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是长篇的文章,也可以是简短的评论或社交媒体帖子,读后感也是一种探索,我们可以探索作品中的奥秘和哲理,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豺读后感500字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豺读后感500字篇1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是各种无奈,对野狐峪人无法反抗日本军队的无奈,对雪儿无法反抗那些欺压凌辱自己的人的一种无奈,对坡娃和父亲在日军的的压榨下的无奈,对稻叶爱着马儿却不能永远与马儿相伴的无奈,还有最后雪儿离开,坡娃不再能挣扎的无奈……有时候能看到些微希望,但希望又被某种的失望掩盖,这种无奈一直存在在某种意识当中,也许这本就是应该存在的,不是吗?
作者对雪儿,即马儿的爱让我想起来很多自己的经历。
任何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命和感情,坡娃的雪儿,凌云的小五及很多陪着那些孤单老人的小猫小狗小动物。有时候,我在想,我喜欢什么小动物,我可以养什么小动物。以前有篇文章中提到自己是一个麻木不仁的人!而这个词最早是在鲁迅的文章中形容那些没有人性的中国人的,现在想想好像有点不贴切,因为我自多次为小动物举办了只有我一个人参加的葬礼!
大概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家的小鸡生病走了。奶奶让我捡起来扔到垃圾堆去。我端着小鸡,真的很舍不得,便在后院邻居家的沙堆上,用砖头给小鸡砌了一个很像棺材的房子,有窗有门,还偷偷放了一些食物,而后轻轻地把它放进去,盖上土,埋了起来。临走的时,磕了三个响头,望上天保佑小鸡能在天堂幸福。
大概在我初中的一个周六,奶奶捡到一只生病了的小猫仔,她本想着把它带回家喂点儿药,吃点儿饭,猫仔就能好起来。一个星期过去,那猫仔却越来越瘦弱,不吃不喝,最终没能抗过病魔的折磨,走了。当时我很爱很爱那只小猫,奶奶带回来的那天,我把我的肉肉全给了它,还带着它上了我家的房顶看风景。那时候我是住校的,只有周六周天可以照顾猫儿,其他时间都得要奶奶和爷爷看护它,但有时候人力就是无力,放假回来当天,也正是它走的那天。我是看着它慢慢地底下自己的头,没有了呼吸,说不上来的一种难过劲,猫儿的绝望还是我自己的无望?我不知道,但我很难过。奶奶说猫儿有病,你得带它去远一点儿的地方扔了才行,不然被邻居家的猫猫狗狗吃了也生了病就不好了。于是,我又一次抱着一个小动物出了我家的门,走上埋葬猫儿的心路,来到了离家比较远的一个淌渠。夏天淌渠两边会有鸟儿打窝,冬天鸟儿们就走了,留下很多暖和的小屋,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睡觉的地方。我在小屋旁周围用石头砌起来一个防护墙,找个猫儿最舒服的姿势便放了进去,让它长眠于此,同样,我还是给我的猫儿磕了三个头,祈祷上天给走到天堂的猫儿幸福。
大概在我高中的一个暑假,天刚刚下过雨,我忍不住家里的寂寞,去公路上放放风。很奇怪的是,很多喜鹊在公路中间叽叽地叫个不停,过去一看是一只喜鹊死了,其他喜鹊在旁边围着,不知是为那个鸟儿唱歌还是在祈祷,雨后,村子雨后一般都是很安静和清爽的,那些声音听起来也更揪心。后面我猜它可能是站在电线上,发生了课本上学过的短路现象,或者雷劈现象,电到了。怎么办,它已经走了,我必须做点儿什么,总不能让它躺在路中间让来往的车辆碾压吧!在做之前,看着这么多鸟儿鸣叫我是有点儿害怕的,我先前好像听过鸟儿吃人,捉瞎人眼睛的故事,如果我做的不对,它们全部扑过来,我招架不住,是会瞎了眼睛的。但又转念一想,躺下的那只鸟儿也许更希望睡在土地上而不是公路上,其他的鸟儿站在那边也并不是唱歌或者祈祷,它们也只是以醒目的方式告诉来往车辆不要碾压自己的伙伴,保全伙伴的身体而已。那我就应该把鸟儿从公路上捡起来,找个可以安葬的小屋安葬了它,完成它们的心愿。于此,我找到一个土堆,在上面用砖头砌了一个小屋,再一次放进去一个没有呼吸了的生命,正要按照自己的仪式磕头祝福,旁边有人经过,我是一个比较容易害羞的女孩,只能默默地把自己的希冀送给了天堂的它,祝永远幸福。结束葬礼,我没有埋葬小猫后的那种难过劲,而为自己做了一件另那些活着的,站在它旁边的鸟儿们手足无措的事儿微微欣慰。看着鸟儿们从公路上飞到了路旁的电线上,数数至少有20只吧,对着那个刚才埋葬伙伴的土堆鸣叫,也对着我鸣叫,我猜它们这会儿可能是在唱葬礼歌,也是在感谢我。
……
但又有时候,朋友和我提起来这个那个小动物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惹人爱,我没有办法提起自己的爱意,因为我没有感觉。就像以前,很多人和我讲这个小孩多可爱,那个小孩多萌的时候,我是一样的没有感觉,现在这种对小孩的无感发生一些些微的变化,只因为我那可爱的小侄子对我的依恋。何时自己也会爱上某种小动物,体会一下拥有雪儿,然后追寻雪儿,最后以雪儿就是我的生命的那种痛快感呢?
豺读后感500字篇2
在我的记忆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狼王梦》这本书却改变了我的想法。紫岚这匹母狼既伟大又自私,可能在动物世界里只有如此才能存活下来。
紫岚生了五个小孩,5、只狼崽被冻死了,还剩下四只狼崽。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一只小公狼崽叫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在紫岚的家里,她最爱黑仔,由于黑仔像她过世的伴侣黑桑。紫岚想让黑仔完成黑桑的遗愿去争夺狼王的宝座。黑仔因此得到更多的母爱。后来,黑仔被金雕夺去了性命,由蓝魂儿代替黑仔的地方。蓝魂儿表现非常出色,连狼王也向蓝魂儿投去了佩服的见地。但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为了不让小孩落入猎人之手,就残忍地咬死了蓝魂儿。作为妈妈的紫岚,看到我们的宝贝一个个失去性命,痛苦万分。她最后只能把期望寄托在胆小瘦弱的双毛身上,但双毛由于心里留着阴影而格外胆小。在争夺王位时,双毛因此丧命。更惨的是,紫岚的女儿媚媚也不认这个亲娘了。紫岚的狼王梦没达成,自己也被金雕叼走了。
狼的世界真的非常残酷。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紫岚可以吃掉自己小孩的尸体,也可以咬死我们的小孩。但仔细想想,她只有如此,才能让其他饥饿的狼崽活下来,让被捕兽夹夹住逃脱不了的小孩减轻痛苦。这是如何一种母爱啊!紫岚自私地为了我们的狼王梦不考虑所有让小孩一次次地去争取,好几次我都为狼崽悲惨的运势而哭。紫岚为了保护幼小的狼崽而与金雕同归于尽,我又为她伟大的母爱感动而哭。这是一本很精彩的动物小说!
豺读后感500字篇3
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我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并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境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样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完美,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我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我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豺读后感500字篇4
几乎人人都知道颜回,可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完《论语》,我对颜回也有自己的见解。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思,亦足以发,回也不愚。”这是孔子老人家对颜回的评价,可以概括成“颜回大智若愚。”颜回看起来很笨,可其实他是一个贤明好学的人,所以我们不能以貌取人。
孔子老师不分贫富,只要是虚心求学的人,他都收下。当颜回进学堂时,只要磕三下头便成了孔门弟子。一开始孔子并没有特别注意颜回,只是发现他上课学习最认真,但从不发表意见。
可日子久了,孔子发现颜回中午放学后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学堂,下午又最早到学堂。孔子觉得很奇怪:颜回吃饭能吃这么快吗?于是他派了几个人去颜回家看看是什么情况。
原来,颜回家非常穷,所以住在贫民区,父母每天都要到田里去种地,只给颜回留下一锅菜汤。颜回回到家后,就把菜汤倒到一个用竹子做的碗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有时菜汤喝不饱,他就跑到井边,用水瓢舀几瓢水喝,然后赶紧回到学堂。
孔子非常欣赏颜回,于是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不仅如此,颜回还很尊师重道。他对孔子无言不悦,以德行著称,孔子都说他“三月不违仁“。可是颜回不注意身体,不幸早逝。孔子为此非常痛心,以至于感叹道:“噫!天丧予!天丧予!”
鲁哀公曾问过孔子:“弟子孰为好学?”子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可见颜回对于孔子来说多么重要。
颜回是个肯吃苦耐劳的人。他没有在现状中抱怨,而是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修身养性,成为了大家尊重的人。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例如,这次考试考差了,不要灰心,不要抱怨,因为那都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我们应该分析错题,以后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才能提高成绩。这难道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我们还可以学习颜回身上的另一个优点:尊重老师。老师面对一个这么庞大的班级,毫无抱怨的教授给我们知识,我们不能不尊重老师。但我们不应该面对老师时诚惶诚恐,如果是这样,就不能建成一个正常的师生关系。颜回在孔子讲错时,他都会很有礼貌地指出来。如此看来,我们上课时,应认真听讲,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问老师,吸收老师讲的知识,才能对得起老师的一片苦心。
因此,我觉得颜回是个尊师重道,好学,大智若愚的人。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豺读后感500字篇5
国庆期间,我读了一本叫《达。芬奇》这本书介绍了达。芬奇传奇的一生,令我深深的着迷。
1452年4月15日,达。芬奇出生在意大利历史名城佛罗伦萨近郊的芬奇镇的一个小村庄。这个小生命就是后来闻名于世的列奥纳多。达。芬奇。
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艺术家,他创作的《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等名画,是当之无愧世界级的艺术珍品。同时,他还是杰出的自然科学家和工程师。
达。芬奇小时候很爱画画,他的书包总是装了很多画稿,那是他在山里游荡时的作品。他画过小鸟,画过蜻蜓,画过蝙蝠,还画过青蛙和蝴蝶。小达。芬奇画画有个习惯,每当他想画什么动物的时候,不是急于画出来,而是首先要仔细观察小动物的特性、特征、神态,然后认真琢磨,小动物的哪些神态是最出神、最有美感的。经过这些构思之后,他才动手画。
记得有一次,达。芬奇的老师让达。芬奇画鸡蛋。达。芬奇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便开始作画。连续好多天,老师都叫他画鸡蛋,有一天,他忍不住了,就问老师为什么一直叫他画鸡蛋,老师说:“这小小的鸡蛋壳不简单。在一千个鸡蛋中从来没有两个形状完全相同的。即使是一个鸡蛋,只要观察的角度不同,照射的光线不同,它的形状也不同。我让你多画鸡蛋,就是为了训练你的观察和把握形象的能力,使你能随心所欲地表现一切事物,手脑并用,这样才能把画学好。”
因此,在看书的时候,我在想达。芬奇一定是因为他画画的时候很认真,很善于思索,打下了扎实的绘画基础。
我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学习达。芬奇画一千个鸡蛋的这种仔细观察、认真、专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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