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自己对书中内容的印象,一定要将读后感写好,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加深我们对该篇文字的理解,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1
曾经,我当了一回福尔摩斯。
那段时间,我迷上了《福尔摩斯侦探集》。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嘴里总是塞着一支笔,头上戴个帽子,仿佛我就是福尔摩斯。
但还少个放大镜,我苦苦央求爸爸,爸爸拿我没辙,只能网购了一个放大镜。
放大镜到了!我高兴地拿起放大镜,说:“这下我就是真正的侦探啦!”我带着望远镜,一支笔,一个帽子,一本本子,还有放大镜,叫上弟弟“华生”,准备去探案。
我们来到江滨公园,找啊找,总算是找到了一件蛮“棘手”的案件,那就是,蚂蚁是怎么死的。
我用放大镜对准蚂蚁,尽量地弓着腰,跟着蚂蚁走,还要提防身后是否有可疑人物。
呀!怎么又死了这么多蚂蚁!凶案竟然就发生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凶手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在我丝毫没有注意的瞬间,悄无声息地又杀死了这么多蚂蚁。
我立刻拿起望远镜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但我这种想法完全多虑了,周围的可疑人物除了花草树木和我们,完全没有别人。
就在我快要气馁时,弟弟突然叫了一声:“哥!”我很不高兴:“咋了?”“你的鞋。”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鞋底黑不隆冬地粘着一层蚂蚁的尸体,我又看了看弟弟,发现他的鞋底也有。
这时,我们都笑了起来,果然真相只有一个!
后来,我还用这个放大镜发现了许多的秘密,比如地上掉的白糖粒上趴着一个蚂蚁,弟弟的毛绒狗身上有散落的饼干屑,妈妈床头的书上夹了一片花瓣,后来我的身边又出现了很多新鲜玩意儿,它终究还是被搁置,蒙了灰,但我的侦探梦并没有结束。
因为我知道,优秀的侦探并不只是拥有道具,更重要的是敏锐的观察、广博的知识。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3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寒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但我用了三天就把它读完了。
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6年创作完成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
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而他的出其不意都源于他的细心观察。
生活中的我们是何等的粗心。我们的粗心又何止是打碎一只花瓶或忽略稿纸这样的事情呢?
翻看我们的作业本看一看吧,你将发现,我们丢掉了数学的单位,丢掉了作文中的标点,忽视了英文字母的大小写。这些我们曾不以为然的细节,必将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影响我们实现自己的目标。
如果在平时的上课、作业和考试中,能多一点细心,仅仅是多一点点细心,那么,那些仅仅因为一分两分而落榜的同学,境遇和心情又会怎样呢?如果司机能多一点细心,就能减少很多的交通事故,如果医生能多一点细心,就能减少很多的误诊,如果法官能多一点细心,就会减少很多冤案,如果我们都能多一点细心,生活中就会多出几分欢乐而少一些遗憾和悲伤。
同学们,为了让我们的辛苦不白费,为了让我们的会出有回报,更为了实现我们人生的奋斗目标,让我们细心一些,再细心一些,做个细心人,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
我坚信:这个世界既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有权人的世界,而是有心人的世界!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4
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这便是著名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我读过的书,虽然不算太多,但也很不少。可其中很少有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但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一本书,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使对未来,对生活,对学习……充满无限的希望。
故事中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中的佼佼者,是邪恶犯罪的人的克星,是孺妇皆知的大英雄!他神态严肃,行动诡异,神通广大,经常出没在犯罪团伙的周围。
?血字研究》是这本书的第一篇,让我百读不厌,可它却远没有《巴斯克维尔摩犬》留给我的印象深刻,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可我却认为《巴斯克维尔摩犬》是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中最为经典的一篇,文中所营造的神秘气氛和所布下的种种悬念使我叹为观止,我感叹世间竟有如此曲折,迷离的文章。《巴斯克维尔摩犬》这一章的故事情节扑朔迷离,案情复杂至极。若是让我来破案,我肯定解不出其中的谜团,因为这件案子完全没有一丁点儿线索。可出人意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却只用了短短几个星期的时间就破出来了。我不得不再一次感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本领之高强,这世上恐怕除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之外再没有人能侦破出案情如此复杂,作案手法如此细腻的案件了。”
我也曾经思考过:是什么力量使这样一位侦探总是能够逢凶化吉,所向披靡。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便很快有了答案:是靠除恶扬善的精神和他那非凡的智慧。他说过:“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有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一语道出了他成功的秘诀。他凭借着自己独特的推理手法,侦破出一个有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的过人之处在于善于从一些为常人所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得出正确的结论。他不但谙熟常人常态下的心理活动,行为规律,生活习惯,也摸透了反常人的病态行为,特殊环境下人物的特殊心理和反常的行为方式。这无非就是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和细心观察,善于思考的品质同时具有不走寻常路的风格。
现实生活中的我曾有着这样一段经历: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老师让我以“书”为题,写一篇作文,我写了好几次,都感觉不太好。这时《福尔摩斯探案集》有力的鼓舞了我,这使我振作精神,使我感觉我就是福尔摩斯,我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和细心观察,善于思考的品质同时具有不走寻常路的风格,我努力写作,把同学们没有写过的特点,没有发现的创新思路都写进了作文里,然后进行反复的修改,终于改出一篇优秀的文章,老师看了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夏洛克•福尔摩斯不仅教会了我许许多多推理的方法,这使我觉得他不是作者笔下一个虚构的人物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英雄。更重要的是,他告诉了我许多道理。这些道理没有一个不于我有益。那就让我牢记大侦探的教导,学会坚持不懈和细心观察。勇于创新,在学习的历程中开辟新的道路,舞出不同于他人的风格,展现出更为优秀的成绩。继续发扬福尔摩斯精神!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5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一本充满奥妙的书,一本充满悬疑和意料之外的剧情的书。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柯南道尔没有用很华丽的手法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样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轻轻一笔带过,可就是这一笔带过,却把福尔摩斯的完美的观察力,聪明的头脑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柯南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他不用华丽的修饰词,只用这些小小的细节,来让自己笔上的人物变活。
当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个有着高智慧的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口衔烟斗,披着风衣呢?其实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已经深刻的被人们所记住了,一个充满智慧的形象。福尔摩斯不仅形象经典,他的聪明才智,学识也是无人可敌的,他对每一个知识都会有一点懂,但不会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学,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等等都是会有一些,因为他是侦探只要懂个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学知识,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他不仅仅是学识,娱乐也会,他喜欢拉提琴,他认为拉提琴可以解压,让自己的压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欢听一场音乐会,最终投入其中。
柯南道尔用他的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案件,也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有人说福尔摩斯确实存在过,也有人说福尔摩斯只是有柯南道尔所写的经典侦探,我不知谁说的是正确的,但我肯定,福尔摩斯这个聪明机智,有着完美头脑的人会一直活在我的心中,会好久好久,不知何时才会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经典语录——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还有许多会在我的耳边回荡。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6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交警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7
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近日,我到学校借来了一本,
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读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8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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