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疫情应急预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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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怎样完成一份有效的应急预案吗,应急预案的准备能提前防范并妥善处理各种紧急情况,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乡镇疫情应急预案模板8篇,感谢您的参阅。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模板8篇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1

为扎实做xx镇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所有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养老机构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院内稳定,根据《x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xx民政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四个严”的要求,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完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疫情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一把手总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预警机制。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及时科学处置疫情。

(三)预防为主。宣讲新冠的预防知识,提高所有养老机构老人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与处置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三、组织管理

xx镇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监管责任及职责

xx养老院责任人:xxx

xxx院责任人: xxx

xxx院责任人:xxx

主要职责:各责任人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xx镇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xx镇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预防控制措施;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防控和处置预案

(一)应急防控措施

1、各养老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各负责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听从镇政府的管理,切实履行职责,每日定时测体温,建立台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4、宿舍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消毒措施。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2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3

一、工作机构

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 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 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坪镇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上坪镇周边地区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上坪镇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上坪镇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1.5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上坪镇建立上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上坪卫生院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

县政府批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条件时,或国务院宣布iv级响应时,启动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ii级应急响应阶段后,在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上坪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以下简称上坪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黄雄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叶青(镇党委副书记)

黄斌(上坪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计生办、文化站、农业办、教办、派出所、民政办、安监办、财政所、人社所、电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上坪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兼任。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上坪镇指挥部和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称为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iv级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等6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1综合组。

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计生办牵头,文化站、农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组的联系和协调;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2流动人口防控组。

由交通部门牵头,派出所、农业办、计生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交通工具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3医疗防疫组。

由卫生院牵头,教办、派出所、民政办、人社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4保障组。

由党政办、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交通办、计生办、电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5宣传组。

由宣传部门、文化站、计生办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6社会治安组。

由派出所牵头,教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教办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学校防控方案。卫生院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交通部门负责制订交通检疫技术方案。文化站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

3.2抗病毒药物准备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

3.3镇党政办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镇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卫生院适时调整镇级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交通办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室,电信局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人社所、卫生院会同民政办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民政办会同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

一、监测点设立:上坪卫生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医院。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周曾到过高风险地区;

2、临床表现:

(1)发热(个别病例可无发热);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4.2预警

镇卫生院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5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并备注为“新型冠状病毒观察病例”,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级卫生健康局报告。

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定点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

6疫情的分级反应

6.1发生i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6.2发生Ⅱ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6.3发生Ⅲ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7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7.1应急到位

接到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7.2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获得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

7.2.1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对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密切接触者。

7.2.2调查对象的信息来源

①首诊医院和发热门诊的信息;

②各种交通工具和检疫站的信息;

③疾病控制机构人员主动搜索的信息;

④疫情电话、热线咨询、社会举报的信息;

⑤上级通知的调查信息;

⑥来自外省、外地的互联通报;

⑦其他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

7.2.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遵循的原则

①镇疾控中心在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流调组进行流调。

②流调时,除了弄清并详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个案调查表”内容外,特别重要的是调查清楚全部密切接触者。

③密切接触者的范围按照上级规定确定。

④对于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向指挥部建议封锁接触强度大、接触人群密集的单位、场所,即疫点封锁管理。

7.3标本的采集与检测

严格按照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实验室检测由省、市级实验室承担。

7.4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7.4.1健康教育

①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②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社区,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③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文化程度和流行规律,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4.2技术培训

对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7.5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理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8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8.1事件的确认

8.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河源市技术指导组确认,必要时请省专家组会诊。

8.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健委,由省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

8.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

8.2事件的终止: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县卫健局报市卫健局,市卫健局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8.3事件的评估: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9保障措施

9.1技术保障

9.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传染病、病原学检验和消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对培训计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评估;

(2)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3)对疫点、疫区的划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管理,疫情监测以及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9.1.2应急处理队伍

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9.2后勤保障

9.2.1物资设备供应

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9.2.2通讯信息保障

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9.2.3经费车辆保障

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5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xx〕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xxx)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达州市委和万源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镇党委书记周少雄担任组长,葛高烽、吴海滨任副组长,张潮、黄丹娣、楼泽勇、杨狄、吴驰、郭迪飞、季垲、寿远超、傅澍湘、李志苗、李建华、屠家威等同志为机构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吴海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各相关职能办、站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钉钉、传真)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职能办、站所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三楼“四个平台”指挥室。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疫情信息和疫情流行区回诸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市卫健局,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姚江派出所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市卫健局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统战线。由杨狄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负面对象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郭迪飞同志牵头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协助做好因公感染新冠肺炎工作人员的工伤评定工作,落实相关待遇补助;对节后企业返工回流人员进行摸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由李志苗同志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开展饲养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疫情监测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疫情情况;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由吴海滨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做好出租房外来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及时联系派出所进行处置各行政村(社区)在摸排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外来人员或房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由屠家威同志牵头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所开展非法活禽、野生动物等交易的`整治行动。

(八)市场监管局姚江所。由王颖同志牵头负责,监督管理疫情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加强对所有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督促市场举办者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禽类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非法活禽等交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市场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场所的清洁消毒,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行为。

(九)各驻村指导分中心。由黄丹娣同志牵头负责,督促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及时进行人员摸排和信息日报,并将信息于每日下午4:00前汇总上报至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包村领导负责对所包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落实;驻村(社区)干部做好所驻村(社区)相关人员的摸排、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村民的宣传告知工作。

(十)各行政村(社区)。由各包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全面开展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的信息摸排和信息日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落实在家进行隔离医学的防控要求;负责村(社区)内出租房外来人口的摸排工作;督促本村(社区)农贸市场举办者对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协助镇政府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积极组织本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告示张贴并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配合镇政府、派出所、姚江镇中心卫生院落实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查、相关场所、人员的隔离、疫点、疫区的封锁等防控措施。

(十一)姚江派出所。由寿远超同志牵头负责,派员参加摸排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通畅,协助相关站所依法追踪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隔离措施;配合镇政府进村入户对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通过流动人口暂住证办理情况和反馈下来的大数据,及时汇总反馈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相关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打击造谣者;协助农业农村办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

(十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组织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疫情常规检测工作;下派社区医生对各村(社区)疫情流行区人员信息和重点人员进行摸排跟踪,并按照摸排小组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派出所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全面完成医护人员防护级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医务人员培训等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健康宣教,并通过上门随访、视频通话等方式对疫情流行地区返诸人员进行健康随访;落实居家医学隔离措施,按照防控要求由医务人员每日对隔离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做好隔离点随时消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污水、医疗废物等处置工作。

四、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发生疫情防控时,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镇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疫情防控及苗头报告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三)培训与演练。加强辖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

(四)物资、经费保障。制定落实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机制。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镇宣传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7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乡镇疫情应急预案篇8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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