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双方的共同遵守,任何一方的失信都可能导致合作失败,定期的合同培训可以提升员工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从而更好地执行相关条款,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仲裁合同优秀8篇,感谢您的参阅。
仲裁合同篇1
申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xx市xx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x应聘到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xx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xx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仲裁合同篇2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邮政编码:20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021-22817315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仲裁合同篇3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唐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7月23日生,住址:重庆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_
电话:(023)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10000元。
2、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缴纳一年的社保金额,最新或20xx(历届)5月19日至最新或20xx(历届)5月31日,约1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__________年5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实习工作,被申请人承诺三个月后转正,但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11月中旬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20xx元,故被申请人应为此另行支付10000元的工资。
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缴纳,被申请人以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拒绝。因被申请人拒绝缴纳社保和申请人自身发展,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这一年的社保金额约12000元(1000/月,12个月)。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申请人: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6月23日
仲裁合同篇4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 x月 x 日 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 邮编:xxxxxxx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 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 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 致
xx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年 xx月 xx日
仲裁合同篇5
仲裁的基石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仲裁协议的方式确定同意仲裁,这是仲裁的原则和出发点。我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法的规定要求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并且原则上将书面协议分为两大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所以在存在担保合同情况下,如果主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担保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要求的严格解释来看,虽然担保合同为债务主合同的从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主体的不同,如果担保人没有在主合同上签署确认,在担保合同中也没有明确接受适用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则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能约束担保人。
但实践中的另一个问题是,20xx年12月13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合同管辖。”第二款规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选择的管辖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这是在管辖权问题上贯彻主从合同的原则,即担保合同的管辖随主合同的协议管辖。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也严格适用该司法解释裁定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当约束担保人。按照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法院在管辖问题上所作的裁定是具有权威的。而上述主从合同原则显然与仲裁法严格解释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要求的做法相冲突。
对主合同的仲裁条款能否约束担保人的分析与思考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法定方式。其中留置和定金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保证、抵押、质押可能涉及第三人,即保证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为主债务提供抵押、质押的担保人。所以仲裁实务中在这三种情况下会出现主合同当事人依据主合同仲裁条款,向保证人或者向为主债务提供抵押、质押的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情形。
在涉及主合同中有仲裁条款而担保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时的处理时,不能一概以担保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为由排除仲裁管辖,应该探究当事人各方的立约原意,区分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1、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能否约束保证担保人
保证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之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即其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有承担履行的义务。
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主合同有仲裁条款,保证合同没有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对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有约束力。因为保证人愿意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应视为知道或者理应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且愿意受仲裁条款的约束。如果保证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的约束,则仲裁庭只能裁决主合同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而不能越权裁决保证人承担责任,所谓的连带保证责任就会变成一句空话,这明显违背当事人各方的立约原意。当然,如果保证合同明确选择诉讼或者明确排除仲裁协议,则另当别论。但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主合同当事人是事后即在担保合同之后没有经过担保人同意达成的仲裁协议,那么即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应受仲裁条款的约束,因为保证人不知道仲裁协议,也没有受该仲裁协议约束的意愿。
在非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合同有仲裁条款,保证合同没有仲裁条款,一般应严格遵照合同当事各方的原意,在主合同纠纷未经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也不能强行被拉入仲裁。但写明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或者写明其解决争议方式或未尽时宜依照主合同的规定的,则应该认为该仲裁条款对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为保证合同已经通过援引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的方式,使得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受合并而来的仲裁条款的约束。
2、主合同仲裁条款对抵押担保人和质押担保人的效力
前面部分分析了仲裁实务中较为经常出现的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能否约束保证人的相关问题,其实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也会涉及到债务人之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问题,如果主合同有仲裁条款,第三人提供的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主合同仲裁条款是否必然约束提供抵押和质押的担保人呢?
抵押和质押属于物的担保的范畴,都是以一定的财产权益为担保,保障主债权的履行和实现为目的的,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对担保财产折价变卖 (或权利质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当主合同当事人就主债务履行发
生纠纷,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必然会涉及到抵押权和质押权的问题,即通过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处分以实现主债权。而作为抵押人或质押人在提供担保时,应该对主合同内容给予应有的关注。
就是说,抵押人或质押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时有义务了解主合同的内容,包括应该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如果抵押人或质押人不希望通过按照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束时,应该提出异议,否则就应该视为对主合同仲裁条款的默示接受。而且,如果提供抵押或质押的第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的约束,则仲裁庭不能越权裁决抵押人或质押人承担责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也就没了意义,这也不符合同各方当时立约的原意。
提供抵押或质押的第三人受主合同仲裁条款的约束在理论分析上应该没有问题,但为了减少争议,需要在立法或司法上予以明确。
仲裁合同篇6
申诉人:
申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被诉人:
被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此 致
_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协议书_____份。
其它有关文件____份。
注:经济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机关方能受理。
仲裁合同篇7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附:
1、副本_____份;
2、物证_____件;
3、书证_____件。
仲裁合同篇8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市 区 路 号。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有限公司 ,住所地: 市 区 路 号。电话: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加班费共_____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_____元及经济补偿金____元;
(2)休息日加班费______元及经济补偿金_____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赔偿金_____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高温补贴_____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_____元。
6、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元。
以上六项合计: 元。
申请仲裁理由
在职期间,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要求办理社保、支付加班费,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后被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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