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的目的是确保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有一套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检查活动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检查活动方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永教发[20__]10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南街小学决定从20__年8月14日至20__年10月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线,强化校园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积极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种档案,达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我校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校园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永济市南街小学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对我校校园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卫苏龙
副组长:张润生 郑泽军
成 员:李晓娟 赵 芳 刘宝琴 王 莉 李 娟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上级教育和政府、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通报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四、排查整治的重点
(一)制度安全
以预防制度漏洞和制度不落实为重点,检查学校各类安全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岗位安全职责制度的建立、上墙、落实等情况,隐患排查台账登记、整改、落实情况,《安全日志》执行情况。
(二)活动安全
防拥挤踩踏。加强学生课间活动监管,严禁在教室内追逐嬉闹,在上下操、集会、放学等重点时间,采取分年级、分班级适当错峰,值周、值班领导、教职工及各岗位安全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上认真维持秩序、疏导学生,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发生。要定期各项设施和晚间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上下学必须要有领导、教师值班,尤其是低段学生,要求值班教师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一对一进行上下学交接。进一步完善临时停电等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学生有序出入,上下楼道不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夏秋季是用电高峰期,也是火灾多发期。我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灭火知识及自救逃生技能培训,使师生了解和掌握火灾预防知识,学会并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学生扑救)、逃生自救等知识,不断提高师生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节护林防火课,写一篇护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护林防火黑板报,写一副护林防火标语,致一封家长的公开信,将护林防火知识和林业保护法规政策教育到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切实增强师生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不在野外、林区、农村柴草堆集区玩火、用火,争当护林防火好公民。
(四)交通安全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自觉做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车、农用三轮车、“黑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教育家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接送情况,与交通部门联系,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严格遵守国家课程开设要求,每班每周开设安全课程,专人进行授课,并督促学生进行网上安全学习,完成安全作业,增强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
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外出,确实需要外出开展活动的,要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外出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和超载运输,杜绝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严格执行学生到校作息时间规定,尽可能避免学生过早到校而滞留学校门口现象。
(五)设施安全
以预防设施设备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办公室、教室以及厕所、围墙、电线杆、变压器等关键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对有形的、直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技术难度大的问题要请专业人员控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我校重点排查锅炉、暖气、水电、实验仪器、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并作好维修登记,确保设施设备正常安全。
(六)食品安全
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我校重点排查学生应用水源是否安全;严格执行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认真对水厂送来的`饮用水进行抽查验收,保证师生都能喝到健康安全的饮用水。
(七)门卫安全
以预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伤害学生为重点进行排查,门卫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格外来入校人员登记制度;定期对物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尤其是监控设备有专人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转,严格值班制度、监控登记制度;门卫人员要认真参加市局定期组织的安全技防能力培训,以提高门卫保安人员的防卫能力,保证其能应急突发事件。
(八)细节安全。
(1)恶劣天气防范。要加强气象监测与预警,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应对。下雪天要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组织清扫校园道路冰雪,防止师生滑倒摔伤。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课程计划和作息时间,并采取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2)溺水安全防范。要加强对学生溺水安全警示的教育,学校每年都要与教师、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落实教师校内安全责任、监护人校外监管责任。
(3)校园及周边治安。要经常性排查摸底,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发挥班级安全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学生中的事故苗头并予以化解,防患于未然。要与当地党委、政府、综治、公安、司法机构及社区加强联系,积极争取理解与支持,定期排查各种治安隐患,特别是加强对校园周边高危人员的管控,严防校园恶性伤害案件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环境秩序。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4日--16日)
制定《永济市南街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责任到人,严格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6日--9月30日)
(1)自查自纠(8月16日--8月30日)。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员。
(2)巩固深化(9月1日--9月30日)。学校对开展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机制。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31日)
(1)在市教育局督导检查组检查前一周,领导组对照本方案对我校的专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逐条逐项检查落实,不到位处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再次进行检查,直至符合要求。
(2)领导组对此项专项活动整理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按要求打印于10月20日前交回局安监办。
检查活动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_精神,以_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和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巩固和提高相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落实职责,属地管理;
加强考核,实行奖惩”工作措施。执行“一票否决”“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机制更为科学,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三、职责与分工
(一)政治稳定
1、单位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负责)
2、建立政保舆情研判例会分析制度,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不稳定因素摸排。(各单位负责)
3、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各单位负责)
4、严防各种邪教组织渗透校园,严格执行校园内不得传教规定。建立信仰宗教人员、少数民族学生档案,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建立外教档案。邀请外籍学者来校参观访问、学术交流,须提前向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各单位、外事处负责)
6、对潜在隐患和苗头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本单位无闹事、罢课(罢讲)、罢灶、罢工、上访、游行、集会等事件。(各单位负责)
7、涉密部门和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单位,要遵守保密法规,严防各类窃密、失密事件发生。(各单位负责)
8、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网络中的有害敏感信息及不良内容(留存备份),并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上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意识形态安全
1、高度重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宣传部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宣传部监管)3、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管控,严密防范各类利用培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宣传部负责)
(三)治安安全
1、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治保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暴力侵害和刑事犯罪案件,避免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防范财物、设备、物资、印章票据等贵重物品失窃。(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3、掌握师生中有心理和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各单位负责)
4、建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申报、保卫处备案、守法教育记录)。(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分析、研判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化解。(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
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消防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单位负责)
3、各岗位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各单位负责)
4、核定本单位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各单位负责)
5、学校在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装修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在保卫处消防科备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闭、损坏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各楼宇、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基建处、后勤处、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部位每日一次,有排查整改台账,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单位负责)
7、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日常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电器使用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维护;
禁止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伪劣电器、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
8、校内引进的各类经营性商业项目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合法、安全经营,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保卫处、后勤处负责)
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事后应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院长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五)饮食安全
1、饮食服务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储存关、留样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后勤处负责)
2、保持操作间、储存间和餐厅各部位卫生合格,对变质食品妥善处理,防止滋生致病因素。(后勤处负责)
3、厨具、餐具及各操作间等用品和场所消毒率达100%。(后勤处负责)
4、严格操作间、储存间门禁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后勤处负责)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后勤处负责)
6、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健康检查。
(六)校园公共卫生防疫
1、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校园公共卫生防疫专题宣传活动。(学生处负责)
2、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洁净通风。(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3、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学生处负责)
4、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5、加强对餐饮、水房、厕所等公共部位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和食品,滋生疫情。(后勤处负责)
(七)实验(实训)室安全
1、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教务处、各系部负责)
2、重点加强对燃爆、强碱强酸、辐射、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垃圾等危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实行领用、交接、存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各相关系部负责)
3、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特种机械、特种设备、大功率电器等实验设施规范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检查、维护、维修高危仪器,禁止擅自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负责)
4、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各类电热壶、电暖器等违章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堆放燃爆杂物;
定期对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损毁、老化、裸露及时处理。(各相关单位负责)
(属于“教学实验室”范围的,由教务处监督;
属于“科研实验室”范围的,由科研处监督)
(八)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校舍使用单位要对校舍门窗、水、暖、电、气、墙体、屋顶等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影响校舍结构安全和学生活动场所安全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增强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场所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楼内夜间巡查、锁门等措施。(后勤处负责)
3、细化学校围墙、树木、广告栏、井盖、雨箅子日常检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加强校园各类架空线路的管理,防止脱落,确保安全。(后勤处负责)
5、加强各类银行在校园内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6、加强各类通讯商在校园内的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7、加强对室内外、运动场地各类器械的检查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动器械,避免造成各类事故。(体育系负责)
8、强化对出租公有房屋的管理,对校园内引进的商业项目严格审查,督促其安全合法经营。(后勤处负责)
9、强化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私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保卫处监督。(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九)用电安全
1、各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各种电路、开关、电器等设备,严禁电线裸露、使用破损开关和私拉乱扯电线,发现问题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修缮、更换或者采取临时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强化校园公共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变电站、配电室等大型用电设施的安全,对各种用电线路、设备等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予以取缔。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后勤处负责)
(十)防震减灾
1、针对地震、洪涝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各单位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即刻启动各种应急突发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负责)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本单位师生应急意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
(十一)学生安全
1、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学生管理主责在系部,要求做到学生在哪里,安全责任和管理工作就跟到哪里。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各级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零报告等规定。特别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涉毒、酗酒等事件、恶性案件及涉法涉诉事件。(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2、公寓内部管理。强化全天24小时对学生公寓的门岗值守、安全设施、电器使用、疏散通道、秩序卫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后勤处、学生处负责)
系部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和生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履行安全职责。(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3、校外住宿管理。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建立承诺和报告制度,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学生处负责)
4、饮食安全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饮酒、不随意到学校食堂以外的小摊位用餐,避免醉酒、酗酒。
(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督)
5、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负责社团活动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团委负责)
6、实习就业安全
开展实习安全教育。系部要对推荐安排的实习单位认真把关,对所有学生实习地点、工作内容、安全状况跟踪掌握,保持系部、学生、实习单位、学生家庭“四方联系畅通”。(各系部、教务处负责)
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以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防止诈骗、传销等案件的发生。(各系部、就业创业指导处、学生处各负其责)
对有违反上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担任学生干部资格。
(十二)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安全
1、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校、系、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防护网络体系”。系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掌握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名单及情况,对他们关心和管理到位,严防发生意外。(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2、教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职工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疏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的工作心态。(工会、人事处、各单位负责)
(十三)大型活动安全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牵头单位须提前一周申请。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举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向活动参与人员宣讲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保卫处、举办单位负责)
2、各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的外出写生、采风、田野调查等活动,须提前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出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组织单位负责)
3、组织单位须制定外出安全工作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对学生外出期间的乘车、饮食、住宿、活动安全负责。(组织单位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大规模郊游等校外活动。(各单位负责)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为社会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保卫处监督)
(十四)网络安全
1、严格校园网络信息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内容性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2、加强师生网络活动管理
加强师生网络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引导、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违纪违法言论,各种不良和有害信息。(各单位、宣传部负责)
3、健全网络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监测等系统,构建有关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2)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天抽查校园网上的各种信息,发现违法信息,及时清理;
对交互式系统(博客、论坛)加强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
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卫处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故。(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十五)交通安全
1、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单位职工、学生进行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记录,受教育率达到100%。(各单位负责)
2、学校自有车辆、外租车辆须符合各项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院长办公室负责)
3、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内限速行驶,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违规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和重要公共部位。(保卫处负责)
4、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交通设施齐备、完好。(保卫处负责)
5、各单位集体包车外出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后,在保卫处备案。(各单位负责)
(十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两办、保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具体推进措施,年终有总结,全年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按年度做好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和冬季学期的安全工作特点,按学期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本学期的综治暨安全工作特点,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对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进行常态化自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治;
对一些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同时,做好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台账记录。
(三)检查验收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不四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年底,学校组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验收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指导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明确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1)“党政同责”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确保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负总责,承担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形成制度,有效落实。
①例会制度。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本学期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②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根据形势任务和学校实际适时召开全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③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深入系(部)、教室、公寓、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等,了解安全稳定工作状况2次。
④年中年末检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大检查。
以上均要求有会议或工作记录。
(2)“一把手负第一责任”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和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
制定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
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
②提供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费、人员、物质保障,协调处理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与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长治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学校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②各二级单位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4)“一岗双责”
①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内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②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
(5)“各工作人员是本岗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各项规定,依规依纪、尽职履责、常抓不懈做好本岗位安全稳定工作。
(6)“失职追责”
学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职责,导致安全稳定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如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1)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稳定工作总协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协调。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对全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协调。
(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监督。
(5)各二级单位成立综治安全稳定领导组,做好具体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对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部署要求,及时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详细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稳定专题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争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学分和考核“七到位”,受教育率达100%。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演练,积极争取地方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实战化、制度化、系列化。
(3)排查整改制度。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害部位每日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台帐制度。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记录和《长治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记录。要求安全教育、工作研判、排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应急处理等等都要体现在工作台账上。
(5)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6)分工协作制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中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任务的落实,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7)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学校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8)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发生。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稳定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并在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4、考核与奖惩。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将安全稳定纳入学校每年年终的工作考核体系当中,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正在制定,随后下发)进行考核,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防范而发生案件、治安事故的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给予表彰的情形。
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经考核评选,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可予以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经济奖励、晋升晋级等。
(2)以下情形,经调查核实,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罚。
①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秩序混乱的。
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完成,而没有改进措施和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因管理漏洞,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岗位人员、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检查活动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
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
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 炊管人员的管理;
2. 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 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 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
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检查活动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扭转冬季火灾多发的局面,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莘教发47、48号文件精神,特开展一次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制定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通过深入宣传发动,在本系统内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认真排查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并督促学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内的消防安全,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xx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以“全方位开展消防检查,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为主题,提高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四、检查的重点及内容
(一)检查重点
校门、教室门、楼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取暖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是建筑消防设施与器材的'配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情况;二是用火、用电、用煤、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三是灭火与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实施演练。四是师生消防教育培训是否经常,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三个能力及基本的防灭火常识。
五、检查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11月20—11月30日)
1、各校要利用板报、橱窗、校报、挂图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围剿火灾隐患、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2、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安排具体检查工作。
3、要有消防安全课、讲座,内容充实,材料丰富。
4、安全出口保障通畅,有负责人值班表。
5、完善消防制度、措施,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转。
6、教室取暖设施安全、支教生宿舍管理规范。
7、定期开展教师消防安全培训。
8、实验室、仪器科学管理。
9、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有活动记录。
10、学校立即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找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自觉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11、自查整改有书面总结材料。
(二)检查治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联校组成检查组,到每一处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查找火灾隐患。
2、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通知学校整改。
3、汇总学校上报材料,全面总结。
六、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成立组织,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紧迫感,狠抓落实。
2、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不定期对学校进行督导、排查。
4、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火灾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决不能姑息手软。
5、联合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构建消防安全“防火墙”。
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学校,一律不能参加评优树先活动;对工作突出的学校进行物质表彰。
检查活动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宣传教育。重点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督促全市各级文物部门、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二、检查时间
xx年6月—9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主要针对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周边防火环境,防雷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市局下发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根据市局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媒体宣传。
2、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于7月底前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市局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属文博馆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应于9月1日前将夏季消防工作总结报送市文广新局,市局于9月10日前向市消防办报送总结。
检查活动方案篇6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xx〕46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教育局决定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动员一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
三、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校园建筑和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学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各类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健全完善消防档案。
3、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有符合标准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维护管理到位,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5、学生宿舍应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为学生配备“四个一”、缓降器等应急逃生自救器材。
6、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室内体育场等场所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应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8、校园建筑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疏散逃生自救、防火分隔等消防设备及设施完好有效。
9、校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操作人员具备资质且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技能。
10、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确保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
11、厨房的排烟罩应当每天擦拭一次,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应由专业公司每季度清洗一次。
12、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13、组织全体师生参加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暑假前布置一份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
(二)消防安全技术方面
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3、建筑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4、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5、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通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6、厨房使用燃气灶具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7、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且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1、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利用校园电视、广播、互联网、板报等媒体,高频次播发以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发布大风天气预警通告和防火提示。建立户外大型广告牌、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灯箱等长期性的消防公益宣传阵地,普及火灾逃生自救基础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广大师生员工。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
4、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教职工“三懂三会”等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按师生人数、建筑面积合理组建消防安全救援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
(三)重点保卫阶段(9月1日至第24届金鸡百花电影节结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突出夜间和高峰时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整改火灾隐患,确保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检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学校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职责。学校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和共同努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同步开展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检查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墙报、宣传栏、网络等各种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既要宣传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学校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及其家长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教育局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学校夏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要在6月10日前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每月底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检查活动方案篇7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从9月20日开始,到9月0日结束。9月19日至24日由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机关线办和网格员组织检查;9月2日至0日分行业领域由班子成员带队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
二、检查内容
(一)各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区两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整改销号情况;工业小区(出租厂房)规范整治进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其它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工贸企业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台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车间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以及其它消防安全隐患。
(三)辖区内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医院、商场、酒店、网吧、专业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安全出口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全等情况。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包括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及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五)辖区内在建工地、城中村改造建筑工地、林、地质灾害点、休闲农庄、农村社区危房及旅游景点安全状况。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距离、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员工培训、持证上岗及现场作业等情况。重点检查危化品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进行安全评价,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规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台帐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检测检验合格,厂房是否报经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网格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综合抓、具体抓,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网格员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原则,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细致、全面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定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细化督查,重抓落实。街道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组,对村、社区和企事业的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督查方式,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以点促面,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格值守,妥善处置。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联动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街道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
检查活动方案篇8
20xx年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深入细致地排查隐患、强化整改、完善机制,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从9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9月19日至24日由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机关线办和网格员组织检查;9月25日至30日分行业领域由班子成员带队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
二、检查内容
(一)各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区两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整改销号情况;工业小区(出租厂房)规范整治进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其它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工贸企业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台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车间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以及其它消防安全隐患。
(三)辖区内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医院、商场、酒店、网吧、专业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安全出口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全等情况。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包括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及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五)辖区内在建工地、城中村改造建筑工地、山林、地质灾害点、休闲农庄、农村社区危房及旅游景点安全状况。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距离、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员工培训、持证上岗及现场作业等情况。重点检查危化品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进行安全评价,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台帐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检测检验合格,厂房是否报经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网格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综合抓、具体抓,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网格员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原则,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细致、全面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定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细化督查,重抓落实。街道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组,对村、社区和企事业的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督查方式,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以点促面,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格值守,妥善处置。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联动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街道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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