勇敢面对,选择打败这个病魔时,我更是为之感动。虽然他瘫痪了,但他的精神却使我收获极大。读后感·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有一点挫折不算什么,只要努力去刻服,选择坚强与坚持,胜利的天平就会向你这边倾斜。

他一开始因不能走路而感到绝望,最后跟着妹妹去北海看菊花。这其中,他需要克服多少挫折与困难啊。他这种坚强的精神让我敬佩不已。

是啊!人生就是这样,只有像史铁生这样,在面对人生挫折时选择坚持与坚强,珍惜身边的一切,才能成功,才能实现自己伟大的理想!

史铁生,我向你致敬!妈妈。我永远爱您!

变则通的读后感篇5

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变则通的读后感篇6

这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作者是瑞典的拉格洛夫。

正如书签上所写,它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儿童文学作品。我觉得作者确实写得很好啊,想象力丰富极了(反正比我能耐多了)。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小男孩尼尔斯?豪格森斯如何变小,大雄鹅莫顿如何跟随雁群,狐狸斯密尔欺负雁群,它们是怎样认识小灰雁邓芬……

这次意外的旅行,使尼尔斯从一个喜欢捣乱﹑不爱护动物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有点调皮﹑又爱护小动物的'男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保护小动物,要做个乖孩子(但同时也不要忘记活泼﹑开朗),不是吗?

作者把自己也融入到作品里去,让自己“亲眼见到”尼尔斯,并“了解”他的旅程中发生过什么事。刚好作者也准备写东西,就把尼尔斯的故事给写了进去,想象力不是一般的好。

尼尔斯所做的一件事让我惊奇不已。莫顿一开始不适应长途飞行,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尼尔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抬到水边,并把他的嘴放到了水里。莫顿开始“咕咚咕咚”地喝水,慢慢地,它缓过来了。它知道是尼尔斯救了它,就叼了一条鱼送给了小主人。一个爱欺负动物的男孩第一次知道爱护它们,不容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除了要学会自我保护,还要学会爱护他人,要做一个机智、善良的小孩!

我觉得尼尔斯很乐于助人,虽然他很调皮,但是他很聪明、可爱。除了他之外,大雁阿卡和老鹰高尔果也是两只可爱的鸟。

这本书真的超有趣,你也来看看吧?

变则通的读后感篇7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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