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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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中的奥秘是无穷无尽的,你是否也习惯写读后感记录自己的感受呢,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肯定是会融入自己的情感的,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张爱玲》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张爱玲》读后感6篇

《张爱玲》读后感篇1

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小说很短,但读完的心情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

小说的开始,通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况交代了。其中女主人二奶奶——曹七巧的形象也出现在眼前。来自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病怏怏的丈夫而且在姜家也没有什么地位。

似乎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悲剧。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可以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同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终于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似乎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己的儿女都恨毒了她。

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己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可七巧或许曾将这样想过,只是慢慢地一切又恢复到了原来的轨迹。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这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曾经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己的原则:不惹自己家里人。后来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知道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己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己的女儿走上自己曾经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现在,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表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知道而已。

常常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己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但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己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一定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张爱玲》读后感篇2

她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几十年前的细枝末节,金色阔条纹束发带,淡粉红薄呢旗袍,白帆布喇叭管长褂……她记得每一件衣服的颜色和布料,但是不记得那场轰轰烈烈的战争。

那有什么奇怪呢,她是张爱玲。

?小团圆》不好看,情节杂乱,语言急促。张爱玲写这个书,大约是想终老之前把这一生交待清楚,但是又缺乏交待的耐心。于是就像一个困极了的人,急着上床睡觉,把衣服匆匆褪在床边胡乱堆成一团。

缺乏耐心又实属自然。隔着大半生和千山万水,去回顾那个女人的小心动和更小的心碎,哪里是自己的前半生,简直是自己的前生,简直是别人的前生,简直是霸王别姬小乔初嫁孟姜女哭长城。

大家看《小团圆》都是冲着盛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情而去的,我当然也是。但是在很多人眼里的悲剧,在我眼里却是个喜剧。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爱情过渡到柴米油盐的生活所以可喜可贺,而是,看来看去,觉得基本可以确定:第一,她是真心爱过他的;第二,他也是真心爱过她的——就算是他在真心地爱着另外的她、她、她时,他也是同时真心地爱着她的;第三,他对她的爱以及她对他的爱,是建立在“懂得”的基础上的;第四,他们都是有内容因而值得被“懂得”的人。有了这四条,一个人就已经很幸运了。这样大的宇宙,这样漫长的时光隧道,造物主让两个人这样相遇,他们真的已经是万幸了。

如果他能只爱她并且厮守终生,也许更好,但也未必。和“金色的永生”比,短短一生算什么呢?如果我们不用斤来衡量芭蕾舞、用米来描述莫扎特,又怎能用一生、半生、九又三分之一生来衡量爱的质地。

相对于这本小说本身,我更好奇的是张爱玲写这本小说时的状态。张动手写这本书时已经55岁,后来搁置许久,再动手改时,已是73岁。对我来说,一个干瘪苍白、戴假发、穿一次性拖鞋、只吃罐头食品的老太太,坐在洛杉矶公寓的一堆纸箱子前,写40年代沦陷上海一个女孩细细密密的小心事,这个画面比这个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冲击力多了。

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是,张爱玲晚年为什么不自杀?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各种来源的资料表明——张爱玲就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她昼伏夜出,家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有人来访不开门,访华访台机会一概拒绝。后来还染上了“恐虱症”,总觉得有虫子騷扰,隔三岔五搬家。有个狂热粉丝为了刺探她的生活,偷偷搬到她家对面作邻居,一个月只见她出门扔垃圾一次,而且在得知该邻居是个粉丝之后,张爱玲立刻搬家离开。

那么,从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她每天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都在做什么呢?一个幽灵在四面白墙之间飘来飘去,瞪着时间一点一点驻空自己。张爱玲的作品里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几乎毫无涉及,那么,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真的,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对于别人来说这也许不是一个问题,但她是张爱玲。她曾经那么热衷于表达,她还那么骄傲,而无动于衷被死亡的纤绳一点一点拽上岸,又是多么不骄傲的一个状态。

好在她还有回忆。张爱玲10岁时在期盼爱,20岁时在书写爱,40岁时在放弃爱,60岁时在整理爱……短短三、五年的爱情,这样细水长流地被思量、被咀嚼,被雕刻,好比写一本书,前言花去20年,后序花去50年,最厚重的却仍是青春那三五年。也许晚年张爱玲不需要生活,就是因为她曾经拥有的不可超越,与其用力不从心的文字去冲淡曾经的光芒,不如用沉默来守护它。从这个角度来说,张爱玲晚年的少产和她早期的多产一样是因为骄傲。

这个说法当然令人伤感。如果人生只是弹指一挥间,那青春是什么呢?能发生的已经发生,不能发生的将永远不会发生。青春多么短暂,青春多么漫长。它是梦中的一个抚摸,你醒在它的温暖里,却不知其去向。据说张爱玲临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干净,还穿上了红旗袍,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也许因为她曾经拥有过“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详。如此安详,合上书,真的觉得结局其实是个团圆。

《张爱玲》读后感篇3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子,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可以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张爱玲》读后感篇4

1、读倾城之恋张爱玲的文笔和思想真的很丰富和细腻,因为她写出的故事人物鲜明故事情节精彩,是专属张爱玲笔下的人物。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的生活环境受世俗的影响很大,谈恋爱也要依着周围人的看法和意愿,去做难免会有些不自由,很贴合实际,因为也常常有这种类似的追爱路上的挫折,都是有存在的,很生活。女主人公心里的纠结和挣扎都能体会到,毕竟这个年纪的人不去想太多实在很难,她的思想也是成熟的,思考事情的利弊和权衡,体现了一个女人离婚要再嫁的不容易,还有男主人公的追求方法,不正面追求而是做一些以猜的方式,真复杂啊。这样的爱情经过或许不够纯粹,但也是生活中常遇到,如果引导人思考现实中的爱情观,其实还是很有共鸣的。

全书每个故事都比较短,但落笔的恰到好处,其他的也不错,会继续读下去的。

2、我不懂爱情。

但流苏与范的爱情不是纯粹的爱情,甚至跟一座城市的倾倒没有关系。如果说,非得这样写,才能成全他们,或者使他们的爱情最终能走向真实、纯粹......我能说这也显得苍白无力吗?结局也不过如此。

开始并不纯粹,所以结局不美好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3、上世纪中叶的中国,大多数人或疲于奔命,或浑噩度日,动荡的年代,给予个体的选择太少了。白流苏如此,范柳原亦如此。

生于旧式大家庭的白流苏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后,受尽冷嘲热讽,看遍世态炎凉,身无分文,无处可去的她,爱情根本遥不可及。风流多金的单身汉范柳原,无疑是个极好的目标,他一见钟情,她有意接近。没错,白流苏不爱他,只是需要他的钱,她需要讨好他,依附他,需要他给他一座生存的房子和家庭。

父母双亡,历经世事的范柳原,风流浪子的表象下,却藏着一颗追求“生死契阔,与子成说”这样的真爱的心。他辗转于英国、上海、马来亚、新加坡、香港......让他动心的,也只是白流苏一人,更悲哀的是白流苏不爱他。纵然他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承认:“(流苏)你不爱我。”

范柳原想从白流苏身上得到真爱,白流苏想从范柳原身上得到生存保障。两个顶厉害的人物,在不断的交锋中,逐渐也诞生了一些情谊,却并不纯粹。看似完满的结局,也掩不住两人爱情的悲哀。战争的生死情谊,在白流苏心里,也只够十年夫妻而已。

张爱玲笔下的女子,对于爱情的怯懦,让人甚觉可悲。

换个角度想,世间无数家庭夫妻,你爱我我爱你的,令人艳羡的天地良缘,寥寥可数。大多数还不如白流苏与范柳原这般完满。

爱情的不完美不纯粹,每个人都要学会接受。一起过一辈子的人,也需用一辈子去判决。

《张爱玲》读后感篇5

我在读书方面属于落后分子。这本书看得快意,就趁热写点。

书中诚意谈到作者的关注点——有关社会体制与未来、本职——出版行业与作家团体、爱好——赛车、很少提及的感情观,以及作者现今的一些个人观点和辟谣论。

作者的出道故事可能全国大多数人都不陌生,之后网上对他的文字和其本人有过褒贬不一的口水战,一个人可以掀起一场舆论波澜也不简单。但就如书中所述,这个世界更新得越来越快,你都来不及下载。? 我们很少有机会去认真关注一个人本身,更不用说去关注十多年在一个人身上的演变。作者这十五年,也是一代人从青葱到而立的十五年,理想和努力,个性和归顺,随性和责任,一层层演绎蜕变。

我们看到作者对读者们的诚意,对价值的坚持,以及他本性的良善。会有声音说也许这本身就是人家的一本聪明的自我营销书呢?然后马上感觉这种想法很龌龊,心里还有没有一点点纯朴了。世事复杂人心难测不假,但我们宁愿相信美好,哪怕知道一些繁复的现实,我们依然选择相信简单,选择信任,多留给自己、周围人一些天然的触动和喜悦。

我觉得作者的成长变化基于他的才华正在被整个群体认可,被这个社会接纳,所以年少抵触桀骜的调门儿少了,加之女儿和家庭的影响,追风少年还多了几抹温柔的色彩。作者自然流露地点触到了自己和生活,我们了解到这并非一本涅槃励志的书,更多的是让人看到,一个怀才的普通人,是怎样炽热地热爱着自己的热爱,执着去坚守并享悦其中的。

他的成长变化还来自那些妄为的舆论和谣言迫害,这些像添加的助燃剂,推动了他的成长。但是我想不管看没看这本书,很多人还是从一开始就信赖作者的。

功成名就后,明德懂礼同时依然保持率性,是一种难得的成功。

措辞上言简意赅风,没有故作晦涩的引经据典(虽作者自嘲早期他曾以此来彰显渊博),幽默诙谐的语言,阅读途中偶尔会心一笑。所以像我读书那么磨叽的人,也一口气看完了。

《张爱玲》读后感篇6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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