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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作文篇1
可能在很多人的心中,他们最喜欢的动物应该是什么猫啊狗啊之类的动物。为什么喜欢猫呢?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猫是指一种很让人可怜的动物;至于狗就更不必说了,狗可谓是家家户户作为宠物最常见的动物了,狗的忠诚一直是很多人所欣赏的。
但是你要是问我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说是鹰。可能你会惊讶,鹰那么丑陋的动物,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其实仔细观察鹰的话,鹰的外表是有一种俊酷的感觉,甚至可以用“高冷”来形容。喜欢鹰,并不是喜欢它多么好的外表,更是喜欢鹰的一种个性。
鹰在捕猎之前总是会在天空飞翔寻找自己的猎物,一旦发现之后,就会猛扑下去,将猎物一举擒获。因此鹰很少会有失手的猎物。这种勇猛而又迅速的攻击模式很让我看好。既然已经确定了目标,就马上行动,一举拿下目标。这种行为很值得我们能学习。我喜欢将这种行为称之为王者的行为,鹰有一种天空王者的气派,那锐利的双眼,锋利的爪,让地面的猎物为之发抖。
我们就应该做一个拥有鹰一样气派的人,看到自己的目标,果断出击,不要犹豫,不要让本该属于自己的猎物逃走。
喜欢书作文篇2
我喜欢的动物是白虎,它的眼睛黑夜发光,但是白天不发光,他们极其可爱。
它的耳朵尖尖的,像两个短短的小刀。短短的胡须像一根根电线。它的小鼻子黑乎乎的,像一颗煤炭。它全身都是黑白相间,它们吃的胖胖的,这表示它们的食量很大。它们的脚像猫的一样,就是粗了一点高了一点。 它看上去很可爱,其实很凶猛,当然调教过后也不会太凶猛。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就是肉类。它们也很稀少,大部分都是人工喂养。它们是几个生活的,白虎大部分都生活在草原或大森林。他们跑步速度很快,个个都是觅食高手。它们锋利的牙,保证能让猎物一口致命。它们非常的厉害,森林里除了大象其他动物它几乎全都可以吃。我在动物园里喂过它们,它们吃东西快极了,比我吃得快一百倍!它们一叫所有动物都会害怕极了,老虎真不愧是百兽之王啊。白虎全世界只有200多只是我国的一级保护动物呢。我心想如果谁杀了一只白虎,你说他是一定会被判死刑的。白虎还真是全世界的一级保护动物呢。我超级喜欢白虎,而且它比大熊猫还稀有呢。
喜欢书作文篇3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我忠实的朋友。
书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通过他们,我学到了很多历史和地理知识。我从未去过我祖国的许多著名的山川。是书带我登上了著名的华山、庐山、黄山,领略了祖国壮丽的山河。
我爱看书,爸爸也说我“看到新书就放不下,什么都忘了,连吃饭都忘了,好像失去了灵魂。”有一次,我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到了书店,拿起一本厚厚的《全球科普大世界》的书,聚精会神地看。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妈过来跟我说:“你看了一个多小时了。现在快中午了。我们得回家做饭。”但是我太专注于看自己喜欢的书了,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妈只好“架起大炮”,对我“猛烈开火”。我别无选择,只能无奈地放下我的“宝贝”,说:“多好的书啊!可惜没时间。”然后他撇着嘴,不情愿地嘀咕了一句,“人长得好是真的。”“喂,你快别走,小声说什么?”妈妈问我。“没什么.什么都没有。”哦,还好我妈没听见,不然又要被大炮轰击了。嘿!这么好的书,我真的舍不得离开。
这本书教会了我宇宙的诞生,地球的年龄,恐龙灭绝的理论,行星撞击,火山爆发。我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我应该感谢书。我更爱书。
书籍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他们包罗万象,就像一个懂得很多的朋友。让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一起努力读好书。
喜欢书作文篇4
有的人喜欢吃软软的香蕉,有的人喜欢吃酸酸的橙子,有的人喜欢吃红红的大苹果,但是我却喜欢吃水果之王——榴莲。
榴莲摸起来硬硬的,上面凸起来的刺可扎人了,稍不注意就会被刺到,你可要当心哟。它全身穿着金黄的铠甲,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圆滚滚的,又像一个黄色的大皮球。
用刀撬开它的铠甲,从里面拿出一块黄澄澄的果肉,放在嘴里,入口即化,美味极了,顿时我的味蕾舒展开来,感觉我在榴莲的世界里畅游,那滋味别提有多爽。
有人认为榴莲很臭,接受不了它的味道,不过没关系,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认为榴莲的味道不仅不臭,而且是香的。每当妈妈买回榴莲之后,我都迫不及待地拿起两大块,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卖得很贵,可是它的营养价值很高,不但富含丰富的维生素,而且还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多种营养。
关于榴莲还有一个精彩的小故事呢!
一天,有一群人去航海,船上的食物都被一个人推了下去。正当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其中的一个人发现了一座孤岛。等他们上岸之后,竟然发现在这座孤岛上还有果子,有人用一块石头把果子砸开,吃了之后,发现这个果子让人回味无穷,所以称之为“榴莲”。
听我介绍了这么多,你们是不是也馋得流口水呢
喜欢书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名叫克莱尔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它是我在张大大家做客时碰到的。虽然它跟我相处的时间只有半天,但是它依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到程度呢?深到它的外形、习性以及我对它的喜爱,都牢牢的粘在我的脑子里,不论怎样,都不能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克莱尔有一双炯炯有神、亮晶晶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张带着微笑的嘴,两只耳朵犹如两座小山耸立在它的头部,那黑白相间,像丝绸一样的皮毛长长的、柔柔的,让人忍不住想去亲手抚摸一下它的皮毛。它的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真不愧是拉雪橇的狗狗!狗的尾巴能表现出狗的性格,克莱尔愤怒的时候,尾巴紧绷着,竖的笔直;沮丧的时候,尾巴无精打采地垂在地上;快活的时候,尾巴欢快的晃动着。
克莱尔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需要有健壮的体格,所以它特别喜欢吃肉食,尤其是香肠。有一次,我拿着一根香肠准备喂它,饥肠辘辘的它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来,像鲤鱼跳龙门似的叼走了我手里的香肠,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克莱尔是雪橇犬,它的任务就是在冰天雪地里运送货物。在一片冰冷的雪地上,克莱尔身上必须要有一层厚厚的皮毛,帮助它抵挡寒风。看着克莱尔身上厚厚的毛,我仿佛看见了它工作时的样子。它和它的伙伴们拉着雪橇在雪地上狂奔,留下了一串串的脚印,那脚印一个接着一个,像在一张大白纸上作画一般。
我太喜欢克莱尔了,我很想把它带回家,让它陪伴我成长。在我不开心时,它能安慰我;在我生气时,它能逗我开心;在我失望时,它能静静的陪我。于是,我就把这个愿望告诉了妈妈,可妈妈的回答却很让我失望:“你知道该怎么照顾好一只狗么?养你们就已经够费劲的啦!”看来是养不成狗了!
当我又一次去张大大家做客时,张大大遗憾地告诉我:“克莱尔,丢了!”听完这句话,焦急就像一只小虫子爬上了我的脸,“克莱尔,你去哪儿了?我真的,真的好想你,你快回家吧!”我心里这样想着,期待着再一次看到克莱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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